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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冊地址租賃協議應該如何書寫? 公司注冊地址租賃協議應該如何書寫?公司注冊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是公司注冊的條件與要素之一。因此,選擇一個好的公司注冊地址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應該如何來書寫公司注冊地址租賃協議,有何要求呢?在下文中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相關介紹,請您往下閱讀。公司注冊地址租賃協議范文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傳真: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授權代表)姓名:________ ·破產保護有什么好處在當今社會中公司破產已經很常見,破產保 破產保護有什么好處在當今社會中公司破產已經很常見,破產保護的事情也越來越多,破產保護有很多的好處,我們通過破產保護可以訓扎新的商機來讓公司繼續運行,下面為您解答一下破產保護有什么好處以及申請破產保護需要的材料。一、破產保護的好處破產保護是指不管債務人是否有償付能力,當債務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債權人強制向法院提出破產重組申請后,債務人要提出一個破產重組方案,就債務償還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減損某些債權人和股東的利益作出安排。這個方案要給予其一定的時間提出,然后經過債權人通過,經過法院確認,債務人可以繼續營業。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產保護。可以經過清算,把資不抵債的企業或者個人的資產進行清算,公平地分配給他的債主,對于個人而言只保留必要的生活資料,從而徹底勾銷他所拖欠的一切債務。我國法律還不允許個人破產,很多外國允許個人破產。但注意,根據外國法律,個人破產之后,個人的資信等級會嚴重下降,會喪失很多資格,比如不能發起設立公司企業。破產保護的核心, ·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 分居怎么認定?在許多人的認知里,分居就是兩夫妻分開過,各過各的,不履行夫妻義務。在法律上,分居可以作為起訴離婚的一個重要證據,所以分居在法律中的認證更為嚴格些。那么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呢?法律上分居如何認證呢?我們將在下文中為您詳細解答。一、夫妻分居多久可以起訴離婚起訴離婚是公民的訴權,只要認為自己與配偶的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就可以起訴離婚。而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可以作為感情破裂的證據。《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一方提出離婚,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這里提到的分居離婚需要滿足兩個條件:1、分居已滿兩年(需要有證據證明);2、因感情不和而分居(需要注意的分居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因工作、就醫等原因分居的不能作為判斷感情破裂的依據)。二、分居怎么認定1、分居要具備——感情不和、分開居住、不履行夫妻間義務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包括性生活等)。雖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為感情不和原因,而 ·破產重整程序規定 破產重整程序規定公司在破產之后需要申請破產重整的要嚴格按照破產重整程序來執行,破產重整程序比較復雜,我們要認真的理解,以便于我們在申請的過程中減少錯誤的發生,由為您解答破產重整程序。一、破產重整程序1、提出重整申請(1)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請可由債務人、連續六個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及債權人提出。(2)申請人應向被申請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并遞交書面申請書。申請人應當在破產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請,破產宣告后2、法院對重整申請的受理重整申請的審查(1)形式審查:審查法院有無管轄權、申請人是否合格、申請書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2)實質審查:審查被申請人是否合格、債務人是否具有重整的原因、債務人是否具有挽救的希望。3、法院的調查法院應當選派法官或委任具有專門知識經驗而與債務人無利害關系的人員對被申請重整的公司進行調查,具體查明債務人的財力狀況和經營狀況,征詢有關主管機關的意見,將調查報告提交給人民法院。4、選任檢 ·破產重整申請書范本 破產重整申請書范本一、破產重整申請書范本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申請事項:申請對有限責任公司進行重整。事實與理由:有限責任公司于年月日經批準,經登記注冊,注冊號為,注冊資金為萬元,共有股東家,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生產、銷售,由于公司設立后,經營資金一直缺乏,連年虧損,再加之公司的生產系統的收塵環保等設施落后,生產一直不能正常,同時,許多貨物發出后,貨款也收不回來,目前已經停產停業近一年之欠。根據會計師事務所的財務審計報告顯示,目前,公司固定資產帳面值為元,流動資金元,應收帳款為元,資產總計元;而公司的負債情況是,銀行借款萬元(未計利息),應付材料款萬元,應付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萬元,總計負債元,資產負債率為%,實屬資不抵債。按照公司章程第條的規定,經公司第屆次菫事會及股東代表大會研究決定,鑒于公司目前狀況,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和第七十條的規定向貴院 ·申請破產保護的條件 申請破產保護的條件許多公司在破產之后會申請破產保護,破產保護有很多的好處,能夠讓公司有一個喘息的機會,但是公司想要申請破產保護也有一定的條件,我們需要知道申請破產保護的條件才能夠知道公司破產后是否可以去申請破產保護。一、申請破產保護的條件新《破產法》第二條 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依照本法規定清理債務。同時滿足以上兩個條件才可申請企業破產:1、關于不能清償的界定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認定債務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一般根據債務人的財產、信用、勞務等因素綜合構成的。支付貨幣或財產為通常的債務清償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借新債還舊債,或者協議延期償還債務;以能力方法清償債務,主要是指債務人以提供債權人接受的勞務、技能服務等折抵貨幣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償債務時, ·申請破產重整的程序 申請破產重整的程序企業在破產之后有一部分的會申請破產重整,破產重整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執行,我們在準備申請破產重整之前就要了解整個申請破產重整的程序,下面為您解答破產重整的程序是怎么走的?有哪些注意事項?申請破產重整的程序1、公司出現《破產法》第二條規定的重整事由。2、債權人和債務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請》,啟動重整程序。在債權人申請對債務人進行破產清算,法院受理申請后宣告破產前,債務人或者出自額占債務人注冊資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資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整。(破產法7、70條)3、法院對《重整申請》進行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裁定債務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產法71條)4、法院指定管理人。5、法院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債權人。法院應當缺點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并確定第一次債權人召開的時間和地點。6、債權人向管理人申報債權,管理人收到債權申報材料后應當登記造冊并對申報的債權進行審查,編制債權表并提交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核查。7、債權申報期滿之日起15 ·現在由于公司破產而下崗的職工越來越多,我們職工在年齡大了之后 現在由于公司破產而下崗的職工越來越多,我們職工在年齡大了之后最關心的問題還是退休問題,對于女職工而言,由為您講述破產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以及退休的一些相關規定,希望能夠為您解除此方面的一些疑慮。一、破產企業女職工退休年齡1、《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2、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年齡: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特殊工種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資源枯竭型破產關閉企業職工,在享受111個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破產國有企業職工退休政策的同時,其符合特殊工種退休條件的人員,可再提前5年退休。二、職工退休認定方法在辦理職工退休手續時,時常遇到職工出 ·鄭州市勞動仲裁程序 鄭州市勞動仲裁程序勞動仲裁程序勞動爭議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個步驟:立案、仲裁、裁決。1、案件受理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轄屬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時應當提交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申訴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勞動者當事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用人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訴書,經審查,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應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和被訴人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在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證據。被訴人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案件審理。勞動者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應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用通知書或布告形式通知當事 ·西安勞動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西安勞動仲裁程序是怎樣的一、西安勞動仲裁程序是怎樣的1、仲裁申請。(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勞動者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請書及勞動關系證明并提交相關證據)2、收到仲裁受理通知書。(申請到受理一般需要五天時間)3、被申請人答辯。(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4、開庭通知。(仲裁庭應當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須知: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5、開庭。(宣布開庭--申請人宣讀申請書--被申請人宣讀答辯書--辯論質證--宣布閉庭--筆錄簽字)6、收到調解書或裁決書。(開始申請到收到裁決通常60日內結束)7、被申請人不依法履行生效調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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