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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債務可以轉讓嗎? 個人債務可以轉讓嗎?個人債務一般表現為民間借貸或者親戚朋友之間的借貸,民間借貸是有合同和信用的聯系所以比較規范,而親戚朋友之間礙于情面或出于信任,不會出具書面字據等等,這樣一旦借款人否認,出借人就很難保障債權。一般的債務轉讓是當事人自愿原則,但對于法律規定應由國家批準的合同,不得隨意轉讓。那么個人債務可以轉讓嗎?可以轉讓。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債務人將合同的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個人債務的轉讓也成免責的債務承擔,是債權人或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移債務的協議,債務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義務。債務轉移主要有以下實質: 1、通過協議,達成債務全部轉移給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債務人的地位,完全承擔原債務人的義務,原債務人完全從合同關系中消失,免除對債務承擔的義務。 2、債務承擔是指新的債務人也即是債務受讓人和第三人承擔原合同的債務義務,此債務是完全的原債務,而不是由第三人產生的新債務,面對 ·入獄后幾年開始減刑 一、入獄后幾年開始減刑?(1)入獄可判處減刑的時間計算被判處五年以上的,一般在執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相隔二年以上;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減二年至三年,第二次減刑時,隔時間不得少于二年;被判處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間隔時間;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執行二年后方可減刑;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緩期二年執行期間不得減刑,二年執行期滿可減刑。(2)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3)可以判處減刑的法定情形根據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 ·犯罪預備如何處罰 犯罪預備如何處罰一、犯罪預備如何處罰?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犯罪預備行為是為犯罪準備工具、制造條件的行為,犯罪預備形態則是犯罪行為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預備階段的停止形態。犯罪預備行為雖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體,但已經使犯罪客體面臨即將實現的現實危險,因而同樣具有社會危害性。因此,犯罪預備行為同樣具有可罰性。根據我國《刑法》第22條第2款的規定,對于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遵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由此可見,預備犯應當負刑事責任。但由于預備犯還沒有著手實行犯罪,沒有造成犯罪結果,其社會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會危害性,故對于預備犯,可以從寬處罰。二、犯罪預備成立的條件有哪些?犯罪預備成立的條件主要分為兩類:1、行為人主觀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預備的目的,是為了順利地進行犯罪活動,實現犯罪意圖,體現了預備犯的主觀惡性,這是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主觀依據。2、行為人已經為實施犯罪進行了準備活動。這 ·能否與精神病患者結婚? 能否與精神病患者結婚?精神病患者到底可以結婚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精神病患者可以結婚嗎?我國的婚姻制度是婚姻登記,只有到法定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才合法有效。而首段提及的朋友說的不能結婚,結婚了也沒有效力包含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有法定禁止結婚的要件,二是即使結婚領證后結婚也無效。《婚姻法》第七條對禁止結婚的人群有所規定: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姻法》第十條對婚姻無效有所規定:1、重婚的;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齡的。《民法通則意見》67規定:間歇性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為,確能證明是在發病期間實施的,應當認定無效;行為人在神志不清的狀態下所實施的民事行為,應當認定無效。綜上可知,間歇性精神病人如果在精神狀態正常時,能夠對婚姻做出基本正確的判斷,能夠預見結婚的行為后果,具有婚姻行為能力,應能夠登 ·個人債務追討手段有哪些? 個人債務追討手段有哪些?一、法律救濟手段 我國《民事訴訟法》在第216條是這樣規定的:“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此款即是申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法律依據所在。 人民法院判決后,欠債人仍不償還借款,你即可以申請法院執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強制措施進行執行,甚至可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對其處罰: 1、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3、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4、強制被執行人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5、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也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6、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 7、被申請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情 ·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理由有哪些 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理由有哪些根據我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仲裁裁決不予執行的法定條件有六種。《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仲裁裁決執行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關于孕產期的保健我們需要注意什么? 關于孕產期的保健我們需要注意什么?第十四條醫療保健機構應當為育齡婦女和孕產婦提供孕產期保健服務。孕產期保健服務包括下列內容:(一)母嬰保健指導:對孕育健康后代以及嚴重遺傳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發病原因、治療和預防方法提供醫學意見;(二)孕婦、產婦保健:為孕婦、產婦提供衛生、營養、心理等方面的咨詢和指導以及產前定期檢查等醫療保健服務;(三)胎兒保健:為胎兒生長發育進行監護,提供咨詢和醫學指導;(四)新生兒保健:為新生兒生長發育、哺乳和護理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第十五條 對患嚴重疾病或者接觸致畸物質,妊娠可能危及孕婦生命安全或者可能嚴重影響孕婦健康和胎兒正常發育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予以醫學指導。第十六條 醫師發現或者懷疑患嚴重遺傳性疾病的育齡夫妻,應當提出醫學意見。育齡夫妻應當根據醫師的醫學意見采取相應的措施。第十七條 經產前檢查,醫師發現或者懷疑胎兒異常的,應當對孕婦進行產前診斷。第十八條 經產前診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師應當 ·結婚需要給付彩禮已經是一種社會風俗了 結婚需要給付彩禮已經是一種社會風俗了,彩禮就是我們古代常說的聘禮,是指處于婚戀階段的一方送給另一方用于締結婚姻關系的金錢或者是其他的財物,彩禮是為了結婚的目的支付的,但是如果雙方因為一些原因最終沒能夠成為夫妻,這部分彩禮在符合一定的條件的情況下是可以要求返還的。很多時候,我們關注的都是哪些情況下彩禮需要返還,但是哪些情況下彩禮不用返還大家并不了解。滿足哪些情形彩禮就不用返還了?通常,以下情況下彩禮不需要退回:1、已注冊結婚并共同生活。在這種情況下,通常不予退還。即使離婚也不需要退還,即使支付彩禮導致付款人的生活很困難。這是因為雙方已經結婚了,締結婚姻關系,彩禮就成為雙方共同生活的財產,離婚時對這部分財產的劃分應當是共同財產的分割,而不是彩禮的返還。2、男女雙方之間已經同居生活超過了兩年的,但是并沒有結婚。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婚姻儀式和共同生活一直被視為男女結婚的象征。一旦雙方結婚,他們就會成為一個家庭。婚約自然過渡到婚姻階段。訂立婚約的目的包括支 ·2023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續簽? 2023懷孕期間勞動合同期滿續簽?女職工在三期內(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勞動合同到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順延至三期結束.不需要續簽! 我國法律對女職工孕期特殊保護的相關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同。 3、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十四條規定:除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4、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第二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三)女工 ·刑事拘留請律師多少錢一、刑事拘留請律師多少錢? 刑事拘留請律師多少錢一、刑事拘留請律師多少錢?刑事拘留請律師沒有統一的收費標準,不同的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收費標準也不盡相同。所以,因家人被刑事拘留而請律師的,具體的律師費需要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在當地物價部門所批準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由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來確定。例如,江蘇省對于刑事案件的律師收費標準為:1、偵查階段為1000-8000元;2、審查起訴階段為1500-10000元;3、一審階段為2500-20000元。如果案件是屬于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則可以實行市場調節價。在辦理刑事訴訟案件、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中,對辦案時間太長、專業技術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團犯罪、涉外等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能超過本收費標準的4倍。對是否屬于疑難、復雜案件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師協會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協調。二、刑事訴訟請律師的作用有哪些?刑事訴訟請律師的作用主要包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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