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壩區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沙坪壩區律師黃頁 |
律師咨詢 |
法律常識 |
·怎么訂立錄音遺囑 怎么訂立錄音遺囑1、必須由遺囑人親自制作,并親自敘述遺囑的全部內容。2、必須請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作證。3、錄音開始時,遺囑人、見證人必須分別說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職業、所在工作單位和家庭住址等。4、遺囑人必須說明制作錄音遺囑的具體地址和年、月、日、時。5、錄音制作完畢,應當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遺囑人、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遺囑人或交見證人保管。6、繼承開始,由見證人及繼承人到場并檢驗封皮的完好情況。二、訂立錄音遺囑要注意什么錄音遺囑是否有效,關鍵取決于遺囑見證人。錄音遺囑見證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遺囑見證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年滿l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l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作為遺囑見證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見證 ·怎么訂立代書遺囑 怎么訂立代書遺囑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代書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并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為遺囑見證人。繼承法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為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愿的表露,也為了防止日后就遺囑的效力發生糾紛。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并注明年、月、日。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核實,并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后,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并注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4、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遺囑代書人必須 ·在我國夫妻離婚了還是監護人嗎? 在我國夫妻離婚了還是監護人嗎?父母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可以歸其中一方;但是雙方依然均是雙方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依法履行對孩子的監護人責任,是當父母的“底線”。許多家長朋友對“監護人”的稱謂感到陌生,因為我們一般談論的是孩子的撫養權爭議,很少有監護權的爭議,其實作為孩子的父母,雙方就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這不僅是權利,也是義務。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和撫養人。父母離婚,不代表子女和父母之間法定權利義務的終結。《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 ·子女能幫父母寫遺囑嗎? 子女能幫父母寫遺囑嗎子女如果幫父母寫遺囑,就屬于代書遺囑的代書人,我國《繼承法》對代書人的資格問題進行了規定,“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為代書人。”可見代書人與見證人的資格要求一致,具體來說:1、遺囑代書人應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年滿l8周歲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已滿16周歲不滿l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作為其主要生活來源的,在法律上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作為遺囑代書人。但是限制行為能力人和無行為能力人則不能作為遺囑代書人。2、遺囑代書人應當是能夠理解遺囑的內容、懂得遺囑所有文字的人。有些人雖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沒有從事遺囑代書活動的能力。3、與繼承人、遺囑人沒有利害關系。因為有利害關系的人更有可能受其利益的驅動而做不真實的書寫。因此,子女不能幫父母寫遺囑。二、有效的代書遺囑應滿足哪些條件1、 ·離職后勞動合同遺失的依據是什么? 離職后勞動合同遺失的依據是什么?離職以后,勞動合同丟失并不會對自己造成任何影響。員工辭職后,勞動關系解除,雙方的權利與義務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對雙方已無約束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相關法律條文如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二、離職證明的用途是什么?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系;2、證明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3、證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4、可以憑此轉你的人事關系、社保、公積金等等。三、離職證明的相關規定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于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香港高空墜物責任的判定是什么? 近日,香港高空墜物責任承認引得很多人熱議。可能高空墜物會引發一些悲劇,香港高空墜物責任讓悲劇接連上演。高空拋物道德不能忍法律更不能忍,你如果僅僅造成人員受傷或者財產損失。尚且不說,造成生命的悲劇,我們也只能倒霉嗎?高空墜物事件屢見不鮮,從高空墜下的物體也是五花八門,小到紙巾、果核、牙簽,大到晾衣架、花盆,更讓人觸目驚心的還有鋼板、廣告牌等,已成為社會公共安全隱患,影響市民生活環境及生命財產安全。那么高空墜物的責任要怎么劃分?本站我們為您總結了相關知識,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助到您。一、如何減少高空墜物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曬的衣服,陽臺的花盆等。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后及時更換。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墻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筑外墻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 ·不純正的單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 有的時候受害者要追究的侵權行為的主體就是屬于單位的,但是受害者一般情況下思想境界不會提高到對單位犯罪這么高的認知度的,因為一直單位犯罪在我國的刑法當中就是屬于比較復雜的一個研究課題的,單純針對單位犯罪還有一種叫不純正的單位犯罪的,在單位犯罪的認識都有限的情況下人們更加不了解不純正的單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一、不純正的單位犯罪的概念是什么?不純正的單位犯罪,是指在某種犯罪既可以由單位實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實施的情況下,由單位所實施的犯罪。例如,票據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既可以由單位實施,也可以由自然人實施,當這種犯罪由單位實施時,就是不純正的單位犯罪。1、純正不作為犯與不純正不作為犯的根本區別是,純正不作為犯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犯罪,而不純正的不作為犯,可以由單純的不作為構成犯罪,也可以由以作為形式實施的不作為構成犯罪。2、純正不作為犯是指由刑法規定的,只能由不作為構成的犯罪。例如拒不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犯罪,即為有法定職責而對職責不作為,不行使解救行為的犯罪。3、不 ·怎樣訂立自書遺囑 怎樣訂立自書遺囑1、訂立自書遺囑要滿足的條件:(1)實質要件:①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②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③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④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其三,遺囑內容 ·打架案件受理以后怎么處理 其實所有的打架的案例到最后追究到真正的原因的話沒有什么深仇大恨的,如果真的涉及到自己特別重要的權益的話也不會選擇用這么暴力并且無知的方法來解決了。一般打架的案件派出所都會直接受理的,只不過是參與打架的這些人有些可能根本就不清楚打架案件受理以后怎么處理?打架案件受理以后怎么處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造成輕傷以上,就構成故意傷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條款判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和處罰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行為 ·訂立代書遺囑時要滿足什么條件 訂立代書遺囑時要滿足什么條件1、實質要件:(1)遺囑人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十一條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后來有了行為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為能力,后來喪失了行為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患有聾、啞、盲等生理缺陷而無精神病的成年人,他們是有完全行為能力的,因此他們也可以立遺囑。(2)遺囑人所立的遺囑必須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二、三、四款規定: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3)遺囑人對遺囑所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4)遺囑的內容必須合法。內容不合法的遺囑主要有三個情況:其一,遺囑取消了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其二,遺囑沒有為胎兒保留必要的繼承份額。其三,遺囑內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