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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交費比例是多少? 工傷保險交費比例是多少?不同工傷風險類別的行業執行不同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各行業工傷風險類別對應的全國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為,一類至八類分別控制在該行業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通過費率浮動的辦法確定每個行業內的費率檔次。一類行業分為三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向上浮動至120%、150%,二類至八類行業分為五個檔次,即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可分別向上浮動至120%、150%或向下浮動至80%、50%。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確定本地區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具體標準,并征求工會組織、用人單位代表的意見,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鶞寿M率的具體標準可根據統籌地區經濟產業結構變動、工傷保險費使用等情況適時調整。關于單位費率的確定與浮動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確定 ·懷孕期間合同到期能辭退員工的依據是什么 就算是在世人眼中特別理智嚴肅的各種法律規章制度,終究也是要強調一個人文關懷精神的,所以在勞動關系當中這個道理都是相通的。如今社會職場當中性別歧視的狀況越來越嚴重,大多數都是因為女職工在參加了工作以后不可避免的,因為懷孕的原因有產假等一系列正常的合法權益。下面我們給您介紹的內容主要是懷孕期間合同到期能辭退員工的依據是什么?一、懷孕期間合同到期能辭退員工的依據是什么?為了保障婦女的勞動權利,法律明文規定了對女性勞動權利的保護,特別是針對女職工生理機能的變化,在女職工孕期、產期和哺乳期間給予特殊的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備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自身有重大過錯的法定情形,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女職工可以據此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事宜。此外,為防止用人單位變相損害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忽視處于孕期、產 ·浙江農民工工傷保險費費率是多少? 浙江農民工工傷保險費費率是多少?建設工程項目農民工工傷保險的繳費數額,按照建設工程項目造價乘以1.1‰之積計算(繳費基數以建設工程造價的11%作為工資總額,按1%的工傷保險基準費率計算)。建設工程項目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可由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工傷保險基金運行情況適時調整。本通知實施前已開工的建設工程項目,其應繳納的農民工工傷保險費計算公式為:應繳費額=建設工程造價×1.1‰×((合同工期總天數-已施工的工期天數)÷合同工期總天數)?! 渡鐣kU法》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二、建筑企業如何為農民工購買工傷保險?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在建設工程項目開工之日起1 ·什么是代通知金? 什么是代通知金?代通知金的法規有哪些?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單位根據法律規定的特定情形,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在沒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時,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的工資。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2、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從你上班后的第二個月開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如果工作一年以上,雙倍工資最多為11個月。3、你辭職,若符合>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這些情形包括:(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 ·山東省醉駕新規定的詳細內容是什么? 山東省醉駕新規定的詳細內容是什么?刑事處罰:(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1、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4、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5、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6、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無證駕駛醉駕發生交通事故會怎么樣? 無證駕駛醉駕發生交通事故會怎么樣?無證駕駛本身屬于違法行為,如發生交通事故且無其他情況的,應當承擔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且應當依法承擔處罰。無證駕駛應當視具體情節輕重,依據以下條款進行處罰:1、新交法里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于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并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為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并予以處罰,并及時退還機動車;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按照以上情形處罰。2、無證駕駛 ·商標再許可合同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項? 商標作為一個企業或一個公司的形象代表,對企業的發展和企業的宣傳尤為重要。商標再許可是指對商標的一種轉讓使用或合作關系允許其使用自己的獨一無二的商標。這其中就有很多風險在里面,那商標再許可合同有哪些法律注意事項呢,下面我們就為您詳細講解。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法定程序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通常是以訂立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類型有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根據《商標法》第40條第2款的規定,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違反前述規定,沒有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收繳其商標標識;商標標識與商品難以分離的,一并收繳、銷毀。一、應注意的問題1、牢牢把握對商品質量的控制商標的產權價值在于它所享有的聲譽,許可他人使用商標即意味著商標信譽寄附于被許可人的行為和其提供的商品之上。因此使用許可合同中的質量控制是一項極為重要的內容。這方面有許多教訓值得注意 ·在我國關于認罪協議書是什么 為了能夠確保在庭審的過程當中不發生什么意外,其實在前期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已經做好了各種充分的準備,包括在有關部門犯罪嫌疑人就會接觸到任最具結書。國家工作人員要求犯罪嫌疑人認罪這是依法辦事,可是有部分不太了解情況的網民們關心的問題是在我國關于認罪協議書是什么?一、在我國關于認罪協議書是什么?認罪是制作的具結書,不存在認罪協議書。具結:指對自己的行為愿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表示。具結與寫保證書具有相同的作用。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取保候審、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該法規定情結較輕的,應責令其具結悔過。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本格式是公安機關使用的責令具結悔過通知書。責令具結悔過通知書是指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其應當遵守的法律規定時,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而使用的法律文書。在作出責令具結悔過決定時,應當制作具結悔過通知書,用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期間內具結悔過,并將悔過書送交公安 ·刑事訴訟法第一審程序是怎樣的? 在刑事訴訟法中對法官判案的詳細程序有著規定,并且規定了當事人如果在第一次得到判決之后沒有達到自己希望得到的結果就可以繼續向司法機關提第二次訴訟,但是一般情況下案件都是在第一次審理程序中就結束了。那么,刑事訴訟法第一審程序是怎樣的?一、刑事訴訟法第一審程序是怎樣的?(一)第一審程序的概念和意義1.第一審程序的概念: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有起訴權的人提起訴訟的案件進行初次審判時所應遵循的活動程序。二審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的審理也應遵循第一審程序。2.第一審程序的任務:查明事實、依法判決。(二)公訴案件的第一審程序1.對公訴案件的審查:一審法院收到公訴案件后,應由院長或庭長指定審判員對起訴材料進行審查,只要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照片的,應當作出開庭審判的決定。但是,證據是否確實可靠,不是決定是否開庭審判的必要條件。2.開庭審判前的準備:(1)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不屬于合議 ·婚后財產離婚時是怎樣分割的? 婚后財產離婚時是怎樣分割的?一、婚后財產離婚時是怎樣分割的?財產分配是夫妻在離婚后需要處理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離婚時,將財產劃分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和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的財產,離婚時不進行分割,歸夫妻一方個人所有。如果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需要進行分割,一般是夫妻雙方均等分割。夫妻雙方最好是能夠協商一致,達成協議;如無法協商,可訴至人民法院,請求法院進行裁判。二、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與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民法典》(2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睹穹ǖ洹罚?021年1月1日開始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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