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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怎么寫? 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怎么寫?一、合同中違約責任條款怎么寫?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詳細約定,對于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還可以約定一條總的違約條款:“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3、損害賠償的范圍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違約金當事人可 ·行政拘留回到戶籍地查不到嗎 行政拘留回到戶籍地查不到嗎?1、行政拘留回到戶籍地也能查到,在異地被拘留后,公安機關會將相關信息錄入公安內部網絡,而且現在公安內部都進行了聯網,所以在當事人回到戶籍所在地后,仍是可以通過該網絡就可以查到被拘留過的信息的。2、現在只要受到拘留的,在拘留時都要進行指紋、掌紋、身高等一系列信息采集,并存入公安系統的數據信息庫。3、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但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后,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后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二、行政拘留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采取的懲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 ·我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有什么內容 我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有什么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申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的,應當提交請求書、說明書及其摘要和權利要求書等文件。請求書應當寫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名稱,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姓名,申請人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以及其他事項。說明書應當對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必要的時候,應當有附圖。摘要應當簡要說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技術要點。權利要求書應當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專利保護的范圍。二、不予授予專利的對象有哪些(一)違反法律、社會公德、妨礙社會公益;(二)科學發現;(三)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四)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但藥品和醫療機械受保護;(五)動物和植物品種,但培育方法受保護;(六)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七)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八)未事先報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進行保密審查,將在中國完成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向外國申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一、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標準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額根據以下不同情況具體處理:1、單位行為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按照職工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工資賠償金。2、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解除勞動關系的,且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單位舉證并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二、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 ·保外就醫期間再犯新罪如何處理 保外就醫期間再犯新罪如何處理保外就醫是監外執行的一種。根據法律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準保外就醫:身患嚴重疾病的;身體殘疾、生活難以自理的;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會可能的。保外就醫保障了監獄里的罪犯接受治療的權利,是一種制度關懷,這也體現了對人的生命的尊重。保外就醫期間又犯新罪的,及時收監。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1、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在保外就醫期間,發現罪犯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應當及時收監。2、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罪犯在保外就醫期間又犯新罪的,屬違法犯罪行為,屬于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規定的行為,監獄應當及時收監。3、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滿的。需要注意的是,罪犯在服刑期間又犯罪的,應當移交檢察院處理,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判后,結合罪犯前罪未執行 ·刑事案件調解書誰簽字有效 刑事案件調解書誰簽字有效刑事案件調解書應該由原告和被告的簽字才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九十七條 人民法院對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第一百九十八條 對于自訴人要求撤訴的,經人民法院審查認為確屬自愿的,應當準許;經審查認為自訴人系被強迫、威嚇等,不是出于自愿的,應當不予準許。第一百九十九條 對于已經審理的自訴案件,當事人自行和解的,應當記錄在卷。第二百條 調解應當在自愿、合法,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其他公民利益的前提下進行。調解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刑事自訴案件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沒有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簽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判決。第二百零一條 人民法院裁定準許自訴人撤訴或者當事人自行和解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的,應當立即予以解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怎么劃分發生交通事故時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怎么劃分發生交通事故時,在報警后,交警會及時出警,然后對交通事故的現場進行勘驗,并根據交通事故的勘驗情況,能夠劃分責任的,交警大隊會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證據不足,不足以劃分責任的,交警大隊會作出《交通事故證明書》。對于《交通事故認定書》,如果對認定不服,可以向上級交警隊申請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作出復核決定交警隊的上一級交警隊申訴。如果對于交警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無異議的,且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符合法律的程序規定,那么該《交通事故認定書》將作為法院判定交通事故中各方責任的重要依據。二、怎么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復核申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內容是什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內容是什么?一、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的內容是什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二、《合同法》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第四百七十三條 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表示。拍賣公告、招標公告、招股說明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招募說明書、商業廣告和宣傳、寄送的價目表等為要約邀請。商業廣告和宣傳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 ·經濟詐騙批捕的條件是什么? 一、經濟詐騙批捕的條件是什么?逮捕是刑事訴訟強制措施中最嚴厲的一種,為了防止逮捕的過量適用,《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定了逮捕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第一: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即有證據證明發生了犯罪事實;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的證據已有查證屬實的。第二:可能判處徒刑以上的刑罰。第三:采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有逮捕必要指:1、可能繼續實施犯罪行為,危害社會的;2、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殺或者逃跑的;4、可能實施打擊行為的;5、可能有礙其他案件偵查的;6、其他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情形。二、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1、一般詐騙罪一般詐騙罪與盜竊罪相同,經濟詐騙罪如集資詐騙、貸款詐騙、票據詐騙等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2、詐騙公私財物《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合同無效的認定必須經過法院認定嗎? 合同無效的認定必須經過法院認定嗎?無效合同需要去法院進行認定。但是不是必須經過法院認定。一般都是當事人去申請確認,法官不輕易去申請認定。要求他人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該請求權為實體法上的請求權,根據民法典理論及《民法典》中對合同效力的相關規定來看,在法院作出合同無效的認定之前,該合同應該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無效,法官一般推定有效。只有當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認定合同無效的請求或主張時,法院才能確認合同無效。但如果合同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無效的請求權主體,所以允許法院主動認定其無效。這并不是說法院對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動干預其效力,而是由于請求權主體缺位而造成的。除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外,法院不要主動地去認定和宣告合同無效,這樣既尊重了當事人的意愿,也達到了穩定交易關系和鼓勵交易的目的。你如果想要主張自己的相關利益的話,建議直接去法院申請認定合同無效。二、合同無效的法定條件有哪些?根據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認定合同或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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