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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收購商業模式是怎樣的? 私募基金收購商業模式是怎樣的?一、私募基金的含義:私人股權投資(又稱私募股權投資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個很寬泛的概念,用來指稱對任何一種不能在股票市場自由交易的股權資產的投資。被動的機構投資者可能會投資私人股權投資基金,然后交由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管理并投向目標公司。私人股權投資可以分為以下種類:杠桿收購、風險投資、成長資本、天使投資和夾層融資以及其他形式。私人股權投資基金一般會控制所投資公司的管理,而且經常會引進新的管理團隊以使
·單位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 單位詐騙罪量刑標準是什么?單位犯集資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第一百九十四條【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第一百九十五條【信用證詐騙罪】規定之罪的,對
·保險公司關于車禍誤工費怎么算的? 保險公司關于車禍誤工費怎么算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的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計算方式按患者有無固定收入分為兩種。1、固定收入,是指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的人員本應按期得到的、卻因醫療事故就醫造成耽誤工作而喪失的工資、獎金、津貼、特殊工種的補助費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和工資表
·魚塘征收賠償多少錢?有什么標準 魚塘征收賠償多少錢?有什么標準一、對于征用魚塘的補償標準征地是縣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門實施,把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同時進行補償的過程。征地必須有計委立項、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文等手續的,這些文件和征地補償政策一樣也應該進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沒有,那就是違法征地。關于征地補償,國家有《土地管理法》,里面有詳細規定,但基本屬于指導性的。省里一般也有省條例,也是指導性的,具體的征地補償標準要看你們那個縣(或者市)征地補償政策,這個政策
·贈與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贈與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贈與合同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六條??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第一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
·一、婚后房產加名字離婚怎么分割? 一、婚后房產加名字離婚怎么分割?新婚姻法婚后房產證上加名字有用。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房產就有產權份額。但有名字分割時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關于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如果是婚前購房但存在共同還貸,但房產證只有一方名字時,根據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相關規定,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如
·離婚財產協議不合理可以起訴嗎 有的人在與配偶離婚的時候,只顧著盡快的解除婚姻關系,實際簽訂財產分割協議的時候沒有怎么注意,簽了字之后才發現其中的條款不合理,甚至有那種嚴重影響到自己利益的事情。那在這種離婚財產協議不合理的情況下可以起訴嗎?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一、離婚財產協議不合理可以起訴嗎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
·會寫字老人存款立遺囑怎么寫 會寫字老人存款立遺囑怎么寫一、會寫字老人存款立遺囑怎么寫?遺囑立遺囑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單位、住所。我患有?????????病癥,身體隨時可能發生意外,故特立此遺囑,表明我對自己所有的財產在去世之后的處理意愿。我和我妻共有財產如下:1、房產一套,座落于?????????2、汽車兩輛,車牌號分別?????????3、股票?????????,分別為?????????各?????????股(去世當日市值?????????萬元);4、銀行存款?????????元,存于?????????銀行??
·民事訴訟抗訴是上抗下審是什么 民事訴訟抗訴是上抗下審是什么一、民事訴訟抗訴是上抗下審是什么而民事抗訴程序往往是上抗下審,極少用同抗同審,且判決、裁定均是已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案件。同級人民檢察院發現同級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認為符合抗訴法定要件、條件后,只能提請上級人民檢察院抗訴,由上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是否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即下級人民檢察院不能直接向同級人民法院直接提出抗訴,上級人民檢察院若采納下級人民檢察院的提抗,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受理抗訴的人民法院
·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 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一、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在法律出現的早期,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并沒有明確的區分。尤其是我國古代法律體系具有刑民一體的特點,刑事犯罪與民事違法是交叉在一起的。在西方,羅馬法時期有了公法和私法之分,犯罪行為和侵權行為也逐漸有了區別。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都是違法行為。不過侵權行為是民事違法行為,犯罪行為是刑事違法行為,二者在行為構成上和違法性上都有著本質的不同。具體而言,侵權行為與犯罪行為的區別可以體現在五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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