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開平律師黃頁: |
開平法律咨詢 |
開平法律常識 |
·臨時勞動協議的內容是什么 我們國家雖然有錢的人有很多,但大多數還是被雇傭者,因此引出了有關于勞動合同的問題。勞動合同里的一小部分便是臨時勞動協議,那么,臨時勞動協議是什么?臨時勞動協議的內容又是什么?下面,我們來談談這方面的相關法律知識。一、臨時勞動協議的內容是什么?臨時工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一、招用的工種和崗位,完成生產任務的數量、質量指標;二、被招用者須具備的條件,勞動合同的期限;三、勞動報酬、勞動保險、福利待遇;四、生產、工作的環境條件,勞保用品發放
·各地公安局管重婚姻罪不 各地公安局管重婚姻罪不?公安局對重婚罪是具有管轄權的,根據法律規定,重婚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所以,重婚案件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公安機關有案件管轄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重婚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之規定,被害人之外的人民群眾、社會團體和有關單位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公安機關有案件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什么? 吉林省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是什么?近幾年來國家一直再抓反腐倡廉工作,指出只有公開透明的政府才能真正的為人們服務,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其中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很好的踐行了這一點,其實政府在日常的各項工作中不僅要公開最終的結果更重要的是公開整個辦事的過程,吉林省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進一步實施拉近與公民之間的距離。第一條為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體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
·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法 違法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法(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勞部發〔1994〕481號發布)第一條為了規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第三條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第四條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
·公司變更法人手續有哪些? 公司變更法人手續有哪些?法人的變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組織、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發生的變化,這些事項的變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決定,法人只要作相應的變更登記,即可發生變更效力。惟企業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與相對交易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為了維護交易秩序和相對人的信賴利益,法律對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債權債務移轉,做了強制性規定。民法通則第44條第1款規定,企業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登記并公告。公司法等
·商業秘密侵權責任都有哪些 商業秘密侵權責任都有哪些,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由監管部門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并處以一萬至二十萬的罰款。除此之外被侵權單位或個人有權提出制裁。情節嚴重的還應當承擔刑事責任。下面詳細介紹一下侵犯商業秘密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有哪些。商業秘密侵權責任都有哪些我國《民法通則》第134條規定了十種主要的民事責任,對于信息的侵權責任可以適用六種主要的責任: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排除妨礙、賠禮道歉、消除影響、停止侵害、損害賠償。其次是行政責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
·刑事案國家賠償范圍如何確定? 刑事案件是我國法院處理案件時比較常見的,雖然沒有民事案件普遍但是也是經常發生的,而且一旦發生刑事案件對當事人的影響是比較大的,會帶來人身以及財產上的傷害,在生活中進行刑事案件的判決有時會由于某些原因的誤導導致發生一些判決錯誤的案件,給當事人帶來很大的影響,此時就需要進行國家賠償,下文中我們就為您介紹刑事案國家賠償范圍如何確定的問題。一、刑事案國家賠償范圍如何確定?我國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
·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應該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應該符合的條件有哪些1、原告是符合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2、有明確的被告;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4、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一條:提起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二、行政訴訟中,受案范圍與受理
·一、駕駛員的醉駕全國聯網嗎? 一、駕駛員的醉駕全國聯網嗎?現在的駕駛證查詢系統是全國聯網的,異地醉駕是在違章的當地進行吊銷駕駛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
·構成違約責任應具備哪些條件 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以及目前我國的司法實踐,構成違約責任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第一,行為,也就是一方當事人必須有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行為,這是構成違約責任的客觀條件。違約行為只能在特定的關系中才能產生。違約行為發生的前提是,當事人之間已經存在著合同關系。如果合同關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無效),則不發生違約行為。第二,過錯,即違約一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