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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處長醉駕怎么處罰 廣東省海洋與漁業廳處長醉駕怎么處罰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嚴重的將可能面臨被判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 ·行政處罰聽證會條件有什么? 行政處罰聽證會條件有什么?1、適用聽證程序的行政處罰只限于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的罰款等。這類行政處罰對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人身權和財產權將會產生相當的影響,因此,通過聽證程序作出這一方面的行政處罰決定,可以確保行政處罰決定合法性的正確率,避免違法的行政處罰決定對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的合法權利的侵害。但是,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決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2、在行政機關告知權利后,受處罰的當事人有聽證要求的。對這類行政處罰進行聽證的決定權在于受處罰的當事人。在行政機關告知受處罰的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后,由受處罰的當事人根據自已的情況決定是否要求行政機關舉行聽證。對受處罰的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組織聽證。二、行政處罰聽證的條件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 ·村委會單位犯罪判決認定是怎樣的 村委會單位犯罪判決認定是怎樣的《公安部關于村民委員會可否構成單位主體的批復》中明確規定了“對以村民委員會名義實施犯罪的,不應以單位犯罪論”,因而村民委員會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單位犯罪主體,不能對其予以刑事處罰。從該條規定中不難看出,村民委員會不屬于《刑法》所規定的單位犯罪主體五種類型之一。一、單位犯罪單位犯罪是指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的危害社會的行為。單位犯罪自首是以單位犯罪為前提的,沒有單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問題的研究。二、村委會可以構成單位犯罪主體嗎村民委員會不屬于《刑法》意義上的單位范疇。我國《刑法》第三十條以列舉的形式明確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五類為《刑法》所規定的單位犯罪。從該條規定中不難看出,村民委員會不屬于《刑法》所規定的單位犯罪主體五種類型之一,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中也沒有講到村民委員會可作為單位犯罪主體追究其刑事責任,且《公安部關于村民委員會可否構成單位 ·民事訴訟法再審司法解釋規定了什么? 民事訴訟法再審司法解釋規定了什么?一、民事訴訟法再審司法解釋規定了什么?民事訴訟法再審司法解釋規定了如下內容:第一條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內,以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所列明的再審事由,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第二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的申請再審期間不適用中止、中斷和延長的規定。第三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審申請書,并按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人民法院應當審查再審申請書是否載明下列事項:(一)申請再審人與對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有效聯系方式等基本情況;(二)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三)申請再審的法定情形及具體事實、理由;(四)具體的再審請求。第四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 ·現如今招標方式主要有哪些一、現如今招標方式主要有哪些? 現如今招標方式主要有哪些一、現如今招標方式主要有哪些?招標是指招標人(買方)發出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說明招標的工程、貨物、服務的范圍、標段(標包)劃分、數量、投標人(賣方)的資格要求等,邀請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標人(賣方)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投標的行為。我國法律規定,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1、公開招標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公開招標,又叫競爭性招標,即由招標人在報刊、電子網絡或其它媒體上刊登招標公告,吸引眾多企業單位參加投標競爭,招標人從中擇優選擇中標單位的招標方式。按照競爭程度,公開招標可分為國際競爭性招標和國內競爭性招標。2、邀請招標邀請招標是指招標人以投標邀請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投標。邀請招標,也稱為有限競爭招標,是一種由招標人選擇若干供應商或承包商,向其發出投標邀請,由被邀請的供應商、承包商投標競爭,從中選定中標者的招標方式。邀請招標的特點是:(1)邀 ·工人勞動合同違反賠償嗎? 工人勞動合同違反賠償嗎工人在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賠償的問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一、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要賠償么?1、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后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辦理離職手續,無補償。2、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剩余的工資和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并辦理離職手續等;3、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勞動者工資,若存在拖欠,勞動者可以到當地l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4、勞動者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勞動者違法,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該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承擔。二、勞動者違反 ·公司法的方式維護股東權益是什么? 公司法的方式維護股東權益是什么公司法的方式維護股東權益是什么根據《公司法》102條規定: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大會會議職責的,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連續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東提案制度根據新規定: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十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這一規定讓小股東也有了提案權,保障了小股東的權益,有效防止一些大股東為了自身的利益而損害小股東利益的現象。3、累積投票制度股東選舉董事、監事的一種投票制度,指股東大會選舉董事或者監事時,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董事或者監事人數相同的表決權,股東擁有的表決權可以集中使用。因為股東會決議是資本多數決,累積投票制度到目的在于防止大股東利用表決權優勢操縱董事、監事的選舉,糾正了“一股一票”表決制度頓在的弊端。4、加強股東知情權新《公司法》加強了股東的知情權,規定:股東可以 ·醫療糾紛需要請律師嗎? 醫療糾紛需要請律師嗎?一、醫療糾紛需要請律師嗎?醫療糾紛發生之后當事人是否聘請律師完全是您的個人自由,并不是訴訟必須聘請律師。如認為可以當庭正確引用法律,清晰說明事實的話,就沒有必要聘請律師,反之則很有必要。如果自認為對法律的掌握比較得心應手,自己維權也不是不可以。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中,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為另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造成實際損害后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但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形。定義需滿足四個要件:1、特定在醫療服務領域;2、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體;3、議事實是過失行為;4、錯責任處于待定狀態。此概念涵蓋了有過失和無過失的所有情形,體現了醫療糾紛概念的外延和內涵,排除了發生在醫療行業的其他糾紛,如工程建設合同糾紛、醫療設備和藥品買賣合同糾紛、人事仲裁、勞動糾紛 ·一、起訴離婚院凍結工資嗎? 一、起訴離婚院凍結工資嗎?一般起訴離婚不會凍結工資,但法院接受當事人的申請后會在強制執行、財產保全中凍結當事人的工資。根據規定,如果確有必要,法院有權利凍結當事人的銀行賬戶,包括工資卡。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法釋[2004]15號)第二條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被執行人占有的動產、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未登記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權,依據土地使用權的審批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據確定權屬。對于第三人占有的動產或者登記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動產、特定動產及其他財產權,第三人書面確認該財產屬于被執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條 作為執行依據的法律文書生效后至申請執行前,債權人可以向有執行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債務人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作出保全裁定,保全裁定應當立即執行。第四條 訴訟前、訴訟中及仲裁中采取財產保全措 ·一、危重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是誰? 一、危重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是誰?確定危重病人的法定監護人需要結合具體的情況,比如病人為未成年人的,則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于在后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后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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