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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解決辦法有哪些 大部分的農民工文化水平都比較低,除了在家有幾畝薄田外,更多的還是依靠外出打工來養活家人。在這種情況下,要是出現拖欠他們工資的情況,很多都不知道應該怎么處理才好。接下來,我們就來告訴您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解決辦法有哪些吧。一、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解決辦法有哪些1、要冷靜理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享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農民工的工錢被拖欠問題,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視,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采取相關解決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靜的心態,理智處事。2、要學會用法律維權。如果工資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勞動執法部門舉報,勞動部門的執法監察人員會幫助協調解決;也可以到各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去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訴、強制執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錢,也可以申請減免訴訟費。總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幫助,獲得應得的報酬。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已要求各地,重視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 ·公司的破產財產包括哪些 公司的破產財產包括哪些公司一旦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那么此時公司的大部分才財產就會變為破產財產,當然這也不是很絕對的,因為其中有一些財產并不屬于公司破產財產之列。究竟法律中規定的公司的破產財產包括哪些,不包括的又有哪些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1、什么是破產財產?破產財產是指應依破產程序分配給破產債權人的破產人的財產。2、公司破產財產包括哪些?(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包括破產企業的固定資產,流動資產以及其他財產權益。破產企業為國有企業的,國家授予其經營管理的財產也屬于破產財產。(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后至破產程序終止前所取得的財產,包括在破產清算期間,破產企業的債務人所償還的債務;由于企業破產而收回的投資,聯營的收益和權利;由于破產企業的無效行為而由人民法院追回的財產等。(3)應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這是指在破產程序結束時清算組尚未收回的應由破產企業行使請求權而獲得的財產。已作為擔保物的財產不屬于破產財產。擔保物是擔保債權人 ·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 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公司股東認為公司股東會決議損害其股東權益,往往會要求公司以合理價格收購其股權,那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如果可以的話,那股東讓公司收購其股份時應注意啥?畢竟公司收購股東的股份時該股東可能會涉及抽逃出資,所以下文會針對上述問題為您展開論述。一、股東是否可以讓公司收購股份一般情形下,股東不得要求公司收購股份,或者退還股本。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1、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3、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二、股東讓公司收購股份應注意啥1、要求收購的股東,必須是在股東會會議決議時 ·公司發行新股要滿足什么條件 公司發行新股要滿足什么條件公司發行新股后的股價收益率要顯著高于同行業、同規模未進行股權再融資的上市公司,為了平衡其他未發行新股的公司與發行新股的公司之間的利益,我國法律對發行新股作出了嚴格的條件和方式限制。那具體的公司發行新股要滿足什么條件?詳細內容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公司發行新股要滿足什么條件公司發行新股,就是向投資者籌集新的股本,因此必須具備以下條件:1、前一次發行的股份已經募足,并間隔一年以上。這是因為新股發行是在已有股份發行的基礎上進行的,如果前一次未能募足,表明投資者對其缺乏信心,就不應展開新的募股;間隔一年以上,就是對已募集的資金的使用效益有一個考察期,讓投資者能衡量對這個公司有無增加投資的價值。2、公司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并可向股東支付股利。這是要求發行新股的公司有穩定的盈利能力,能夠使投資者有投資的價值,利于維護投資安全;對一些經營不佳的公司,不應讓其以發行新股的方式圈取投資者資金,使投資者受損。3、公司在最近三年內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這是 ·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 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有的股東為了不想繼續出資但又享有股東資格有可能以各種隱蔽的手段來將其已經繳納的部分或全部資金抽回,這些手段便為抽逃出資的形式,那具體的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一、股東抽逃出資的形式有哪些抽逃出資,是指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驗資成立后,抽逃其出資,但保留股東身份和原有出資數額的行為。因新公司法允許注冊資本分期到位,故關于抽逃出資的資金,僅指已實際出資到位的資金,對于股東認繳但尚未出資部分,不存在抽逃的可能性。注意抽逃出資和虛假出資的區別,虛假出資是指股東從未出資的情形。抽逃出資在實踐中主要表現為以下幾種方式:1、設立公司時利用過橋貸款作為注冊資金,待公司注冊成立后,將過橋貸款部分或全部抽走;2、偽造虛假的基礎交易關系,如公司與股東間買賣關系,公司將股東注冊資金的一部分劃歸股東個人所有;3、將注冊資金的非貨幣部分,如建筑物、廠房、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業技術、場地使用權等在驗資完畢后,將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4 ·債務能夠免除嗎可以免除債務嗎? 債務能夠免除嗎可以免除債務嗎?一、債務能夠免除嗎可以免除債務嗎?債權人可以免除債務人的債務。債權人員除債務人部分或者全部債務的,合同的權利義務部分或全部終止。免除債務的特點:1、免除是無因行為。債權人免除債務,不論是為了贈與、和解,還是別的什么原因,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響免除的效力。2、免除為無償行為。免除債務表明債權人放棄債權,不再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因此,債務人不必為免除為相應的對價。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債務不必有特定形式,口頭、書面,明示、默示都無不可。比如債權人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通知債務人不必再履行債務,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債務。而債權人不對債務人主張債權,超過訴訟時效期,也產生債務免除的效果。免除債務是處分債權的行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債權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免除行為除非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否則不生法律效力。免除債務可以附條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條件的免除比如,債權人 ·可撤銷合同的范圍有哪些 可撤銷合同的范圍有哪些一、可撤銷合同的范圍有哪些在德國法中,可撤銷的法律行為主要指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許多大陸法系國家也將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歸入可撤銷合同的范疇。我國《合同法》第54條列舉了可撤銷合同形成的原因:1、重大誤解即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品種、質量、規格等的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后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較大的損失。2、顯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緊迫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對利益受損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對方缺乏經驗和緊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與否,還應當以當事人之間的物質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將主客觀要件結合起來,才能正確認定顯失公平問題。3、乘人之危是指當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明顯不公平的條件,并做出違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欺詐、脅迫即一方當事人采用欺騙或實施不法行為給對方造成危難等手段,使對方做出違背真意的意思表示。上述四種合同可撤銷的 ·對于婚前債務是否轉化為共同債務 對于婚前債務是否轉化為共同債務一、夫妻債務中哪些屬于個人債務在一般情況下,下列債務應認定為個人債務:(一)夫妻雙方依《婚姻法》的規定,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二)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的親朋所負的債務;(三)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四)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如婚前個人的債務、一方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婚前所欠個人債務,是其與債權人之間因特定法律事實而形成的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產生之前與債權人這種特定主體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負的個人債務,不論在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后,或者是負債方失蹤、死亡,均由其個人承擔,另一方沒有還債義務,當然,如果后來雙方補充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二、婚前債務可否轉為共同債務根據《物權法》規定,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另外,雖然對于婚前個 ·產品責任糾紛怎樣打官司 產品責任糾紛怎樣打官司一、產品責任糾紛怎樣打官司1、先確定去哪個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中關于“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提起的訴訟,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規定,受害的消費者在致害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拒絕賠償時,可以向產品制造地、產品銷售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產品責任訴訟,要求賠償損失,當然,受害者也可以直接向上述人民法院起訴。根據訴訟金額大小及案情繁簡,應向不同級別的法院提出訴訟。一般講,訴訟金額及案情簡單的,向區、縣法院起訴;糾紛金額較大、案情比較復雜的,以及涉及外商、外資的,可以向當地中級人民法院起訴。2、起訴的具體方法向法院提出訴訟,應提交訴狀,訴狀要根據被告單位數(被告是個人的按人數)附足副本。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無正職時,可由副職擔任),也可以委托律師或法院許可的其他人為代理人。委托書由委托人 ·怎么認定是否構成賭博罪 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因此,刑法中規定了賭博罪,對賭博行為予以重點打擊。那現實中應該怎么認定是否構成賭博罪呢?我們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怎么認定是否構成賭博罪(一)參與賭博的動機和目的。賭博罪的構成要求行為人主觀上出于直接故意,并具有獲取錢財的目的。如果行為人并不是為了營利,而僅僅是為了消遣娛樂、打發無聊、聯絡感情等,不能成立賭博犯罪。但需要注意的是,行為人只要以獲取錢財為目的,就可以成立本罪,至于是否實際獲得了錢財,不影響本罪的構成。(二)涉賭數額及參賭次數。有些親戚朋友、鄰居之間偶爾賭博也有輸贏,但輸贏不大;有些經常聚賭,但涉賭數額很小,參賭者并不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的。對此可視情節給予治安處罰、勞動教養等行政處理,但不宜認定為犯罪。(三)行為人系賭頭、賭棍、賭場業主還是一般參賭群眾。賭頭是指聚眾賭博的人,即為賭博提供賭場、賭具,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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