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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間合同賣方違約責任如何界定?賣方如何承 居間合同賣方違約責任如何界定?賣方如何承擔?一、居間合同賣方違約責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賣方主動違約時,買方既可以要求解除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要求賣方支付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也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該合同。1、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立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六條規定,合同解除后,已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
·勞動爭議調解實施細則包含什么? 勞動爭議調解實施細則包含什么?一、勞動爭議調解實施細則包含什么?勞動爭議調解實施細則包含:第一章總則;第二章調解;第三章仲裁: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二節申請和受理;第三節開庭和裁決;第四章附則,等一共4個章節。具體如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制定本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
·職工眼的工傷怎么算賠償金? 職工眼的工傷怎么算賠償金?要具體看工傷等級,因工傷一只眼睛受傷,屬于工傷七級到十級傷殘。賠付金額應結合其他情況進行綜合認定,需要由專門機構鑒定以便確定傷殘等級。方可確定最終的獲賠金額。建議及時委托律師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根據傷殘等級向單位索賠。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
·檢察院不予批捕給誰下發通知書 一、檢察院不予批捕給誰下發通知書?1、會通知公安機關,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2、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一百四十三條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批準逮捕的決定或者不予逮捕:(一
·從什么時候開始商標續展 從什么時候開始商標續展一、什么時候開始商標續展根據2013年修改的商標法,第四十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二、申請續展步驟(一)準備申請書件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3)委
·批捕后案件能退回公安機關嗎 一、批捕后案件能退回公安機關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
·A本高速逆行扣12分怎么處理? 一、A本高速逆行扣12分怎么處理應當參加滿分學習考試和辦理降級換證手續。1、駕駛證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駕駛人應當到公安交管部門辦理扣證和滿分學習手續。參加科目一學習并接受考試合格,就可以清除記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
·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關民生和國家的經濟發展,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災的話,那么消防人員肯定都是在第一線的。作為消防人員來說,有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如果違規操作給國家和公民帶來巨大損失的話,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下面我們為您介紹的是,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一、消防責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消防責任事故罪,是指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二、 ·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可以被政府提前收回嗎 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可以被政府提前收回嗎?一、產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可以被政府提前收回嗎?物權法土地使用權可以提前收回。1、《物權法》第148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并退還相應的出讓金。2、《土地管理法》第58條第1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
·合同終止的情況有哪些 合同終止的情形有:1、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2、合同解除;3、債務相互抵銷;4、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5、債權人免除債務;6、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7、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終止的條件:《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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