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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目前遺產稅起征點是多少? 一、中國目前遺產稅起征點是多少?目前我國沒有開始征收遺產稅,無論繼承的遺產是多少,都不需要交稅。但是,非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房的需要交契稅。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稅,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二、遺產繼承的最新規定有哪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相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
·申請降低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申請降低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根據婚姻法規定,有以下情況的可以免除離婚子女撫養費。一方因情況變化,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標準支付子女撫養費時,是否可以請求不付或減少原定給付數額?其具體條件如何掌握?婚姻法和司法解釋對這個問題都沒有規定。但我們認為,一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支付或不能按原定標準支付撫養費時,可以請求不付或減少原定子女撫養費給付數額:1、一方因工資或收入減少;2、一方因病或傷殘;3、一方因服刑等其他原因沒有經濟收入的。如一
·一 一,交通事故輕微傷訛1萬是否合乎規定賠償費用要根據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來定。(一)醫療費醫療費包括受害人為治療因交通事故所致傷病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藥費、輸血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后續治療費等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包括門診病歷和住院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在司法實踐中,首先,醫院的收款憑證中出現新的收費項目如伙食費、空調費、護理費等。其中伙食費系重復計算,因為住院伙食補助費已經列為法定的賠
·合同約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確定 合同約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履行地怎么確定一、合同約定不明怎么履行合同的履行原則如下:(一)實際履行原則。是指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標的來履行。合同的標的是什么,義務人就應給付什么,既不能用其它標的來代替,也不能用金錢來代償。義務人在違反合同的情況下,即使支付了違約金或賠償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責任,只要對方需要并堅持,還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標的繼續履行。(二)適當履行原則。是指切實、準確地按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去履行,即為適當履行(適當
·工傷認定需要多少時間作出結果 由于工傷認定的結果對事故的處理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因此在受理了認定申請之后,對于當事人來講都是很想快點知道認定結果的,但此時作出認定結果必須要在法律規定的時間內才行,那究竟我國工傷認定需要多少時間才能作出結果呢?請跟隨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工傷認定需要多少時間作出結果行政部門受理認定申請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決定,并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并抄送經辦機構。勞動保障
·門面出了轉讓費的現在房東不同意我轉的依據 門面出了轉讓費的現在房東不同意我轉的依據是什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一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承租人對租賃物轉租】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 ·北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的內容 由于近年交通事故發生率極具增加,北京市政府部門結合北京實際情況,對交通事故中應該對受害人進行的賠償項目作出了相關規定。相關事故責任人都必須依法執行,下面關于北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17,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北京交通事故賠償標準2017一、賠償項目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
·一、集體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一、集體勞動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這個集體合同生效的條件:《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規定: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這一規定明確了集體合同生效的程序。二、集體合同生效的程序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由勞動行政部門對其合法性進行審查。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審查實行屬地管轄。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簽訂或變更后,應當自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之日起10日內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注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注冊地的有關標準高于勞動合同
·我們常常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可能會好好了 我們常常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可能會好好了解一下相關的法律和政策,勞動合同中有一項是關于代通知金,這個通知金經常是用在辭職時。對此您對“代通知金的法律新規定是什么?代通知金的解決糾紛都有哪些”是否了解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代通知金的法律新規定是什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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