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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審理土地使用權相關標準是什么? 最高院審理土地使用權相關標準是什么?一、最高院審理土地使用權相關標準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34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就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問題,制定本解釋。1、土地使用權出讓
·一、夫妻復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一、夫妻復婚后財產如何分割?夫妻復婚后的財產分割情況應當恢復到夫妻第一次結婚后的狀態,屬于個人財產的仍然個人所有。《婚姻法》第31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第35條規定:“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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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關于超期羈押問題怎樣解決 刑訴法關于超期羈押問題怎樣解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的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按照我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的規定“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 ·虛假勞動關系社保代繳的風險有哪些? 在現代這個社會,相信您對于勞動關系這個概念應該不會特別的陌生,在很多的勞動爭議的案件中,確認勞動關系的建立是十分有必要的,現實生活中,經常有單位虛構勞動關系為他人繳納保險。那么,虛假勞動關系社保代繳的風險有哪些?接下來我們將為您詳細的介紹一下虛假勞動關系社保代繳的風險有哪些這個問題以及與其相關的一些事項。一、虛假勞動關系社保代繳的風險有哪些從用人單位的用工管理角度來看,是有風險存在的。因為用人單位給非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意味著跟這些
·被害人的行政處罰不滿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 被害人的行政處罰不滿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嗎?在生活中很多人會因為一些事情產生糾紛,那么在經過權威協調后糾紛中的被害人覺得自己沒有得到相應的補償,便會申請上訴重新協調糾紛。對被害人的行政處罰不滿意,被害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下面本站網就帶你了解一下相關法律。在遇到不滿行政處罰的情況下,被害人以申請行政復議。根據法律規定,被害人對治安處罰決定不服的,有兩種救濟途徑:一、行政復議。公安機關對被處罰人的處罰,若不公正,將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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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后勞動合同要銷毀嗎? 勞動合同對于勞動者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東西,當勞動者正式開始一份工作的時候都需要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但現代社會年輕人對于工作不像上一代人那樣追求穩定,年輕人可能更想實現自己的價值,所以不確定性會比較大,可能會出現更換工作的情況。那么離職后勞動合同要銷毀嗎?一、離職后勞動合同要銷毀嗎?勞動合同終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單位不得隨意銷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內容可知: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到期,勞動者離職后需要將勞動合同保存兩年以上。《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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