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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摩托車醉駕交通肇事怎樣處罰? 一、摩托車醉駕交通肇事怎樣處罰?摩托車醉駕交通肇事涉嫌危險駕駛罪,處拘役1-6個月,取得受害人諒解,對量刑有影響。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 ·一、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賠償多少錢? 一、單位不簽勞動合同賠償多少錢?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雙倍工資"的含義,是指勞動者每月實發的工資的雙倍,已發放的工資部分應該扣除。一般來說在要求另一倍,具體按照實際發放的工資來計算。如果協商不行,職工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1、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稅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2、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為,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去投訴時,要寫書面的投訴資料,另外還要將勞動合同、廠牌等證明勞動關系的材料復印給社保局和地稅局。二、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后果是什么?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并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 ·高空墜物砸壞雨棚犯法嗎? 一、索高空墜物砸壞雨棚犯法嗎?高空墜物砸壞雨棚一定程度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如果高空墜物的搭建者不能證明自己無過失或者不能證明自己并不是侵犯者,那么是應責令其承擔一定的民事責任的。那些從高樓亂扔垃圾的人如造成他人損害要負賠償責任。第八十七條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二、高空墜物砸死人賠償1、認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損害,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的,應責令其承擔民事責任。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是指人工建造的附著于土地的永久性或臨時性的設施,如房屋、橋梁、碼頭、堤壩、隧道、涵洞、埋設的管道、路標、電線桿、廣告牌、腳手架、纜車、索道、護路林木,等等。倒塌、脫落、墜落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毀壞的常見危險。除此之外,凡是上述設施本 ·一、法院指定監護人起訴書的程序是什么? 一、法院指定監護人起訴書的程序是什么?關于法定代理人的確定問題,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為訴訟。為進一步細化指定程序,本解釋規定如下:第一,事先沒有確定監護人的,可以由有監護資格的人協商確定。即先確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隨之確定了代為其參加訴訟的法定代理人。對此,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分別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的確定范圍。人民法院可以從此范圍中按照法定順序予以確定相應的監護人;第二,有監護資格的人對監護人確定一事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們之中指定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對此,《民通意見》作了詳細規定;第三,當事人沒有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可以指定該法第十六條第四款或者第十七條第三款規定的有關組織擔任訴訟中的法定代理人,即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在該情形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 ·筆名被搶注商標怎么辦? 筆名被搶注商標怎么辦?筆名被他人搶注商標是可以通過申請撤銷商標或者直接起訴解決的,但是只有在存在明顯危害個人權利的才可以獲得救濟。我國《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對于姓名能否作為商標申請注冊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因此,只要符合《商標法》的有關規定,并不與在先商標權利發生沖突,姓名是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的。將名人姓名用于商標注冊是否會侵犯名人合法的在先姓名權,要看其是否侵犯了法律的有關規定,要看行為人是否有惡意。商標權利人沒有注冊、使用該姓名的合法正當理由,而且在商品或者服務上惡意使用該商標,造成了貶損名人名譽;或者明顯借用名人名氣、聲譽、身份等,謀取自身權益。《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而在先權利包括姓名權、字號權、著作權等等。《商標審理標準》中也有相關規定“未經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姓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系爭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撤銷。”姓名申請注冊商標時,一定要區分普通人物姓名與知名人物姓名。普通人物 ·a2醉駕后會被怎么處罰? a2醉駕后會被怎么處罰?A2駕駛證醉駕被查到,肯定要被扣12分的,駕駛證也會被降級的,A2證會降到B1證的,只有通過學習和考試才能拿駕駛證的。不辦理,駕駛證就會被注銷。1、無論駕照的種類,只要是屬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均暫扣駕照六個月,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罰款5000,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2、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 ·單位犯罪雙罰制的缺點是什么? 單位犯罪雙罰制的缺點是什么?從“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的表述上分析,立法本意應該是指單一犯罪主體。也就是說,只有在單位構成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才能追究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單位和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之間的關系是依附和被依附的關系,有“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的意思。從這個意義上講,在犯罪單位的主體資格消滅后,不再追究“單位”的刑事責任的情況下,再單獨追究“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也就喪失了法律上的依據。二、雙罰制有哪些合理之處?雙罰制又稱為兩罰制,是指單位犯罪中既對單位判處罰金,又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根據刑法規定,對犯罪的單位判處罰金。對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單位的處罰的罰金應高于起次要作用的單位,這是處罰單位共同犯罪的原則。雙罰制是一種較為合理且有效的處罰單位犯罪的制度。1、雙罰制是對單位組織體的犯罪行 ·商標注冊到期之后的優先搶注權被搶了怎么辦? 商標注冊到期之后的優先搶注權被搶了怎么辦?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權利人可以選擇以下兩個法律途徑來主張權利:就初審公告的商標向商標局提出異議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對初審公告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申請注冊的,如果在該商標初步審定公告期內及時發現,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請求商標局不予核準注冊。就已經注冊的商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爭議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權利人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先注冊的,可以自該商標注冊之日起5年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撤銷。當事人在向商標局或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異議或爭議、主張權利時,應當結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標搶注行為的構成要件來陳述理由、提供相應的證據。這些證據應側重于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商標注冊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的證據,例如雙方當事人之間與爭議商標有關的商品購銷合同、往來函電,商標注冊人向權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額“商標轉讓費”的書面證據;另一方面是權利人在先使用、宣傳爭議商標 ·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標準是看經濟情況和社會生活所必需的費用 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標準是看經濟情況和社會生活所必需的費用,進行綜合考慮的。其實對于每個月的工資收入而言,已經可以反映出比較多的信息了。可以反映出當地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是如何,也可以看出男方和女方哪一方的條件好,有沒有條件比較差的一方,需要撫養費彌補的。還可以大致看出當地的經濟狀況以及支付撫養費一方的人處于一種什么樣的經濟收入水平。一般而言,撫養費都會是在月收入范圍之內的。其理由在于,如果月收入都無法支付起一個孩子的生活所必需的費用,那么當地的收入結構就很有可能有問題了。在實務當中,也有一些人是無法承擔起撫養費的,那是比較例外的情況。法官是較多的是參考當地的經濟情況,再吸收當地的風俗意見,之后就對撫養人進行詳細的調查,主要目的是在于確定他/她的收入水平如何。當然啦,以上的種種做法,并不是要得出一個最低的費用,也不是要給出一個最低的標準。之所以如此,那是應該要秉持公正,給出最適合的答案衡量最公正的標準,不能虧待孩子,更不能讓孩子的生活質量低下,而是要保證,要為了給一個最好 ·一、住院后死亡誤工費會賠付嗎? 一、住院后死亡誤工費會賠付嗎?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二、時間計算1、非持續性的誤工這種誤工的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2、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這種誤工的時間從受到傷害耽擱工作之日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天。3、受害人因傷害死亡的從侵權行為開始計算,至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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