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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駕照扣分一般是扣多少分 酒駕駕照扣分一般是扣多少分一、酒駕駕照扣分一般是多少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酒駕處罰標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相關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暫扣6個月駕照后,如何拿回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重新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科目一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科目一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 ·酒后多久開車不算酒駕 酒后多久開車不算酒駕一、酒后多久開車不算酒駕對于酒后多久能開車,相信也有車主存在疑問,說明明當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開車怎么還算酒駕啊,這其實也是跟酒精的代理速度有關,一般一兩杯啤酒基本上要七八個小時才能消除,而當車主飲酒過多的情況基本要等到一天后才能開車,雖然車主可能覺得已經沒問題的,但是通過儀器檢測還是可以檢測出來的,所以看喝酒的程度來決定開車的時候,一般都要十幾個小時后再進行開車,以免發生一些不必要的意外。二、酒后駕車的認定標準是什么所謂的酒后駕車就是車主血液的中的酒精含量達到一定程度,一百毫升血液中含有20毫克的酒精就算是酒駕了,當含量達到80毫克的時候就已經算醉駕,對于酒駕和醉駕了來說,所判定的標準也不一樣,酒駕會扣除車主十二分并罰一兩千還會處以一定的行政處理,而醉駕則會吊銷駕照并處于一定的行政處理,所以請車主一定要謹慎啊,很多車主總是認為喝了一兩杯沒什么問題,但實際還是會檢測出來的,而且很多重大交通事故都是因為酒駕引起的。三、酒駕的注意事項包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管理辦法是怎樣的一、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管理辦法主要規定《辦法》規定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基金備案、從業人員管理、信息報送、自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1、在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上:《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并申請成為基金業協會會員。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進行電子填報的同時,需提交書面登記備案承諾函。除存在暫緩登記的情形外,登記申請材料完備的,基金業協會自收齊登記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通過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基本情況的方式,為私募基金管理人辦結登記手續。2、在私募基金備案上:《辦法》要求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在私募基金募集完畢之日后20個工作日內,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進行基金備案,并根據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注明基金類別,如實填報基本信息。基金業協會對備案的私募基金信息予以公示。經備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請開立證券相關賬戶。3、在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管理上: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報送 ·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區別,拘役與管制有哪些不同 在刑事處罰中的主刑中,相對處罰程度比較輕的就是管制和拘役了,按照《刑法》中的規定,只有明確規定了的罪名,那么法官在判刑的時候才能結合實際情況處管制或拘役。由于這二者存在很多的相似之處,現實中,很多人其實分不清楚究竟管制和拘役有什么區別,下面我們就來為你做詳細介紹。一、從定義區別管制和拘役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和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二、從期限區別管制和拘役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并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三、從適用范圍區別管制和拘役拘役的適用范圍1、拘役一般只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適用比例最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最嚴重的,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 ·法定監護人的范圍是怎樣的 法定監護人的范圍是怎樣的無論是對未成年人還是對精神病人來講,法律中都是規定的有法定監護人的,只有在法定監護人不具有監護資格或能力的時候,則才在其他近親屬之間進行指定監護。那您知道法定監護人的范圍是怎樣的嗎?請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一、法定監護人的范圍是怎樣的依照民法通則第16條第2款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依照民法通則第17條第1款的規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的范圍和順序是:(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親屬。此款所指其他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法定監護人的設立順序,既可保護在先順序人的身份利益,又可防止其規避監護義務。同時允許監護人依其協議決定何人實施監護,這就是順序的制度價值所在。在理解法定監護人的順序規定時應注意以下兩點:1、在先順序人優先于在后順序人擔任監護人。但是,此順 ·延長舉證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規定是什么 延長舉證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規定是什么一、延長舉證期限的理由第一是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這是舉證期限的延長的必備條件。所謂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指當事人及其律師因客觀的、無法克服的困難,不能在法院確定的舉證期限內收集和向法院提交證據。其困難可能是證人外出尚沒有找到,收集有關證據材料尚需時間,也可能是有關部門不予配合,對方當事人的阻礙等。如屬有關部門不予配合,對方當事人的阻礙等情形的,當事人可依據《民訴法》和《證據規則》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包括國家有關部門保存的檔案材料、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的材料等情形。無論如何,當事人須在舉證期限延長申請書中詳細載明,適當時并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第二是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舉證之申請,此謂舉證期限的延長的形式要件。民事訴訟期間的延長一般以當事人申請為限,而舉證期限的延長則完全以當事人申請為原則,法院不依職權確定期間的延長。而且當事人必須在舉證期限內向法院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否則,視為當事人同意法 ·訴訟離婚有哪些法定條件 訴訟離婚有哪些法定條件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其實對于想要離婚的夫妻而言,此時都必須要滿足法律中規定的條件才行。當然不同離婚方式下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不同的,那到底訴訟離婚有哪些法定條件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訴訟離婚有哪些法定條件感情確已破裂是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婚姻法》第32條第2款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這一規定將“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我國離婚制度中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這也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糾紛決定是否準予離婚的基本原則。感情確已破裂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是準予或不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是判決離婚的實質要件;一般說來,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結果。但許多年審判實踐證明,在有些離婚案件中,調解無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不能簡單地把調解無效作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婚姻法》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有兩層含義:一是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當準予離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沒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即使調解無效,也不應準予離婚。因此,人民 ·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什么 對于未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此時也是需要實際履行自己的撫養義務的,當然這時是通過給付撫養費的方式進行的。那您知道這個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什么嗎?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撫養費的給付標準是什么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一)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里,工資總額應包括工資、較固定的獎金等。(不能只憑工資單的數額確定總額。對于那些有虛報、瞞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調查,以此來確定數目。)(二)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點相同。(這一點全國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門發布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三)對于存在特殊情況的,如私營企業主,子女殘疾的,應適當考慮增加或減少;應以子女的實際生活需要 ·共同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怎么辦 由于不愿意失去購房機會,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出資購房,但在辦理購房手續時,可能出現一方將房產辦在自己一下名下的情況,這種情況下要是夫妻日后離婚的話,那么共同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怎么辦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共同買房登記在一方名下怎么辦共同買房登記一人名下的處理方式:1、注意查詢出資匯款銀行記錄,或信用卡刷卡記錄,以證明有出資事實;2、婚前購房出資切記,要將自己名子寫入產證,或與另一方達成出資協議。二、離婚房產如何分配(一)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如何分配?1、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如果一方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有出資,自己也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有出資的話。那么,另一方的權益是得不到法院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一方真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2、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貸款)。此情形爭議的是婚前雙方共同出資的部分,婚后共 ·以他人名義購房離婚怎么辦 有的人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可能為了避免對方分財產,而選擇拿著夫妻共同財產,以他人名義在外購買房產。那么對這樣以他人名義購房的情況,要是夫妻日后離婚的話,應該怎么辦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以他人名義購房離婚怎么辦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以他人的名義購買房產,但卻是實際房產的擁有者。等到離婚之后,再將該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此種方式最為“高超”,成本也較大,因為多要支付交易契稅。一般適用于夫妻感情長期不和,離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較為豐厚的情況。處理方式:突破口在以下幾點:1、所謂產權人有無泄露真相的可能。因為房產價值巨大,一般當事人不會將該房產以一般朋友的名義購買,而最常見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義購買。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寬裕的父母或兄妹擁有巨值的房產,就有可能存在這種情況。根據不同的人人制訂不同的調查對策及方式,就有可能會有所收獲。2、從交易時間,摸查出資線索。根據購房付款的時間,回憶一方在此期間財務上有無重大支出或異常,有條件的,還要查詢一方銀行存折上的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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