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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1)租賃雙方持規定的有關證件 如何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1)租賃雙方持規定的有關證件,到房屋租賃管理辦公室登記;(2)租賃工作人員對證件進行審查,對租賃合同進行監證,審查初步通過后予以簽署初審意見;(3)在初審通過的基礎上進行二交審查,簽署二審意見;(4)租賃雙方交納規定稅費后,發給承租人《房屋租賃登記證》;(5)在手續齊全,審查無誤的情況下,三天內辦完。二、辦理房屋租賃登記需要什么材料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提交下列材料:(1)房屋租賃(轉租)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商住兩用樓的底商用于餐飲、娛樂、洗浴、洗染等經營活動的,提供房屋相鄰關系人書面同意的證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5)公有房屋轉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賃合同、轉租人與出租人簽訂的書面協議;其他房屋轉租的,提供經登記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最高法解釋是什么? 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最高法解釋是什么?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是指故意破壞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是一種以燃氣等易燃易爆設備為特定破壞對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客體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屬于公共安全。犯罪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氣或其他易燃易爆設備。(二)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各種方法破壞電力、燃氣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設備,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具有以下特征:1、本罪侵犯的對象是正在使用中的易燃易爆設備。2、行為人必須實施了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3、行為人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必須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已經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嚴重后果。(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四)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其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的行為會發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本罪的動機多種多樣,如出于貪財圖利、報復泄 ·公司解散怎么賠償勞動者 公司解散怎么賠償勞動者(一)一般勞動者的補償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解散應當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通知的,單位應該額外發一個月的工資。另外,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因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提前解散的,確定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補償1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的按補半個月計算。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二)孕期員工的補償1、當地的政策對“三期”婦女有特殊保護規定的,按規定執行。2、若無規定,按《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46條和第47條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 ·企業破產法債務范圍是怎樣的 企業破產法債務范圍是怎樣的一、企業破產法債務范圍是怎樣的(一)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二、公司破產債務如何清償?公司破產時用破產財產清償債務。破產財產是指破產宣告時及破產程序終結前,破產人所有的供破產清償的全部財產。破產財產清償的先后順序是:1.破產費用破產費用包括: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管理、變價和分配債務人財產的費用;管理人執行職務的費用、報酬和聘用工作人員的費用。2.共益債務共益債務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為了全體債權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產程序順利進行而發生的債務。共益債務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 ·故意傷害罪中傷害部位如何認定? 故意傷害罪中傷害部位如何認定?傷害行為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前者如拳打腳踢、刀砍槍擊、棒打石砸、火燒水燙等;后者則如負有保護幼兒責任的保姆不負責任,見幼兒拿刀往身上亂戳仍然不管,結果幼兒將自己眼睛刺瞎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實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實施,還可以利用馴養的動物如毒蛇、狼犬等實施。既可以針對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組織的殘缺或容貌的毀壞,又可以針對人體的內部,造成內部組織、器官的破壞,妨礙其正常的功能活動。總之,無論是直接由本人實施還是間接實施,亦無論是針對何種部位,采取什么樣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即可構成故意傷害罪。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衛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經被害人同意的傷害,是否合法,要做具體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資里面 哪些收入可以不算在工資里面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二、最低工資包括哪些內容按照《最低工資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新調整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考慮了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的因素,即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了職工個人應繳納的 ·法院裁定移送管轄可否移送? 法院裁定移送管轄可否移送?可以移送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6條規定:“人民法院發現受理的案件不屬于本法院管轄的,應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認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規定不屬于該院管轄的,應當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不得再自行移送。”據此規定,移送管轄的適用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經審查不歸本法院管轄的,不存在移送管轄問題,應告知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對該案無管轄權。依法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才有權行使審判權,因此無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無權審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這是對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隨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的同時,還必須正確理解本條所規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義,才能正確認識和適用移送管轄。所謂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對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 ·離婚后子女隨父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后子女隨父方生活的情形有哪些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2、兩周歲以下的子女,雙方協議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3、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5)女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父方照顧孫子女的;(6)八周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父生活的。二、離婚案 ·哪些情況精神病不用刑事責任 哪些情況精神病不用刑事責任目前我國刑事責任能力主要分為三級:(1)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限制刑事責任能力;(3)無刑事責任能力。我國刑法又對這三級刑事責任能力規定了不同的責任承擔。其中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輕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輕度精神病、精神發育不全、神經官能癥及病態人格的精神障礙者。我國《刑法》第18條第3款規定:“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從上述刑法規定可以看出,對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進行刑事處罰,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二、處罰精神病人1、在刑罰適用方面,司法實務中應依據司法精神病鑒定關于行為人屬于限制責任能力及其等級、程度的鑒定結論,結合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程度和行為人的其他個人情況,根據罪責刑相適應進行綜合分析,具體裁量,確定刑罰。對限制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屬于 ·各種犯罪的既遂條件是什么? 各種犯罪的既遂條件是什么?1、行為人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不應將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也稱之為犯罪既遂。我們將犯罪既遂視為與犯罪未完成形態相對應的概念而使用。過失犯罪、間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態,也就不應使用犯罪既遂這一概念,只可使用犯罪成立的概念。2、行為人必須已經著手實行犯罪這是犯罪既遂成立的時間條件。如果行為人尚未著手實行犯罪,而只是實施了為實施犯罪準備工具,創造條件的行為,就只是犯罪預備,而不能成立犯罪既遂。3、行為人的行為齊備了某種犯罪的基本構成的全部要件這是構成犯罪既遂的實質要件。這里說的構成要件的齊備,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某一犯罪基本犯罪構成要件的齊備。二、犯罪既遂形態分為哪幾種犯罪既遂形態主要存在以下四種類型:1、結果犯。是指不僅要實施具體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才構成既遂的犯罪。在結果犯中,行為人著手實施該具體犯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行為后,只有導致了該罪構成要件客觀方面的法定結果才能構成犯罪既遂,如果由于其意志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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