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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交強險有車損賠償嗎? 一、事故發生交強險有車損賠償嗎?交強險是賠對方的保險,也就是說,如果自己的車撞到了其他的車,或者是撞到了人、自行車、電動車等,執法部門認定了自己的責任,對方也需要自己賠付的情況下,才可以動用交強險,但是只有自己的車受損,是無法用交強險賠的。這里要多說兩點特殊情況。1、交強險無責人傷賠付2、互碰自賠首先,如果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對方因事故傷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無責賠付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負有事故責任,不管責任大小,當事人保險公司就要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承擔賠償責任。打個比方,兩車刮擦,不存在其他損失,執法部門判定一方全責,而無責方需要給予全責方100元的賠償。如果涉及到全責方人傷,無責方 ·女人剛生完孩子要離婚孩子誰撫養? 女人剛生完孩子要離婚孩子誰撫養??雖然在實際生活中嬰兒哺乳期因人而異,由于《子女撫養意見》規定“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司法實踐中通常將“哺乳期內的子女”理解為兩周歲以下的嬰幼兒。父母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隨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母親的生活環境明顯對子女撫養不利;母親工作性質特殊,不便于撫養子女;或者母親違法犯罪,不利于撫養子女等。?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剛生完孩子打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 ·諾成合同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諾成合同的法律規定是什么?諾成合同的法律規定是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經對方同意即能產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諾即成”的合同。特點在于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在諾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系當事人的給付義務,違反該義務便產生違約責任。在實踐合同中,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不是當事人的給付義務,只是先合同義務,違反它不產生違約責任,可構成締約過失責任。實踐合同,是指除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這種合同中,除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還必須有一方實際交付標的物的行為,才能產生法律效果。實踐合同則必須有法律特別規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的區別并不在于一方是否應交付標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時間不同。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達成合意時起合同成立;實踐合同則在當事人達成合意之后,還必須由當事人交付標的物以后,才能成立。二、諾誠合同中的特殊性合同規定是什么?贈與合同在《民法典》186 ·勞動合同法9條內容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法9條內容有哪些?《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二、勞動合同的訂立有哪些內容?《勞動合同法》第七條勞動關系的建立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 ·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區別是什么 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區別是什么1.提交主體投標保證金由所有投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僅由中標人提交。2.保證金的期限投標保證金應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期限內提交,一般在投標同時提交;履約保證金應在簽定正式施工合同前提交;投標保證金返還時間為簽定施工合同或提供履約保證時的第28天;履約保證金返還時間為工程經驗收合格之日或合同約定時間。3.后果沒有按照招標文件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供的投標保證金有瑕疵的,按廢標處理;提交投標保證金但違反下述方投標保證金的兩種情況之一,沒收投標保證金;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將失去訂立合同的資格,并沒收投標保證金。提交履約保證金方不履行合同,接受方可按合同約定沒收保證金,并不以此為限;接受方不履行合同,須向提交方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并不以此為限。4.目的投標保證金的目的有二:其一,投標人在有效期內不能撤回其投標文件;一旦中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提交履約保證金或簽署合同。履約保證金的目的保證完全履行合同,主要要保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向法院起訴時間是多久 民事訴訟程序流程向法院起訴時間是多久當庭宣判的,10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給判決書。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序的話3個月。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二、民事訴訟具備要求1、原告應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2 ·無責交強險賠償是怎樣的 無責交強險賠償是怎樣的如果當事人不負事故責任,對方因事故傷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無責賠付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負有事故責任,不管責任大小,當事人保險公司就要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承擔賠償責任?!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二、交強險無責賠付的概念機動車交強險制度是一項法定保險制度,在價值追求、制度設計、運作方式上,均不同于一般的商業保險,在我國也是處于探索階段的一種制度安排,不能簡單套用一般民事侵權法或商業保險的規 ·計件員工工傷工資待遇怎么計算 計件員工工傷工資待遇怎么計算工傷醫療期間有單位按照原來工資標準而不是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工傷工資沒有計時和計件之分,之前計件的按照平均工資計算。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豆kU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本條例所稱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本條例所稱工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 ·自己改了勞動合同書的日期會有什么影響? 一、自己改了勞動合同書的日期會有什么影響?1,不能改,改了就沒有法律效力了。2,如果日期有誤,可以讓單位重新出具一份。勞動合同寫錯可以更改,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二、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3、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 ·主動辭職要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么? 一、主動辭職要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么?員工主動辭職公司也應該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解除勞動合同文書的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基本信息;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部門和工資等;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工會的意見;何時向勞動管理部門報告;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數額;通知的時間;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簽證和蓋章等等。解除勞動合同文書的用途主要有2個:1、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能夠使新單位規避法律風險,同時也為辦理相應手續提供了依據,這個可以要求之前單位提供的,沒有問題的。2、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是否有補償金?屬于以下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用人單位需支付經濟補償,以個人理由辭職沒有經濟補償。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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