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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車的法律依據 交警扣車的法律依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及機動車行駛證應當妥善保管。”二、交警扣車的情形簡單說,無牌、假牌、套牌,不帶兩證,無檢驗合格標志、無交強險及標志,盜搶車,事故車需取證的,交警都可以扣車。具體來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依法扣留車輛:1、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2、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嫌疑的;3、未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4、公路客運車輛或者貨運機動車超載的;5、機動車有被盜搶嫌疑的;6、機動車有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嫌疑的;7、未申領《劇毒化學品 ·債務人不還債應該怎么辦 債務人不還債應該怎么辦債務人有還債的義務,當債務到期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債務人應當償還債務。如果債務人拒不還債或者以其他形式逃債的,債權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討回債務。1、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借助國家強制力保障債務的順利討回無疑是最好的辦法。2、行政干預手法對所有人來說,工作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作出相當成績的人更看重以后的升遷。如果此時在老板的印象中變成一個不誠信的人必定是非常苦惱的事情。那么債權人就可以借用。二、債務糾紛起訴需注意什么1、債務糾紛起訴,重視訴訟時效。我國《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第140條規定:“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為此債權人要充分重視到這一點,否則時效一過,債權就失去了法律的保護。2、債務糾紛起訴,重視擔保期間。《擔保法》第25條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 ·處理措施 處理措施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發生的交通事故,如果當事人有醉酒駕駛行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犯罪,同時又構成交通肇事罪,那么根據多個犯罪行為,從一重罪的原則,交通肇事罪會吸收危險駕駛罪,當事人以交通肇事罪從重判罰。具體量刑需要看,交通肇事造成傷亡及賠償結果等情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 ·怎樣的合同屬于無效的合同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社會公共利益,被確認為無效。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那么,怎樣的合同屬于無效的合同?當事人在面對無效合同的時候又應當如何處理呢?本文將詳細為您解答。一、怎樣的合同屬于無效的合同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二、無效合同應當如何處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難免會出現合同無效的情況。如因合同內容違法、惡意串通、欺詐脅迫等因素所訂立的合同,都會導致合同無效。出現無效合同以后應當按照下列方式來處理呢:(1)返還財產。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依據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對方。因為無效合同從開始就無效,所以返還財產就是使當事人的財產關系恢復到合 ·起訴離婚回不去怎么處理? 起訴離婚回不去怎么處理?離婚訴訟由一方當事人提起。案件管轄的一般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則上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可先行委托律師代理起訴。起訴離婚過程中,原告回不去的話,按撤訴處理。被告回不去的,一般缺席審判提醒:當出現被告缺席審判的情況,法院一般判決離婚會慎之又慎,所以很難判決離婚,只能等待六個月重新起訴。二、誰承擔起訴離婚的費用?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訴訟離婚的費用,由原告預交。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審結時,訴訟費用由敗訴的當事 ·要約約束力含義是什么? 要約約束力含義是什么?有時候人的行為是不受大腦所控制的,比如在課堂中明明想認真聽課,可還是抵抗不了手機的誘惑。同樣如此,在一個企業中,也會有個別員工抵抗不了利益的誘惑,從而做出不可彌補的事情,這不僅使得公司陷入困境,也會對自己的職業生涯產生巨大的影響,這些事情告訴我們,要有約束力來約束我們。同樣如此,在訂立合同時要約時,也要有約束力。下面,讓我們一起看一下要約約束力是什么呢?一、成立條件1.要約人應是具有締約能力的特定人2.要約的內容須具體、確定3.要約具有締結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約人受其約束4.要約必須發給要約人希望與其訂立合同的受要約人5.要約應以明示方式發出6.要約必須送達于受要約人二、效力《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自要約實際送達給特定的受要約人時,要約即發生法律效力,要約人不得在事先未聲明的情況下撤回或變更要約,否則構成違反前合同義務,要承擔締約過失的損害賠償責任。需明確一點,到達是指要約 ·緩刑人員能否保留公職? 公務員、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實一般都是有公職在身的,不過往往在犯罪的時候會被開除公職。不過這時我們需要考慮到一種情況,就是雖然有犯罪但最終卻是適用緩刑,那此時緩刑人員能否保留公職呢?假如你不是很清楚的話,可以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判緩刑,不能保留公職。2、根據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第18號令頒布、9月1日實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根據我國刑法典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 ·檢察院傳喚原因醉駕取保候審現被檢察院傳喚 檢察院傳喚原因醉駕取保候審現被檢察院傳喚,說明公安機關已經將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對本案已經向檢察院提起起訴意見,檢察院傳喚當事人,是要核實案情,下一步程序是:檢察院按照法定程序審查起訴,如果有犯罪事實,并且有證據證明需要判處刑罰的,檢察院會將案子起訴到人民法院判決。如果不構成犯罪,檢察院會做出不予起訴的決定。 案子到人民法院后,如果被法院判處緩刑,嫌疑人就不會被收監;如果要判實刑,法院會在開庭當天批準逮捕將嫌疑人收監。二、酒駕條款醉駕,定的罪名為危險駕駛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第七十二條 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 ·一方起訴離婚要證人嗎? 一方起訴離婚要證人嗎?起訴離婚可以不需要證人。雙方都同意的話協議離婚即可,不需要證人;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可以起訴離婚,感情確已破裂的話,法院會準許離婚。起訴家庭暴力才需要證人。可以去醫院做鑒定,證明是被打后的傷。但是需要證人證明是丈夫那邊打的。這樣基本上一次就能離了。如果沒有證人也可以起訴離婚,丈夫不同意離婚的話就半年后起訴第二次。總是能離掉的。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起訴離婚的訴訟狀應該怎么寫?向法院起訴離婚時,應提交離婚起訴狀,名稱可以是:離婚起訴狀、離婚起訴書、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書。離婚起訴書應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離婚訴訟管轄等內容。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簡易程序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簡易程序1、依照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并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后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屬于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并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2、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公安機關交通管事部門可適用簡易程序,當場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3、對于有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在事實清楚且雙方當事人對事故責任的劃分無異議的,交通警察可根據情況盡快認定責任,并通知雙方領取交通事故認定書(簡易程序)。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一般程序對不適用簡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當事人不同意使用簡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應使用一般程序處理事故現場。(1)交通事故調查取證的規定: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當按規定接受訊問,如實回答。證人接受詢問時應當如實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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