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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盜竊罪新量刑標準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1.構成盜竊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達到數額較大起點的,二年內盜竊三次的,入戶盜竊的,攜帶兇器盜竊的,或者扒竊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達到數額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3)達到數額特別巨大起點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依法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除外。2.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可以根據盜竊數額、次數、手段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1)盜竊數額較大的,每增加五千元,增加二個月刑期;(2)盜竊數額巨大的,每增加一萬元,增加三個月刑期;(3)盜竊數額特別巨大的,每增加六萬元,增加六個月刑期;(4)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每增加一次盜竊,增加二個月至三個月刑期;(5)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 ·2023年政府征地補償哪些項目 政府征地補償哪些項目2018年政府征地補償哪些項目?(一)土地補償費:是指國家對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減少或者無地可耕的損失進行的補償。(二)安置補助費:是指對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生活來源的農民,因國家征收土地而推動土地所造成的生產、生活困難由國家給予必要的生產、生活補助費用。統一年產值標準是計算征地補償費用的主要依據。征地補償費用在統一年產值標準的基礎上根據被征收耕地的類型、質量,農民對土地的投入,農產品價格,農用地等級,當地農民現有生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原征地補償標準等因素確定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倍數進行計算。(三)青苗補助費:征收耕地上有未收獲作物,因急于用地須毀青苗的。屬短期農作物的,按一季產值補償,屬多年生農作物的,根據其種植期和生長期長短給予合理補償。水產養殖的青苗補償根據不同的養殖品種、養殖方式、養殖設施等情況給予補償。(四)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是對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種建筑物、構筑物 ·離婚訴訟申請書該怎樣寫 離婚訴訟申請書該怎樣寫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訴訟請求 ·勞動合同法87條與48條的釋義也? 勞動合同法87條與48條的釋義也有哪些第八十七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轉讓權利或者轉移義務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釋義】本條是關于轉讓權利及轉移義務轉讓應當依法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債務人轉移義務是當事人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債權人通知對方或者債務人經對方的同意后,轉讓行為即生效力。但是對有些權利的轉讓和義務的轉移,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后才有效,債權人應當遵守法定的程序辦理,以保障合同轉讓行為最終的法律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或者債務人轉移義務需要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主要是指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一些合同,比如,中外合作經營合同、外資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海洋石油合同等。由于這些合同不僅是當事人之間權利和義務的確定,而且其成立和實施涉及到國家的利益,有些合同會對國家的經濟發展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了保證合同的切實有效,需要國家審查這些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因此,這類合同的成立需要經過有關機關辦理批準、登記手續,改變合同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買房子有哪些證件?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買房子有哪些證件?個人買房后拿到的證件分別有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個人房屋貸款申請表》,《房屋他項權利證》等證件。二、具體見下文介紹:1、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此時需要注意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五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2、繳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據。3、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屋貸款申請表》。開發商一般都會與一家或幾家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因此到與開發商有協議的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協議,這樣手續會方便些。帶齊首付款收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本市戶口簿(非本市戶口提供一年以上暫住證明)、收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屋貸款申請表》。4、銀行審查按揭貸款申請。銀行的信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和逐級審批,如果認為符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會通知申請人簽訂《個人房屋按揭貸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過30年。5、到房管局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可以 可以,但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必須是有監護資格的人中之一,有監護資格的人不可以一致同意由其他沒有監護資格的人來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經協商確定的監護人應承擔對未成年人的監護職責。未成年人可以同時有兩個以上的監護人,但必須是位于同一順序的,如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可以一起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成年的兄,姐也可以同時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但祖父母和未成年人的兄,姐不可以同時擔任監護人。父母過世或缺乏監護能力時,由下列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請法院裁決。不可以未經指定而直接要求法院作出裁決。法院以上述作為指定監護的順序,即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世,則由他們優先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均過世, ·一、勞動合同備案的手續是怎樣的? 一、勞動合同備案的手續是怎樣的?《勞動合同法》中未要求勞動合同簽訂必須要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的備案可以(原勞動局)作為就業統計的依據,勞動合同不備案,不影響社保的額繳納。社保只要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就必須繳納。1、按屬地原則,分級管理原則,用人單位向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交資料。2、用人單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錄用登記手續和勞動者與其他勞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3、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系科審查后,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生效。二、勞動合同中包括哪些基本條款?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負責人的姓名。2、勞動者的姓名還有住址,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 ·一、醉駕的車輛上路會有什么處罰? 一、醉駕的車輛上路會有什么處罰?飲酒駕駛: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醉酒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后處以拘役,并處罰金。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一、桂林市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 一、桂林市房屋租賃合同要注意的事項包括哪些?(1)房屋租賃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當出租人與承租人洽商租房時,只要就房屋的使用收益與租金的支付內容達成一致并互相表示同意,出租人即有義務將符合雙方事前所約定的房屋狀況交付給承租人使用,并應于租賃期間保持所出租房屋處于雙方約定我的狀態。而承租人也同時有依合同約定支付出租人租金的義務??陬^租約雖然有效,但因白紙黑字可減少紛爭且可留下書面證據,所以建議租賃當事人采取訂立書面合同的形式。(2)最好留下一個特定或者指定的緊急聯絡人當與承租人發生糾紛,例如承租人遲付房租,甚至拖欠了好幾個月的租金時,出租人可以首先發出存證信函,以書面的意思表示請承租人按期交付租金或提前終止合同,請承租人搬離,以便出租給下一位承租人,減少損失。但實際上最常發生的狀況是承租人“人去樓未空”的情形,承租人將個人物品仍留于所租賃房屋內,而出租人卻無法聯絡上承租人。所以如果能在租賃合同條款中約定,如一方有遷移或改變者,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方,如果拒收或無法送達或 ·購買二手房沒辦土地使用證以后會不會有問題? 購買二手房沒辦土地使用證以后會不會有問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高為70年,它意味著土地使用權期限到期后,房主需要再次繳納土地使用費,否則國家將要無償收回該土地.而我們在購買二手房屋的時候,人們往往會忽略這個問題,這個期限直接影響居住期限和購買價格.根據距離70年的期限的長短,我們可以計算房屋的價值.第十九條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第二十條土地使用權因土地滅失而終止。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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