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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內被辭退該怎么維權 通常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都是屬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在勞動合同內會明確約定建立勞動合同的時間、期限。而一般在約定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時候,雙方無續簽意愿的才會解除合同。但現實中員工在勞動合同期內被辭退的情況也是比較多的,此時勞動者該怎么維權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勞動合同期內被辭退該怎么維權首先要弄清楚公司為什么辭退你,公司的行為是否符合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如果符合,那就應該反省自己,爭取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如果不是,那就可以找公司進行索賠。如果公司是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違法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支付雙倍賠償金。二、合同期內被辭退應得多少賠償如果公司無故跟您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 ·員工辭職提前通知單位是必須的嗎 我們發現有很多勞動者不管是處于試用期還是轉正之后,在想要辭職的時候一般都是會提前一定時間通知用人單位的。那是不是意味著員工辭職提前通知單位是必須的呢?可能不少人都是這樣認為的話,那我國法律上面又是如何規定的?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員工辭職提前通知單位是必須的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辭職: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二、員工辭職時如何結算工資1、勞動者因違法或者違約 ·單位開除員工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單位開除員工說的簡單點其實也就是單位提前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而此時單位要想行使權利的,則需要符合法律中規定的條件才行,否則開除行為就是違法的,此時單位就要承擔不利的法律責任。那現實中,單位開除員工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單位開除員工需要符合哪些條件《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無過失性辭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 ·無證駕駛是否會坐牢,無證駕駛要坐牢嗎 無證駕駛是否會坐牢,無證駕駛要坐牢嗎無證駕駛在我國屬于交通違章行為,一方面這樣的行為會受到處罰,另一方面這樣的行為也是很容易引發交通事故的。而有的時候對于無證駕駛導致交通事故的,構成犯罪就會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也就是會坐牢。那要是單純的無證駕駛是否會坐牢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無證駕駛是否會坐牢,無證駕駛要坐牢嗎1、機動車駕駛人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可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3、特別聲明: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 ·在試用期內辭職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 不管是在試用期內還是轉正之后,其實勞動者都是可以向單位提出辭職的。但在不同的階段,法律中關于辭職的要求是不太一樣的,此時都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那現實中,在試用期內辭職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呢?詳細內容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在試用期內辭職要提前多長時間通知試用期辭職是可以直接走人的,勞動發沒有強制性的規定。當然,部分單位會要求提前多少天辭職的。這個是不合法的,但是為了能跟順利的那到工資,勞動者可以有兩個選擇:1、通過法律手段,立馬辭職,立馬拿錢走人。2、提前和公司協商好,提前若干天走人,工資一般是按照公司發放日期發,或者是辭職后的第二天發放。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個人原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準。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準,可立馬走人 ·改過的借條的效力是怎樣的 改過的借條的效力是怎樣的在民間借貸中,由于很多是熟人借貸或者很多人認為欠條很簡單等原因,對借條的書寫都不太重視,具體表現就是在書寫借條時不小心寫錯了,就直接在上面修改。那這類改過的借條的效力是怎樣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改過的借條的效力是怎樣的借條被改是否有效,關鍵要看是否構成實質性的影響。對方找人模仿您的筆跡,增加了利息內容。對于增加的利息部分,是無效的。而對于借款本金,并無實質性的影響,故本金部分是有效的。簽訂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1、借款合同必須依據國家批準的信貸計劃和有關規定簽訂,以保證國家信貸平衡和資金管理。銀行應對申請貸款的企業進行審查,主要審查企業生產的產品是否有銷路,審查企業的貸款是否專款專用。2、貸款方應對貸款申請人進行資信和經營情況調查,不應同無保證的企業簽訂借款合同。3、政府機關、財政部門、事業單位、群眾團體以及沒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不能充當借款保款證人。4、借款合同的利率應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利率簽 ·在高速路上慢行是否也是違法行為 在高速路上慢行是否也是違法行為高速路顧名思義就是指可以以較高車速行駛的公路,相信您都知道高速公路上是沒有信號燈、行人和非機動車的,因此一般行駛速度都是比較快的。但太快了也不行,而現實中也有人在問在高速路上慢行是否也是違法行為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車主在高速公路上行車需嚴格按規定時速行駛,低速行車也屬交通違法,交管部門會依據具體情節輕重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金,一次扣3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駛屬于交通違法,高速公路上安裝的雷達測速儀等設備均可檢測到車輛是否低速行駛,一旦被發現將根據情節給予處罰,此外,高速交警也會時常現場進行檢查處罰。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設計時速低于70公里的機動車均不得進入高速公路,在高速公路上通行車速最高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不得低于每小時60公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一)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 ·開車過程中不系安全帶要扣分嗎 開車過程中不系安全帶要扣分嗎在開車的過程中,要是系上安全帶的話,那要是出事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事故帶來的損害,可以說安全帶是起到了一定保護作用的。那實踐中,要是機動車駕駛人員開車過程中不系安全帶要扣分嗎?詳細內容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開車過程中不系安全帶要扣分嗎1、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不扣分;3、(城市快速路是指--城市道路中設有中央分隔帶,具有四條以上的車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體交叉與控制出入,供車輛以較高的速度行駛的道路);機動車行駛時,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元;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扣2分;4、車輛通行高速公路時,乘車人不按規定系安全帶的,罰款20元;在城市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頭警告;5、當汽車 ·拼車可以說是當下比較流行的一種乘車方式,但在拼車的過程中也是 拼車可以說是當下比較流行的一種乘車方式,但在拼車的過程中也是有可能發生交通事故的。此時若給乘客造成了人身或財產方面的損失,那可以依法要求賠償。但此時拼車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賠才好呢?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拼車出了交通事故要怎么索賠受害人尋求賠償往往有兩種途徑:即向事故責任方求償和向保險公司求償。其中尋求保險賠償可以說是能夠較為迅速得到有效賠償的重要途徑,提前投保也是拼車雙方解除后顧之憂的重要手段。二、在拼車的情況下應該投保哪些保險種類呢?第一,車上人員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又稱乘客險,是車險附加條款之一,在性質上屬于商業險,它針對的就是車內乘客發生的意外傷害。該保險的優點是:不指定具體乘員,只要車上乘客發生人身傷亡都負責賠償。目前有相當部分的車輛投保了此險種,這對于保障拼車雙方的利益是最適合不過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私家車都是以非營運車輛身份參加保險,根據保險合同規定“非營業性的私有車輛用作營業用途不能獲得保險賠償”,因此在有償 ·無故拖欠員工的工資要怎么認定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一定數額的工資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無故拖欠工資,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勞動者如果遇到了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情況,要注意通過法律的手段追討工資,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么具體來說。無故拖欠員工的工資要怎么認定呢?請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吧。一、無故拖欠員工的工資要怎么認定所謂“無故拖欠”工資,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付薪時間未支付勞動者工資。必須強調的是,法律法規對于這個“正當理由”,也是有明確規定的,不是說單位隨便找個借口,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拖欠工資了。“用人單位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周轉受到影響,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經與本單位工會協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個月內支付勞動者工資。延期支付工資的時間應告知全體勞動者,并報主管部門備案,無主管部門的報市或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還有用人單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災害、戰爭等原因,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當然也不屬于“無故拖欠”。其他情況下拖欠工資,均屬“無故拖欠”。二、無故克扣和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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