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歷下區律師黃頁: |
歷下區法律咨詢 |
歷下區法律常識 |
·一、教師是不是學生監護人? 一、教師是不是學生監護人?教師不是學生的監護人。但學校對學生是有監護責任的。學生實際上處于學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對其子女的監護權已經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之間存在著事實上的監護關系,學校應為未盡監護義務所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而老師是行使學校對學生監護責任的直接執行者,所以,準確的說,老師在行使家長和學校給予的對學生的監護權利。二、監護人分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
·試用期是不是隨時都可以辭職 試用期是不是隨時都可以辭職1、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試用期公司可以終止合同,但是要有正當理由。《法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
·貪污罪受賄罪之間有什么不同 由于法律中將貪污罪受賄罪的犯罪數額、情節以及量刑標準規定的都一樣,因此在大多數人的眼里其實無法準確區分開貪污罪和受賄罪。但要是嚴格來說的話,貪污罪與受賄罪還是不太一樣的,那究竟貪污罪受賄罪之間有哪些區別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貪污罪受賄罪之間有什么不同比較兩罪的不同,需要從以下六個角度入手進行分析:1、主體不同兩罪都是身份犯,主體為特殊主體,但是貪污罪的主體并非必須為國家工作人員.雖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但依法受國有單位委托管理
·緩刑執行完畢后再犯罪算累犯嗎 緩刑執行完畢后再犯罪算累犯嗎這要看具體的情況。不一定構成累犯,也不是絕對不構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緩刑犯在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應否認定為累犯問題的批復》。批復指出,被判處有期徒刑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滿后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因前罪判處的有期徒刑并未執行,不具備刑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的“刑罰執行充畢”的要件,故不應認定為累犯,但可作為對新罪確定刑罰的酌定從重情節予 ·罪犯被假釋考驗期多長時間 一、假釋考驗期多長時間假釋考驗期分為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兩種。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10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刑法》第81條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假釋后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假釋。”據此,所謂假釋,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罰之后, ·什么情況下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什么情況下不能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2.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
·一、勞動合同試用期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勞動合同試用期法律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法》規定對試用期有下列規定:(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
·訴訟離婚要交哪些材料? 訴訟離婚要交哪些材料?一、訴訟離婚要交哪些材料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二、起訴離婚程序有哪些?第一階段:起訴階段。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
·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 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有哪些用人單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可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協商解除:勞動者提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二)過失性辭退: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期限是好久公安機關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出期限是好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法條鏈接:〈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七條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