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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涉及刑事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民事案件涉及刑事中止的條件有哪些?民事案件審理中發現其實是刑事案件,應當裁定中止審理。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審理民事案件,由于刑事案件涉嫌到他人的生命安全,故此對于同時是刑事案件、民事糾紛的當事人的,此時一般來說,法院會暫停民事案件的審理。故此民事糾紛案件的受害者,在刑事案件審理結束之后才可以提出繼續民事案件審理的請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2、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4、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5、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6、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二、如何提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一般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寫清有關當事人的情況、案發詳細經過及具體的訴訟請求,并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實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并 ·工程項目合同變更索賠產生的根本原因有哪些? 工程項目合同變更索賠產生的根本原因有哪些?合同變更索賠產生的根本原因有合同矛盾或存在缺陷、遺漏或錯誤,這些常反映為設計和施工規定相矛盾,技術規范和設計圖紙不符合或相矛盾,以及一些商務和法律條款規定有缺陷等。這時,承包商應及時將這些矛盾和缺陷及時反映給監理工程師,由監理工程師作出解釋。承包商執行監理工程師的介紹指令后,造成施工工期延長或工程成本增加,承包商可提出索賠要求,監理工程師予以證明后,發包人應給予相應的補償。二、合同變更的效力有哪些?1.合同變更對權利義務關系的影響合同變更的效力在于使原合同的內容發生變化。原合同并未消滅,僅是被變更部分的效力發生變化,即原合同未變更的部分依然有效,被變更的部分不再有效,而是代由變更后的部分發生效力。換言之,合同效力的一般規定適用于原合同未變更的部分以及變更后的部分。任何一方對于原合同未變更部分以及變更后部分的違反均構成違約。2.合同變更的效力指向將來根據合同效力產生的一般法理,合同變更僅對未來產生效力,不溯及原合同生效后變更前的 ·商標法善意侵權的規定是什么? 商標法善意侵權的規定是什么?商標侵權是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或者其他干涉、妨礙商標權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行為人銷售明知或應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商標專用權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后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4.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后果 ·土地使用權超過年限的房子會怎么樣 土地使用權超過年限的房子會怎么樣?土地使用權超過年限的房子還是自己的,不會被收回。按照新頒布的《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二、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怎么規定的?根據《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百一十二條的規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三、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續期的流程是什么?( ·因打架被行政拘留當天拘留么 因打架被行政拘留當天拘留么?做出行政拘留決定以后都是當天實施拘留的,公安機關對違法人員作出行政拘留決定的,行政拘留決定作出后應該立即執行,對行政拘留決定不服的,可以申請暫緩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三條對被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送達拘留所執行。執行拘留的時間應當自被決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時間開始計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為單位計算的,而不是以時為單位計算,入所當日不計算在內,執行到第二日即為一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20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二條“對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人,在處罰前已經采取強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時間,應當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二、行政拘留的特征有哪些?(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前 ·一、房屋買賣合同賣法法定解除權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一、房屋買賣合同賣法法定解除權的適用條件有哪些?(一)開發商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構成欺詐的(二)開發商將已售房屋私自抵押(三)一房二賣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四)房屋不符合質量要求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五)開發商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無法辦理產權證開發商在交房期滿后,經購房人催告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六)擔保貸款合同不能訂立(七)開發商虛假宣傳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構成根本違約,致使購房人在購房時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八)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九)不屬于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現在在簽訂額合同時無法預料的情形,繼續履行合同無必要,或者也無法履行的情形。二、 ·玩忽職守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是什么? 玩忽職守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是什么?一、玩忽職守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區別是什么?(1)犯罪客體不同。玩忽職守罪侵犯的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而重大責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廠、礦山、林場等企業、事業單位的生產安全。(2)犯罪的行為方式不同。在玩忽職守犯罪中,行為人表現為消極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或者不認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職責;而在重大責任事故犯罪中,行為人表現為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者實施了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行為。(3)犯罪主體不同。玩忽職守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犯罪主體是工廠、礦山、林場等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二、重大事故責任罪的立案標準尚無關于此罪的明確。在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中,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具體應用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1)發生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 ·簽訂村委合同怎樣才算無效? 簽訂村委合同怎樣才算無效?合同必須經當事人簽字才生效,如果合同沒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就沒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二、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怎么規定的?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于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典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 ·二房東轉租沒簽合同應退還押金嗎? 二房東轉租沒簽合同應退還押金嗎?沒有簽訂合同也是就應該要退還押金的;租賃期間超過6個月的,沒有租賃合同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依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第二百三十二條。押金應視為承租人妥善保管房屋及配套設施的保證金,在租賃合同解除且承租人履行上述義務后,應當退還。二、租房押金不退怎么辦?(一)如果租賃合同沒有明確押金的性質或規則,則押金作為租賃預付款處理,無論如何都要返還的。(二)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投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房東應于租賃關系消除且租客遷空、點清并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后的當天將租房押金全額無息退還租客。(四)租房期間有財產損失可以相目應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財物損失后應該退還。(五)在投有明確約定押金性質的情況下,押金的作用是為房屋及屋內財產設定的一個擔保,租賃期間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內設施的財產損失則從押金里扣除。(六)如投有造成該損失則合同 ·趁不注意撕毀對方合同犯罪嗎? 趁不注意撕毀對方合同犯罪嗎?不屬于犯罪但是屬于違法的行為;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2、《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3、《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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