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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規定以及作用 履約保證金規定以及作用一、履約保證金的概念與法律規定所謂合同履約保證金,是指大型招標項目、工程招標、政府采購項目或者拍賣,為了防止各種不確定性和風險以及考察中標單位有沒有實力完成此采購項目的一種程序,屬于一種特殊的督促中標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執行與風險防范的功能。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一般規定,中標的投標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約保證金,它是保證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依照《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制度是《招標投標法》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項法律制度,采購人在招標文件中也確實可以運用這項制度來保證工程質量和工期。從法律上講,我認為履約保證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預付款,更不同于保證。但是《招標投標法》沒有對實施這項制度的相關條件作出詳細的規定,比如,履約保證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監管,由誰監管等等,致使實踐中出現較多的問題。財政部《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36條和第37條中,對投 ·農村土地承包權多少年? 農村土地承包權多少年?一、土地承包的期限應當是多長時間農村土地承包法第20條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一)耕地的承包期據統計,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為14億畝,人均1畝多一點。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占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我國農村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國法律和有關政策對承包期限都有明確規定。如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有關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長三十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現實中,截至2000年,全國已有98%左右的村組開展了延包工作。在開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達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積占92%,如果扣除沿海發達地區、城鎮郊區實行招標承包的責任田以及各地預留的機動地,實行家庭承包的耕地 ·征地補償標準及要求是怎樣的 征地補償標準及要求是怎樣的隨著中國城市化的進程的逐步加快,商業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的需求越來大,如何滿足這些用地需求?征地成了首選。那么被征地者能拿到多少?該如何安置被征地者?這時候就需要一套完整的征地補償方案。如今,國家已經出臺了征地補償的相關法律法規。接下來律師我們,就為您簡單的闡述一下。一、征地補償的定義:征地補償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對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二、征地補償的補償標準:(一)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6(二)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1)(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2)(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被征地塊需安置人數(三)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補償的計算標準=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般按市場 ·購買的期房怎樣轉讓 購買期房可能相對比購買現房所要花的費用少一些,因此也有很多人選擇購買期房。但實踐中,可能在購買了期房之后,又不想要了,此時就會涉及到轉讓期房的問題。那么您知道購買的期房怎樣轉讓嗎?我們一起通過下文進行了解。一、購買的期房怎樣轉讓從法理上分析,預購房的轉讓不是房屋的轉讓,而是預購合同的轉讓,《辦法》明確了與購房轉讓的合法性,同時對轉讓程序進行了規定。(一)具備權益轉讓條件根據法律規定,預購房轉讓必須有預購人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并在房地產管理機關進行預售登記后就可以進行轉讓。在此,雖未對預售認購協議簽訂后的轉讓作出禁止性規定,但實際上排除了簽訂認購協議就轉讓“樓花”的合法性。(二)征得開發商同意根據法律規定,預購人未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應當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同意;已付清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約定的總價款的,預購人無須征得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同意,預購人應當將其轉讓預購商品房的情況書面通知房地產開發企業。這一規定符合 ·工資可以代領嗎?是否可以代領工資? 如今很多外出打工的人相互之間都是親朋好友,而在單位發工資的時候,也存在代領的情況。那么,從法律角度分析,勞動者的工資可以代領嗎?我們常說的工資總額又包括了哪些部分呢?接下來,就讓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工資可以代領嗎?是否可以代領工資?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6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二、工資總額包括津貼和補貼嗎?工資總額是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工資總額由六部分組成:①計時工資;②計件工資;③獎金;④津貼和補貼;⑤加班加點工資;⑥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津貼和補貼是指為了補償職工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給職工的津貼,以及為了保證職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支付給職工的物價補 ·員工工資包括什么單位扣發員工工資合法嗎 工資是員工生存的依靠、是他們工作的最大動力,也是用人單位眾多義務中最重要的義務之一。可在實踐中,不少員工并不是很清楚工資的組成。那么,在工作的過程中,員工工資包括什么內容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員工工資包括什么職工工資總額指各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1、計件工資;2、獎金;3、計時工資;4、津貼和補貼;5、加班加點工資;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二、單位扣發員工工資合法嗎用人單位是否可以扣發勞動者的工資,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我國《勞動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這一規定是對勞動者工資報酬權的法律保護。所謂“克扣”,是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扣減勞動者的應得工資。用人單位克扣勞動者工資的行為,有兩方面的標準,一是看勞動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勞動;二是看用人單位是否有正當的理 ·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法律后果的探討 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法律后果的探討我國法律學者認為,根據民法和知識產權法律的規定和司法實踐的需要,侵犯知識產權應當確立以下原則:全部賠償原則和法定標準賠償原則。一、全部賠償原則全部賠償原則也稱為全面賠償原則,是現代民法的最基本的賠償原則,是各國侵權行為立法和司法實踐的通例。當今的trips協議第45條規定:“賠償由于侵犯知識產權而給權利所有者造成的損害”,侵權者向權利所有人支付費用“可以包括適當律師費”等,此規定是全部賠償原則的體現。全部賠償原則的含義,是指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責任的范圍,應當以加害人侵權行為所造成損害的財產損失范圍為標準,承擔全部責任。對損害賠償的性質歷來有補償主義與懲罰主義不同觀點之爭。當前對知識產權損害賠償,由于盜版和假冒的猖獗,主張懲罰主義觀點的理由似乎更強一些。但是,筆者認為,對知識產權損害賠償的性質仍然首先是對受害人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一種補償。同時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也是對其不法行為的一種法律制裁,補償與制裁又相輔相成。這是由于受害人只有 ·侵犯知識產權處罰的規定有哪些? 侵犯知識產權處罰的規定有哪些?(一)假冒注冊商標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三)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四)假冒專利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五)侵犯著 ·簽訂未完全出資的股權轉讓協議注意事項是什么? 簽訂未完全出資的股權轉讓協議注意事項是什么?一、未足額繳納出資中的股權轉讓效力未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權轉讓合同應為有效合同。為保護受讓人利益,如果受讓人有確切的證據證明不知道轉讓人轉讓的股權有瑕疵,則受讓人可以合同法規定的欺詐導致其意思表示不真實為由申請撤銷。(一)未足額繳納出資中的股權轉讓合同應為有效合同。1、《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2、《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第18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即轉讓股權,受讓人對此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公司請求該股東履行出資義務、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公司債權人依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二款向該股東提起訴訟,同時請求前述受讓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反悔怎么辦? 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反悔怎么辦?企業數量的迅猛增長隨之而來的是一批又一批股東的產生,而股權持有者數量激增給投資者們帶來了良好的機遇,股權轉讓活動從最開始的罕見變成了如今的平常。如果轉讓雙方中有一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反悔怎么辦呢?股權轉讓還能正常進行嗎,該股權轉讓協議還有效力嗎?下面我們就為您詳細介紹。一、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后反悔怎么辦1、是否影響效力只要雙方在股權轉讓協議書上簽了字,該協議沒有漏洞,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就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也就是說簽訂合同后就算一方反悔了也是沒用的,不會對合同效力產生任何影響,股權轉讓仍需按照約定進行。2、怎么處理可以通過協商,如果雙方達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能達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要求反悔方按合同進行股權交割,如果對方不予配合,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強制執行。二、股權轉讓協議1、概念股權轉讓協議是以股權轉讓為內容的合同,股權轉讓是合同項下債的履行。股權轉讓協議生效與股權轉讓生效時間是不一致的,股權轉讓生效是在協議生效之后。股權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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