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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過錯男方提離婚要賠償嗎? 如果沒有過錯男方提離婚要賠償嗎如果男方沒過錯,離婚時不需要賠償。男方有過錯,如出軌、家暴行為,可要求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該條確立了合法的婚姻關系中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法律保障。離婚損害賠償是建立在侵權責任之上的。造成離婚損害賠償的破壞婚姻家庭關系行為既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也可以侵害婚姻當事人的人身權。因此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要適用侵權行為構成要件的一般規定。依據侵權法一般原理,侵權行為責任的構成要件包括違法行為、損害結果、因果關系、主觀過錯。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也是以此為基礎來構建的。離婚損害賠償的構成要件(一)違法行為首先,必須具有違法行為。有配偶者的一方行使了婚姻法所限制的破壞雙方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即《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夫妻一方有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之一的行為 ·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 雙方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雙方是否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二、明確子女的撫養歸屬權及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的負擔,并寫明給付上述費用的具體時間、方式。在撫養費條款之后,還應當就非直接撫養一方對子女的探望權作出時間、地點等明確具體的約定;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含房產、物業、電器、家具、通訊設備、交通工具、現金存款、有價證券、股權等);四、對債權債務的處理(對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的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承擔的具體處理)。男方:女方: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離婚協議書有沒法律效力,是根據其內容決定的,只要其內容是符合法律法規,雙方都同意且具有雙方的簽字都是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可以進行公證也可以不需要進行公證,在寫協議書一定要簡明扼要,不要寫的很長,但是一定要寫重點。 ·一、父母的遺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規定是什么? 一、父母的遺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規定是什么?父母的遺產算共同財產,相關的規定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如果遺囑中說明了遺產歸某方一方所有,那么這筆財產就屬于這方個人財產,故在離婚時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二、相關內容拓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給一方的遺產,應算在夫妻共同財產內,這方無權將其轉讓給他人。《民法典》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因此,如果遺囑中說明了遺產歸某方一方所有,那么這筆財產就屬于這方個人財產,故在離婚時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方父母,在遺囑中寫明留給夫妻中的一人,那么,這套房產就歸遺囑中的繼承人所有。但是。如果繼承人,將這套房子出租,所的租金將被視為夫妻共同支配財產!同樣,將這套房子變賣,所 ·2023券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分為幾個標準 一、券商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分為幾個標準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分三個標準:分別是:5000萬元、1億元、5億元。具體分類如下:證券公司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業務:(1)證券經紀;(2)證券投資咨詢;(3)與證券交易、證券投資活動有關的財務顧問;(4)證券承銷與保薦;(5)證券自營;(6)證券資產管理;(7)其他證券業務。證券公司經營上述第(1)~(2)項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0萬元;經營第(4)~(7)項業務之一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億元;經營第(4)~(7)項業務中兩項以上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億元。證券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是實繳資本。必須要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設立的條件:1.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公司章程。2.主要股東具有持續盈利能力,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凈資產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3.有符合《證券法》規定的注冊資本。4.董事,監事,高級管 ·男方先提離婚需要賠償嗎? 男方先提離婚需要賠償嗎不會。先提出離婚的一方沒有特別賠償,判決離婚與判決處理財產,一般情況之下,誰先提出或者后提出都沒有直接聯系。按照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權提出離婚。在家庭財產的處理上,民法典規定,夫妻婚前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即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雙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權和處分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如果協議不成,起訴到人民法院,經法院調解,仍達不成協議,法院只好在判決離婚的同時,將財產一并判處。有過錯的一方少分或不分,但不是誰提誰就有過錯。判決離婚與判決處理財產,一般情況之下,沒有直接聯系。離婚賠償條件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具體說 ·軍用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的內容有哪些 軍用土地使用權管理規定的內容有哪些?中國人民解放軍土地使用管理規定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軍用土地管理,適應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房地產管理條例》),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軍用土地是軍隊擁有使用權的國有土地,包括下列范圍:(一)陸軍設防、海防、空防、通信、二炮陣地、軍隊人防工程,試驗場地,試驗基地,訓練場,靶場等國防工程用地;(二)部隊、機關、院校、醫院、療養院、科研單位、干休所、家屬院等營區用地;(三)軍用倉庫用地;(四)軍用鐵路專用線、公路支線和輸水、輸油、輸氣管線用地;(五)軍隊系統工廠、農場、馬場、礦山、林場、果園、養殖場、鹽場等用地;(六)軍隊系統的賓館、招待所、商店等用地;(七)軍隊明確保留的舊機場用地和其它用地。第三條 軍用土地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全面 ·一、離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 一、離婚土地怎么分配制度?不論是在《民法典》還是在《農村土地承包法》中,都對發生婚姻變化后的土地承包權權屬做出了明文規定,依法保護離婚后當事人的土地承包權。但需要符合法定條件,即離婚后“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原有承包地,依然屬于本人承包,土地確權時,應確權為當事人本人。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婦女離婚或者喪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二、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什么?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 ·家庭共同財產的分割起訴是怎么規定的 家庭共同財產的分割起訴是怎么規定的1、如果離婚時沒有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在任何時候都可以進行分割,沒有訴訟時效的要求。2、協議離婚后對財產分割反悔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可以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3、再次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是兩年。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行為的,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該行為之日起兩年內起訴。分割方式有哪些依據共同共有財產的分割原則,分割方式包括:實物分割,變價分割,折價補償:1、實物分割,當共有財產屬于可分物時分割后不損害財產的用途和經濟價值的,對共有財產分成數份,共有人各執一份。實物分割,特別是對某 ·批捕階段律師發表意見的規定有什么? 一、批捕階段律師發表意見的規定有什么?《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五十四條也作出了相關規定。這個規定,一些檢察機關實行的較好,一些檢察機關差強人意,在機制健全上尚有許多有待完善的地方。1、預約難偵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時未告知律師的現象突出,導致律師無法了解訴訟進程,不能及時提出當面聽取意見要求。《刑事訴訟法》規定刑事拘留期限為三日,符合法定條件的延長至三十日。在這期間,偵查機關在任一時間都可以將案件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但通常不會告知律師。為了避免踏空期限,律師不得不將大量的時間浪費在了與偵查機關的溝通聯系上或者只能一遍又一遍地通過網絡平臺反復預約,使得公、檢、律三方都增加了溝通成本。2、見面難好不容易通過網上平臺預約好承辦檢察官,但當律師準備與承辦人見面時,卻發現是由案管中心的工作人 ·交通肇事罪公訴調解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交通肇事罪公訴調解的規定是怎么樣的?1、對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方面,因為屬于公訴案件,法院不會組織被害人與肇事者進行調解,應由法院依法進行審理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2、如果被害人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則法院可能會在開庭之前組織被害人和肇事者雙方進行調解,也可能會在開庭時或開庭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的一審審限一般情況下為二到三個月,所以法院可能會在受理后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進行調解,但具體的時間沒有統一規定,應以法院通知為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或者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裁定。第一百零二條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同刑事案件一并審判,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的過分遲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后,由同一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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