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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往往會省吃儉用 老人往往會省吃儉用,為自己的子女攢一筆財產。但是往往這筆或多或少的財產成為家庭戰爭的導火索,在老人去世后,兒女們或老人的弟弟妹妹們會受利益的驅使,不顧親情,為遺產大打出手。那么我們今天就為您解讀老人去世后財產分割的相關法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同一順序繼承人協商繼承。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 ·遺產繼承一直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法律問題 遺產繼承一直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法律問題,一般情況下,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財產繼承是要根據法律規定進行分配的。在遺產繼承中,有一種特殊的繼承方式——曾孫代位繼承,這一繼承方式是在特定條件下才能夠成立的。什么情況下發生代位繼承?1.被代位繼承人須于繼承開始前死亡,否則就不存在代位繼承的問題。2.被代位人必須是被繼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被繼承人的養子女,已形成扶養關系的繼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親生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被繼承人養子女的養子女可代位繼承;與被繼承人形成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的養子女也可以代位繼承。”3.代位繼承人必須是被代位繼承人的直系卑親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5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都可以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不受輩份的限制。”4.代位繼承人的代位權基于被代位繼承人的繼承權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代位繼承權就不能成立。另外,在 ·員工在工作期間 員工在工作期間,工地受傷鑒定需要根據按照工傷流程進行,工商鑒定需要到哪個部門鑒定申請?在工傷事故中應該賠償的標準是什么?我們接下來就來看一下關于工地受傷工傷鑒定到哪個部門需要什么條件?搜集了關于這方面的相關規定,您一起來看一一下吧,相信對很多人都會有幫助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 ·勞動合同三十六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 勞動合同三十六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合同義務,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難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和勞動者勞動權的實現,本法規定在特定條件和程序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1、被解除的勞動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勞動合同;2、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是在被解除的勞動合同依法訂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進行;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均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請求;4、在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意見,可以不受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終止條件的限制。應當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和勞動部頒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向勞 ·在勞務關系當中 在勞務關系當中,無論如何雇主和被雇傭者之間根本就不會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沒成想在當今時代勞務關系已經非常普遍的情形之下,還是有人容易對勞務關系和勞動合同這兩件性質完全不一樣的關系自己就聯系到了一起的。因此我們也是希望通過對勞動合同與勞務關系的區別都有哪些的這個問題的詳細解釋以后,能讓您有一個全新的認識。勞動合同與勞務關系的區別都有哪些?1、兩者產生的依據不同。勞動關系是基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生產要素的結合而產生的關系;勞務關系產生的依據是雙方的約定。2、適用的法律不同。勞務關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經濟法調整,而勞動關系則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范調整。3、主體資格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必須是勞動者個人,勞動關系的主體不能同時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時都是法人或組織;勞務關系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也可以是公民與法人、組織。4、主體性質及其關系不同。勞動關系的雙方主體間不僅存在著財產關系即經濟關系,還存在著 ·我國法律對于醉駕駕駛證必須吊銷嗎? 我國法律對于醉駕駕駛證必須吊銷嗎有著明卻的處罰規定!我們的交通規則大大的加強了對于醉酒駕駛和飲酒駕駛的處罰,您都知道醉駕駕駛證必須吊銷,那么醉駕駕駛證必須吊銷嗎會受到什么處罰?醉駕與飲酒駕駛有什么樣的求別呢?整理了一下資料,您一起來看一下吧!醉駕駕駛證必須吊銷嗎會受到什么處罰:1.一年內有以下兩款規定,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和被處罰兩次以上;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4.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5.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6.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一百零一條第二款;7.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條的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 ·校園貸屬于非法經營嗎? 我國的校園本來是學生學習和增長知識的樂園,但由于社會的不良誘導導致我國的校園出現了一些違規借貸產品的出現。學生由于不能辨別自己的消費能力,進入了貸款的無底深淵。那校園貸屬于非法經營嗎,相關有哪些規定呢,下面我們就為您進行解釋。網絡上未經銀監會批準的放貸公司屬于非法經營。一、涉嫌暴力逼債的問題比貸款本身的高利率更令人恐怖的是一些”校園貸“類P2P平臺的催款方式。若按正常法律程序,對于不能按期還款的大學生,放貸者只能到法院起訴,勝訴之后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從而追回全部或部分欠款,不會威脅到借款大學生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更不存在讓大學生的父母代為償還、讓大學生畢不了業等問題。但實際上,一些公司采取的催款方式,往往是各種騷擾、脅迫、跟蹤、盯梢、非法拘禁,甚至包括某些更加極端的手段,迫使借款者不得不東奔西走,舉新債還舊債,從而極大地威脅借款者的人身自由和安全。以上種種暴力逼債的方式,甚至有涉黑犯罪之嫌。二、涉嫌非法經營的問題雖然”校園貸“類P2P平臺放貸的利率并未超 ·酒駕駕駛證被吊銷了如何處理 酒駕駕駛證被吊銷了如何處理酒駕被吊銷駕駛證的,如果沒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可以吊銷駕駛證五年后再考,如果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終生不得再考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 ·醉駕傷人會有什么處罰? 醉駕傷人會有什么處罰?酒駕醉駕標準及處罰標準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就屬于酒駕;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就屬于醉駕。對于酒駕的處罰標準,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照6個月;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對于醉駕的處罰標準,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直接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入刑,處以拘役,并處罰金;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入刑,處以拘役,并處罰金。對于衍伸出的酒后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按后果和情節的不同不一樣,一般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逃逸,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為七年以上有期刑。如果定性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則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先前有類似判例。部分醉駕可以免刑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 ·對于收養的兒童,監護人怎么養孩子合法? 對于收養的兒童,監護人怎么養孩子合法?我國對于自己的子女構成除了正常的合法生育外,還可以進行相應的收養制度。那相關的當事人怎樣進行收養才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呢。下面我們就監護人怎么養孩子合法都有哪些規定,這一類問題為您進行相關的解答。一、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條??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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