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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詐騙牽連合法財產嗎 互聯網的發展,市面上越來越多的投資理財軟件,不法分子難免魚目混珠利用相關的制度漏洞集資詐騙,讓投資者防不勝防;這樣的行為一經查處必定會嚴力打擊處罰,那么在調查及過后集資詐騙牽連合法財產嗎?接下來的我們為說明如下。一、集資詐騙牽連合法財產嗎集資詐騙調查過程中,個人及相關人員的財產會被凍結,待調查核實后,根據相關結果判斷是否牽連合法財產。二、集資詐騙罪贓款收繳1、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如是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九條被告人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的,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繳、退賠的情況,可以作為量刑情節考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 ·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 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在現代社會,很多人進行工程的承包,尤其是土建工程的承包,為了保證土建工程的質量,我國法律規定了土建工程的質保金。在現實生活中,一般來說,質保金一項工程中必要的。那么,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一、土建工程質保金扣比例是多少?合同法里沒有具體規定質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設部有一個格式合同,規定的質保金是工程總造價的5%,一般工程都依據此比例執行。在質保期內,施工單位有對所建工程維修的義務,如果不盡此義務,那么建設單位可以另找他人進行維修,所需費用從質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質保期結束后,建設單位必須支付。二、保修金:法定還是約定“質保金”是信譽錄會員對自己企業信譽的質量保證金。信譽錄會員不僅要接受信譽評分、交易評價的監督,同時要接受質量保證金的監督。如果信譽錄會員在合作的過程中違反了規則,則需要扣除起相應的質保金作為處罰。項目工程質保 ·威海征地補償銀杏樹的標準是什么? 威海征地補償銀杏樹的標準是什么?最近一段時間,國家為了全社會的建設進行土地的征收,您都知道,土地征收會給農民一定的補償費用,補償費用包括好幾項,其中就包括樹木的補償。那么,威海征地補償銀杏樹的標準是什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威海征地補償銀杏樹的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一、威海征地補償銀杏樹的標準是什么?1、國家對拆遷苗木、花木的賠償標準是:樹木同年市場價格的6-10倍賠償2、各地標準不一,到當年國土資源局咨詢3、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 ·三亞龍江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 三亞龍江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最近一段時間,征收土地補償標準是一個熱門話題,很多人都在關注征地補償標準,在現實生活中,也因為補償款的問題發生了一些爭議,其實,我國關于征地補償問題有著明確的規定。那么,三亞龍江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三亞龍江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一、征地補償費用項目1、土地補償費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2、青苗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3、附著物補償費用地單位對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征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4、安置補助費用地單位對被征地單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二、三亞龍江征地補償標準是什么?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是以市、縣行政區域為單位劃分不同區片,綜合考慮被征收土地類 ·勞動關系轉移需要注意什么問題? 在當代社會,職工在進入職場之后,與用人單位簽訂用人合同后,一般來說也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在現實生活中,有的時候可能會因為一些原因導致勞動關系需要轉移,那么,勞動關系轉移需要注意什么問題?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勞動關系轉移需要注意什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一、員工關系如何轉移關于員工關系如何轉移,筆者認為需要關注以下兩個重要方面:第一,要保留員工關系轉移原因的證據,以證明企業的行為確因客觀情況,而非主觀惡意,以便在發生法律訴訟時,不至于太過被動。第二,要與員工進行充分的協商。關于協商,需要注意三點。首先,在確定轉移員工的名單后,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采取召開全體會議,也可以召開部門內會議,由部門負責人對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小范圍開會。無論哪種會議方式,企業在此期間均應注意保留證據。比如,在召開會議時,要求所有涉及員工簽到。在會議中,企業應坦誠地告知勞動者企業的客觀情況,如業務轉移、部門取消等等,并且將這些宣講內容寫入會議紀要。同 ·開除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應該如何進行補償? 現代社會,工作是一件普遍的事情,幾乎每個人都都需要一份工作,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員工進入職場一段時間之后被公司開除了,很多人不知道這個時候應該怎么辦,比如說開除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應該如何進行補償?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開除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應該如何進行補償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開除入職未滿一年的員工應該如何進行補償需要看公司辭退你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選擇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補償金按照一個月的工資計算,沒有提前通知的,還應當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23種情形,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的規定,在23種情形下,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11種情形: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訴訟程序中的保全措施是什么? 關于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訴訟程序中的保全措施是什么?現代社會,一些刑事案件中造成了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于是會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的時候在這個過程中需要進行財產的保全措施,那么,關于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訴訟程序中的保全措施是什么?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訴訟程序中的保全措施是什么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一、關于附帶民事訴訟案件訴訟程序中的保全措施是什么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財產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法。1、查封。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進行保全的財物清點后,加貼封條,就地封存,或者異地封存。該措施適用于不動產或者不宜移動的其他財物。一經查封的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任何個人或單位不得擅自移動或處分,即使是其他法院也不得將已經查封的財物借口是其他案件的抵押物、留置物或者另案的標的物,判決歸本案以外的當事人。2、扣押。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場所予以扣押,在一定期限內不允許被申請人動用和處分。該措施主要適用于便于 ·集資詐騙罪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以提起? 集資詐騙罪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以提起?現代社會,詐騙行為在日常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其中比較常見的是集資詐騙行,集資詐騙行為一般會使受害人財產受到損失,這部分的損失應該怎樣彌補受害人呢。那么,集資詐騙罪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以提起?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集資詐騙罪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以提起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一、集資詐騙罪附帶民事訴訟是否可以提起?詐騙罪不屬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范圍。雖然《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受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4條至102條都規定了,受害人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一審判決以前都有權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是,問題就出在2000年最高法頒布施行的《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根據該規定,只有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這兩種情況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顯然詐 ·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包括哪些? 在當代社會,是一個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國家切實保障人們的各項合法權益,其中,勞動者的權益更要重點進行維護。在現實生活中,為了維護勞動者權益,我國也對此進行了一些法律規定。那么,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包括哪些?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勞動關系法律法規包括哪些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1、《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 ·我國關于狹義抗辯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我國關于狹義抗辯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現代社會,人們的法律知識越來越豐富,知道了很多法律知識,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還是有一部分人不太懂法,比如說抗辯權,很多人就不了解相關的事項。那么,我國關于狹義抗辯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我國關于狹義抗辯權的法律規定有哪些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事項。一、抗辯權的定義廣義上的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二、抗辯權的分類1、訴訟時效抗辯權訴訟時效抗辯是指當事人行使訴訟時效抗辯權的法律行為。即對已進入訴訟階段,對對方當事人違反有關“訴訟時效”相關規定,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時效抗辯”,請求駁回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且當事人在一審期間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在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證據能夠證明對方當事人的請求權已過訴訟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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