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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一方舉債離婚后舉債方死亡怎么辦? 一、夫妻一方舉債離婚后舉債方死亡怎么辦?死亡一方借債時,另一方是否知道并且同意簽署協議。如果是共同簽署的,那么另一方有義務償還債務;如果不是,那么應該在查詢相關法律文件。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該條明確規定了對一方死亡后,共同債務應由生存一方清償。二、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6、因贍養 ·破產債權的范圍和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 公司破產之后,破產的債權是一個重要點。如果沒有這個東西的話,就不能獲取公平受償的債務權利。那么我們先了解一下破產債權的范圍。公司破產宣告前的幾種情況。一是雖有財產擔保,但是放棄了優先接受償還的債權,二是雖然有財產擔保,但是擔保的物品價值是低于、不夠債權總額的,不能接受償還的債權,三是沒有財產擔保的債權。例如:A公司在破產之前向B公司借了100萬。那么B公司對A公司來說,有100萬的債權。當A公司破產后剩余資產,且有擔保的放棄這個部分資產,或者這個部分資產低于擔保額,這部分的資產就是B公司的債權。破產財產的清償順序又是如何的呢?破產清償的順序,指的是在法律規定的對不同性質破產債權在處置時的先后的排序。中國的企業破產法中明確的規定,破產的清償順序為:(1)破產企業拖欠的職工工資和對應的勞動保險費用。(2)破產企業需要交納的稅款。(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依照清償的排序,一一按順序分配,上一個位次的債權問題全部解決清償之后,才能輪到下一個位次的債權問題進行解決處理。上一個未全 ·一、長沙子女最低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一、長沙子女最低撫養費標準是多少?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二、司法解釋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夫妻雙方原則上各承擔50%,但由于孩子隨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現出來就是對方支付撫養費的50%給撫養孩子的這一方。生活費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教育、醫療憑票據結算。如果有年滿18歲的子女,但由于還在接受高中教育,無法獨立生活,所以還是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教育、生活 ·不服工傷認定如何處理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不服工傷認定如何處理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但是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工傷認定屬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由勞動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結論即行政復議程序前置,而人民法院在審理勞動爭議案件中無權對勞動者是否構成工傷作出認定,也無權改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工傷認定結論。故只能是維持或撤銷工傷認定結論。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直系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應該首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在適用《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時,當事人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應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執行;當事人對不予受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即這種情況下行政復議不是前置程序。那么我們可以知道對不予受理工傷認定通應當兩種程序可以隨便選擇,而不必須經復議前置程序。二、工傷認定的流程是怎樣的(一)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監獄一般探視給多長時間? 監獄一般探視給多長時間?監獄一般探視的時間長度規定是:罪犯會見親屬(或監護人),每月準許會見一至兩次,每次30分鐘,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間的,要經業務主管部門批準,但最長不超過一小時,對分級處遇為一、二級和有重大立功表現或被評為省級改造積極分子的,會見時間延長至一小時。二、探監包括6種:(1)到監獄中探望服刑的親友(2)到拘役所中探望服刑的親友(3)到勞教所中探望被勞動教養的親友(4)到行政拘留所中探望被行政拘留的親友(5)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羈押的親友(6)到強制戒毒所探望被強制戒毒的親友三、相關內容拓展寬管級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況的罪犯,監獄可以照顧增加會見的次數和延長會見的時間。需要會見的罪犯,在每月發信時提出會見的要求,中隊干警隨信寄發《會見通知書》,會見對象按照規定的日期前來監獄會見。罪犯會見的對象原則上指罪犯的近親屬和監護人。近親屬是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姨父母、自己及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會見對象必須攜帶身份證及其它 ·夫妻財產協議公證書樣本是怎么樣的? 夫妻財產協議公證書樣本是怎么樣的?甲方:,男,漢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乙方:,女,漢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甲乙雙方經過很長時間的戀愛,均對對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了解,且感情日益穩固,于年月日在省(直轄市/自治區)市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為:),雙方均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至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系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愿就夫妻雙方目前的婚姻財產達成如下協議:一、訂約依據: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為我國《婚姻法》、《民法通則》、《合同法》、《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相關法律之規定。二、婚姻財產范圍及歸屬: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于雙方婚姻財產約定如下:(一)甲方的婚前個人所有財產:1、房屋:座落于市區路號,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為甲方個人所有;2 ·一、員工工傷鑒定好很難推翻嗎? 一、員工工傷鑒定好很難推翻嗎?員工工傷鑒定如果對于結果不滿意是可以推翻的,可以要求鑒定中心重新進行傷情的鑒定,二次鑒定是不會重復收取費用的。因此對于工傷鑒定結果不滿意的,一定要及時提出異議并按照相關的流程進行辦理重新鑒定,否則超過時間限制很難推翻鑒定結果。二、推翻工傷認定的幾率有多大1.只要工傷認定下來,基本上很難被推翻;2.我們勞動者勞動法意識淡薄,自己都知道是工傷了,去勞動局肯定申請得到;3.只要在工作場所或為了工作,受到的傷害都是工傷;4.除了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如員工之間打架、嬉鬧受到傷害,利用工作時間或公司設備干私活受到的傷害等5.如果是因非工作的原因受到的傷害,員工照樣可以申請工傷,而公司必須舉證,證據確鑿,才可以推翻工傷認定;6.如果是因為員工違反公司操作規定或規章制度受到的傷害,照樣是工傷,去法院都是員工勝訴。三、相關法律依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 ·超出50周歲的女工能否被認定為工傷 超出50周歲的女工能否被認定為工傷根據國務院第五百八十六號令《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類企業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的規定,我國法律法規并未禁止用人單位招用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人工作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上的人工作只要與之建立了勞動關系,這些勞動者在職務工作中受傷,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責任。二、工傷認定應符合什么條件我國工傷保險條例中關于認定工傷的相關規定(符合這些規定的,就可以認定為工傷):因工造成職工人身傷害(輕傷、重傷、死亡、急性中毒)和職業病或因其它原因造成傷亡的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認定為工傷: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 ·檢察院審查階段的期限是多久? 一、檢察院審查階段的期限是多久?檢察院審查階段的期限是:人民檢察院對于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后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一規定是長期審查起訴經驗的總結,是符合準確、及時辦案要求的。二、司法解釋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3款的規定:對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也要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以上規定的審查起訴的期限是針對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來說的,實踐中對犯罪嫌疑人未被羈押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不受1個月至1個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個月至1個半月內完成,也可以超過這個期限,但是,必須貫徹迅速、及時原則,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審查。此外,如果在審查起訴過程中犯罪嫌疑人在逃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中止審查,并按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通緝的決定并通知 ·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適用緩刑的情形有哪些1、對象為被判處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會危害社會;3、累犯不適用緩刑。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審判工作的意見》明確了實踐中對安全生產危害嚴重,社會反響強烈,應當特別強調予以從嚴懲處的若干情形,規定具有以下14種情形的原則上不得適用緩刑,其中包括:1、非法、違法生產的;2、無基本勞動安全設施或未向生產、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作業人員勞動安全無保障的;3、曾因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被監督管理部門處罰或責令改正,一年內再次違規生產致使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4、關閉、故意破壞必要安全警示設備的;5、已發現事故隱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6、事故發生后不積極搶救人員,或者毀滅、偽造、隱藏影響事故調查的證據,或者轉移財產逃避責任的;7、國家工作人員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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