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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中有期徒刑由誰執行 對于《刑法》中規定的處罰措施來講,不管判處的是哪個刑罰,此時都是會由相應的機構來實際執行。那其中有期徒刑由誰執行呢?也就是說有期徒刑的執行機關是哪個?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一、有期徒刑由誰執行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其他勞動改造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實行勞動改造。服刑期間,確有真誠悔改或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以假釋。二、有期徒刑怎樣減刑有期徒刑刑期的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前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可折抵刑期一日。1、無期徒刑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減刑。為使無期徒刑犯的減刑,與死緩犯、有期徒刑長刑犯的減刑相照應,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現的,一般可以減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確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 ·對刑事一審判決不服應該怎么辦 我國規定的大三訴訟中,除了那種法律規定一審終審的案件外,當事人其實都是可以對一審判決或裁定表示不服的。那實踐中,要是對刑事一審判決不服的話,此時應該如何處理才好呢?針對這個問題,我們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進行解答。一、對刑事一審判決不服應該怎么辦法律規定,當事人如果不服判決,可以向司法部門提起上訴和申訴。第一種是提起上訴。根據法律規定,上訴是指當事人(除被害人外)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未生效的判決裁定,要求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的訴訟行為。上訴是法定訴訟權利的表現形式,有權提起上訴的人一經依法提起上訴,就必然引起二審法院對該案的重新審理。依照法律規定,有權獨立提起上訴的人有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如果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對一審判決不服,要求上訴的,必須經被告人同意。被告人的意思表示既可以是口頭的,也可以是書面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不具有直接提起上訴的權利,他們如果對一審判決有意見,只能 ·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 一、法院刑事案件可以直接受理的有哪些《刑事訴訟法》第19條第3款規定:“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訴訟法》第210條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1、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案。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的刑事案件包括:①故意傷害案(輕傷);②重婚案;③遺棄案;④妨害通信自由案;⑤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⑥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⑦侵犯知識產權案件(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⑧屬于刑法分則第四編、第五編規定的,對被告人可以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其他輕微刑事案件。特別關注: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 ·詢問證人的方法都有哪些? 實踐中,無論是誰詢問證人,此時都是要講究方式方法的。若獲取證人證言的手段非法的話,則就有可能導致辛苦收集而來的證據不被采納。那具體來說詢問證人的方法都有哪些呢?而在詢問過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詢問證人的方法有哪些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到證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處進行,但是必須出示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的證明文件。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通知證人到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提供證言。偵查人員詢問證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點。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地點的選擇,應當從有利于獲取證言、保證證人作證的積極性方面考慮。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這樣做有利于避免證人之間互相影響,保證證言的真實性。為了保證證人如實提供證據,詢問證人時,應當告知他應當如實地提供證據、證言和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要負的法律責任。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二、詢問證人要注意什么問題1、詢問不 ·法院自訴案件包括哪些? 對于刑事自訴案件,法律允許受害人及其家屬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根據規定一般是向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起訴。但由于很多刑事案件都屬于公訴案件,因而即使向起訴也要先區分一下究竟法院自訴案件包括哪些,下面我們就來為您解答這個問題。一、法院自訴案件包括哪些刑事自訴,根據《刑事訴訟法》112條規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自訴案件,是“公訴案件”的對稱。在我國,各級法院審理案件以起訴作為審判前提條件。如果沒有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就沒有法院的審理。法院審理刑事案件,分公訴和自訴兩種。公訴案件,由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自訴案件的范圍如下:(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 ·取保候審后會判緩刑嗎? 一般能夠申請取保候審的都是罪刑相對比較輕的,但有的人在申請獲得了取保之后,就在問之后如果判刑的話可能適用緩刑嗎?但其實獲得了取保與之后是否判緩刑,并沒有太大的聯系。下面我們就來為您詳細解答一下取保候審后會判緩刑嗎。一、取保候審后會判緩刑嗎緩刑是有條件的對原判刑期不執行,因此,緩刑應符合下列條件:(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為累犯是因犯罪被處以刑罰以后再法定的時間以內的再次犯罪,其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都較大,而其他被判處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則是犯罪情節輕微、對社會危害性不大、個人的人身危險性也不大,實行緩刑對社會穩定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二)實行緩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會。罪犯是否再危害社會,除刑法自身的威懾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決于犯罪分子自身對所犯罪行的認罪、悔罪表現和犯罪情節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對自身的犯罪沒有認識、沒有悔罪表現,肯定會再次危害社會,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節嚴重、手段惡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 ·罰金刑的執行強制措施有哪些 罰金刑的執行強制措施有哪些刑事處罰的附加刑中包括了罰金,而這也屬于財產刑中的一種。被同時判處了罰金的罪犯,需要按照判決交納相應的罰金才行,不過現實中也有可能出現拒不繳納的情況,那此時罰金刑的執行強制措施都有哪些呢?我們一起砸下文中進行了解吧。一、罰金刑的執行強制措施有哪些我國《刑法》、《刑事訴訟法》及其解釋均規定對罰金刑予以“強制追繳”,但如何強制追繳,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規定可以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決定扣押、凍結被告人的財產外,再無其他具體規定;民事訴訟法雖然規定了種種執行強制手段,但僅適用于民事案件的執行,不適用于罰金刑的執行,因法無明文規定,人民法院面對罰金刑執行的種種困難,變得無所適從,強制性并不能得到體現,影響了罰金的執行效率。罰金刑是財產刑,與民事執行程序中對金錢給付、財產交付等財產執行有著相似之處,對罰金刑的執行強制措施可參照民事執行程序中的規定,應包括:(1)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2)凍結、劃 ·監視居住的解除情形有哪些 監視居住的解除情形有哪些我國《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定了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而監視居住則不能超過6個月。因此一般監視居住期限屆滿之后,往往就需要解除強制措施。那通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監視居住呢?換言之,監視居住的解除的情形有哪些?下文中我們為你做詳細解答。一、監視居住的解除情形有哪些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監視居住。解除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2、監視居住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應當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3、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檢察長決定。4、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應當通知執行機關,并將解除或者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書送達犯罪嫌疑人。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師及其他 ·犯罪分子判緩刑的條件是什么? 犯罪分子要想在最后判刑的時候宣告緩刑,其實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首先,自然是要滿足法律中規定的判緩刑的條件,其次才是委托專業的刑事律師來提供辯護、爭取緩刑。那究竟法律中規定的判緩刑的條件是什么呢?下面就讓我們來為你做詳細解答。一、判緩刑的條件是什么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一)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緩刑的附條件不執行原判刑罰的特點,決定了緩刑的適用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輕重是與犯罪人被判處的刑罰輕重相適應的。我國刑法典之所以將緩刑的適用對象規定為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為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相反,被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較重,社會危害性較大,而未被列為適用緩刑的對象。至于罪行性質相對更輕的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僅僅是根據罪行性質作出具體量刑,法院認為有必要適用管制刑罰進行處罰,所以故將管制刑列為不適用緩刑制度的獨立刑種。所謂“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 ·數罪并罰能否判緩刑,數罪并罰執行期該怎么確定 一般犯罪分子在犯有多項罪名,其每一項都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才會進行數罪并罰。那此時數罪并罰能否判緩刑呢?而現實中,這個數罪并罰的執行期又該怎么確定才好?相信這是您都比較關注的內容,接下來,我們就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一、數罪并罰能否判緩刑犯有數罪的犯罪分子,按照數罪并罰的原則被決定執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能否適用緩刑,頗有爭議。肯定說認為:數罪并罰與緩刑并不排斥,只要行為人被數罪并罰后決定執行的刑罰符合緩刑的條件,就可以適用緩刑。否定說認為:一人犯數罪,表明行為人社會危險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大,不能輕信其不致再危害社會,不應對行為人適用緩刑。我們贊同肯定說。1、數罪的社會危害并非比單純一罪的社會危害性大,實施數罪的行為人的主觀惡性未必比單純一罪的惡劣;2、緩刑的適用要綜合犯罪情節、悔罪表現、犯罪人一貫表現考慮。在行為人犯數罪場合下,應當慎重適用緩刑,但是慎重適用并非不適用緩刑,緩刑適用除考慮行為人犯數罪這一情節,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如犯罪分子所犯數罪時間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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