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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婦女罪結果加重情況有哪些? 拐賣婦女罪結果加重情況有哪些?(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具有出賣的目的。根據本條的規定,只要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被拐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至于是否賣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實現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是,如果行為人實施上述行為并不是以出賣為目的,例如,是為了奸淫、收養、奴役、強迫賣淫等目的,則可能構成其他犯罪,不構成本罪。但實踐中有的行為人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是為了與被害人形成婚姻、家庭關系,并不是為出賣,而收買后,由于被害人反 ·搶劫罪的幾種加重處罰情形有哪些 (一)入戶搶劫的這是指行為人用各種非法手段進入公民家中實施搶劫的行為。入戶搶劫是近年來搶劫罪中的常見多發情形。這里所說“戶”,應理解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場所,如單位的辦公樓、學校、公共娛樂場所等,否則,有悖立法原意。對“入戶”不能僅理解為進入住宅房間或者室內。對于搶劫獨門獨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為人進入了住宅院內,也應視為“入戶搶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公共交通工具主要是指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客運列車、客運輪船、客運飛機等正在運營中的交通工具。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應當包括行為人本身就在該公共交通工具上,對旅客、司機、乘務人員實施的搶劫,也包括行為人對運行途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攔截后實施的搶劫。(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銀行,包括國家銀行,也包括民營銀行和外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銀行,這里的其他金融機構,是指銀行以外的依法從事貨幣資金的融通和信用的機構,如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等。(四)多次 ·違法發放貸款罪貸款人定性為犯罪分子嗎? 違法發放貸款罪貸款人定性為犯罪分子嗎?不會對貸款人定罪處理,但如果貸款人存在行賄等情況的,可以按照行賄罪來進行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二、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審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關于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 ·無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情形有哪些 無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情形有哪些一、無需支付辭退員工補償情形有哪些1、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的;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6、勞動者采取了欺詐的手段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勞動合同解除的;8、勞動者開始依法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而致使勞動合同終止的;9、勞動者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被終止用工的;10、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即勞動者主動提出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 ·老公和其他人生了娃兒算重婚嗎? 老公和其他人生了娃兒算重婚嗎?老公和其他人生了娃兒算重婚,對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按重婚罪論處;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如果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對外不以夫妻名義相稱,但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結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從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穩定程度等綜合考慮,有時也會依法認定其構成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1、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2、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是事實上的重婚為重婚的主要表現形式。二、哪些行為不構成重婚罪并非所有的重婚行為都應該定罪處罰,根據司法實踐經驗,以下行為通常不宜以重婚罪定罪處罰:1、配偶的婦女被拐賣后重婚的;2、自然災害生活難以維持,被迫外流,為謀生而與他人重婚的;3、反抗包辦買賣婚姻而外逃,在包辦的婚姻關系解除前,又與他人重婚的;4、受到嚴重虐待被迫逃往外地而重婚的;5、配偶長期外出,生死下落不明,家 ·不動產擔保物權是什么? 不動產擔保物權是什么?一、不動產擔保物權是什么?不動產擔保物權是在、買賣等民事活動中,債務人或債務人以外的第三人將特定的財產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債務人未履行到期債務時,債權人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抵押權抵押權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動產或動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占有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就抵押財產的價金優先受償。他可以申請法院變賣抵押財產抵償其債權;如有剩余應退還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債務人繼續追索。但對不能強制執行的財產不能設定抵押權。質權質權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動產或一定的財產權利移交給債權人作為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發生當事人約定的事由時,債權人可就該動產或財產權利優先受償的權利。其中,以動產出質的為動產質權,以財產權利出質的為權利質權。留置權留置權是債權人對已占有的債務人的動產,在未清償前加以留置作為擔保的權利。二、 ·解除緩刑多久能辦護照? 一、解除緩刑多久能辦護照根據法律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在被宣告緩刑期間,如果嚴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的監督管理規定的,應當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可以到所居住的公安派出所,把情況向派出所報告,對于外出打工、學習,如果是本人所居住的市、縣范圍外,應當經過當地派出所批準,否則,不得擅自外出打工、學習。二、緩刑期滿后可以出國嗎可以先持護照申請旅游簽證,按照常規來說不論是有無犯罪歷史的人出國旅游都是可以的,但是還是要看簽證官批不批你的簽證。緩刑期間應該遵守哪些規定《刑法》第七十五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第七十六條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 ·交強險免賠有哪些? 交強險免賠有哪些法定情形一、交強險免賠有哪些法定情形根據《保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條例》以及《交強險條款》的規定,交強險法定免責事由包括以下情形:(一)下列情形,保險公司有墊付搶救費義務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不承擔保險賠償責任。1、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2、駕駛人醉酒的;3、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4、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二)受害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三)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四)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五)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二、交強險投保注意事項(1)投保時,投保人應當如實填寫投保單,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重要事項,并提供被保險機動車的行駛證和 ·商標宣告無效答辯中重新申請可以嗎? 商標宣告無效答辯中重新申請可以嗎?可以重新申請,對于不服行政裁決的,可以再次提出行政復議行為。商標局做出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當事人對商標局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并書面通知當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二、商標無效宣告的程序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規定的,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對惡意注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申請后,應當書面通知有關當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辯。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做出維持注冊商標或者宣告注冊商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 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一、哪些刑事案件不能和解1、行為人系累犯,或在服刑、緩刑、勞動教養和被采取強制措施期間故意犯罪的;2、行為人多次犯罪的;3、因尋釁滋事、聚眾斗毆導致的,涉槍、持械、雇兇或受黑惡勢力操縱引發的案件;4、其他不宜適用和解的刑事案件。二、適用刑事和解的范圍1、故意毀壞財物案、破壞生產經營案和輕傷害案;2、妨害通訊自由案;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4、因合法債務、經濟糾紛非法拘禁他人,沒有毆打、侮辱等情節的;5、交通肇事案;6、因生活無著而初次盜竊、詐騙的案件;7、初犯、偶犯、在校學生、未成年人、七十周歲以上老年人以及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嬰兒的婦女,預備犯、中止犯、防衛過當、避險過當以及親友、鄰里、同學、同事等糾紛引發的,屬于自訴范圍的案件。相關法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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