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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勞動合同法細則的規定? 2023年新勞動合同法細則的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制定本條例。第二條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等有關部門以及工會等組織,應當采取措施,推動勞動合同法的貫徹實施,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第三條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屬于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第二章勞動合同的訂立第四條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第五條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 ·婚前財產幾年后成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前財產幾年后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一、婚前財產幾年后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不論過多久都是個人財產。婚前財產不因婚姻存續時間的長短而改變其個人財產的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夫妻個人財產】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二、登記結婚的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 ·工傷做完鑒定多久出結果 工傷做完鑒定多久出結果在被認定為工傷且傷情穩定后,可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即勞動能力鑒定受理后最長需九十日。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后,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專家組提出鑒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鑒定的單位和個人。二、工傷鑒定后多久可以拿到賠償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下來后,多久能得到賠償款是不確定的,具體要視案件發展情況而定:發生工傷事故,經勞動能力鑒定后,職工可獲得的賠償主要是由 ·準備立遺囑老人如何分配財產才合法 準備立遺囑老人如何分配財產才合法?老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財產,老人分配個人財產不需要經過他人的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遺囑處分個人財產】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二、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打印遺囑】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 ·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了可以要補償金嗎 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了可以要補償金嗎一、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了可以要補償金嗎?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的可以和公司索要補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怎么寫 勞動合同中的工資怎么寫?勞動合同中工資按照一般承諾多少就應該寫多少,試用期工資有明文規定的不低于約定工資的80%并且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績效和考勤和崗位工資應該明確數額或計算方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二、勞動合同的基本內容有哪些?(一)用人單位的名稱、 ·誹謗罪在法律上的定義是什么 誹謗罪在法律上的定義是什么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6條的規定,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應當立案。誹謗罪是情節犯,行為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誹謗罪,予以立案追究。二、誹謗罪造成嚴重后果如何認定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后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第三條利用信息網絡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通常怎么才能構成誹謗罪 通常怎么才能構成誹謗罪(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于他人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足以貶損他人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向公眾公開擴散。方式可以是言語散布,也可以通過圖畫、報刊、微信、QQ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并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于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構成本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二、誹謗罪和誣告陷害罪 ·一、離婚財產分割過了訴訟時效還可以起訴嗎? 一、離婚財產分割過了訴訟時效還可以起訴嗎?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權利人還可以起訴,但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可能喪失勝訴權,也就是說如果在訴訟中,對方提出已過訴訟時效的抗辯的,法院將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但如果對方沒有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會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被法院駁回。《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二、離婚財產分割的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執行)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八十八條【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 ·建筑工程春節誤工費怎么支付? 建筑工程春節誤工費怎么支付?工地停工造成的誤工費的標準是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如果已經超過了一個月,但是勞動者依然提供了正常的勞動,此時支付給勞動者的誤工費標準就是不能夠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停工以后,勞動者也沒有提供勞動,可以停發誤工費。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二、工地拖欠工資怎么辦?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內得克扣或者容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超過30天即構成拖欠工資。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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