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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的形式可以是什么2023 遺囑的形式可以是什么1、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遺囑人親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遺囑行為發生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辦理遺囑公證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1)立遺囑人的身份證明(身份證或戶口簿);(2)遺囑所處分財產的產權證明;(3)遺囑若干份;(4)遺囑設有執行人的,還應提供執行人的身份證明;(5)公證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2、自書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遺囑人全文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自書遺囑不需要見證人在場見證即具有法律效力。3、代書遺囑《繼承法》第十七條第三項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注明年、月、日,并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4、錄音遺囑《繼承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的方法可以采取書面或錄音的形式。5 ·夫妻雙方是無效婚姻有繼承權嗎 夫妻雙方是無效婚姻有繼承權嗎?無效婚姻當事人是不享有法定繼承權,受法律保護的婚姻關系,夫妻之間彼此才有繼承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條【婚姻無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二、法定繼承人順序是怎么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代位繼承 ·開庭對筆跡鑒定結論質證是必須的嗎? 開庭對筆跡鑒定結論質證是必須的嗎?一、開庭對筆跡鑒定結論質證是必須的嗎?法院開庭審理刑事案件時并不是必須要對筆跡鑒定結論進行質證,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規定:“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不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七條法庭審理過程中,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有權申請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申請重新鑒定或者勘驗。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可以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鑒定人作出的鑒定意見提出意見。法庭對于上述申請,應當作出是否同意的決定。第二款規定的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適用鑒定人的有關規定。二、對筆跡鑒定結論異議怎么辦?當事人對鑒定結論不服,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證據申請重新鑒定當事人發現司法鑒定中存在違法行為并可能導致鑒定有失事實的,可以向上級司法部門投訴。經核實后可撤 ·股份公司股東退出方法主要? 股份公司股東退出方法主要有哪些一)股權轉讓《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3、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二)申請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有下列 ·一、國家規定小孩撫養費應付多少錢? 一、國家規定小孩撫養費應付多少錢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2、有固定收入的,給孩子的撫養費根據其月收入20%~30%的比例,給孩子撫養費,如果是負擔兩個孩子的撫養費,那數額會相對提高一些,而實際的撫養費也可以根據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雙方父母的給付能力,也會結合當地的生活水平來確定。3、對于沒有固定收入的父母,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算呢,沒有固定收入的人群計算撫養費,會根據當地的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而以上條件同樣可以作為參考,如果情況較為困難的父母一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降低撫養費,也會更具條件優越的父母一方,提高撫養費。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如果遇到其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留下的財物進行抵扣撫養費,而支付撫養費的 ·三亞限制減刑的規定是怎樣的? 一、三亞限制減刑的規定是怎樣的?三亞地區限制減刑的規定具體如下:1、《刑法》第五十條,對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據犯罪情節等情況可以同時決定對其限制減刑。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第三項: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被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無期徒刑后,符合減刑條件的,執行五年以上方可減刑。減刑間隔時間和減刑幅度依照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執行。第十四條被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罪犯,減為有期徒刑后再減刑時,一次減刑不超過六個月有期徒刑,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二年。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間隔時間可以適當縮短, ·一、婚姻無效彩禮是否返還? 一、婚姻無效彩禮是否返還?婚姻無效彩禮是否會返還就要看所提出來的請求是否與法定的條件相符合;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二、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三、彩禮返還的比例是多少1、因給付彩禮一方的原因導致婚約解除,返還彩禮的數額可根據其過錯程度、雙方的經濟狀況等因素,酌情減少”。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兩年以下,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內三個月以上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彩禮總額的50%;共同生活不滿三個月的,返還的數額一般不超過 ·人格權主要有哪些權利2023 人格權主要有哪些權利一般人格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獨立、人格自由、人格尊嚴全部內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產生和規定具體人格權的基本權利。人格權包括一般人格權和具體人格權。自然人的人格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譽、榮譽、信用、隱私等權利。法人的人格權包括名稱、名譽、榮譽、信用等權利。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權禁止非法剝奪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體健康。2、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變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筆名、藝名等,與姓名受同等保護。法人享有名稱權,有權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3、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保護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4、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譽權。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譽。5、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權。禁止用詆毀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6、自然人享有隱私權。隱私權的范圍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二、人格權有什么特點(一)固有性。人身權是由主體始終享有的權利,對自然人來講,這種權利 ·原被告都有注冊商標侵權怎么處理? 原被告都有注冊商標侵權怎么處理?1、原被告都有注冊商標侵權法院一般會同時判處雙方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金,《商標法》第五十六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根據這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商標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式:(1)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2)被侵權人因為侵權而受到的損失;(3)法定賠償。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依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侵權人的賠償責任時,可以根據權利人選擇的計算方法計算賠償數額。”這就是說被侵權人可以自行選擇是適用第一種計算方式還是第二種計算方式,如果這兩種方式都無法計算,那么由法院直接適用第三種方式。二、 ·可以用分公司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嗎? 可以用分公司給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嗎?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主體資格,但是其實際領取了營業執照,并且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對于普通勞動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認其主體資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機構是否能作為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要標準在于是否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二、分公司有哪些特點?分公司是總公司下屬的直接從事業務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附屬機構。分公司的特征具體表現為: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占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②分公司不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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