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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員工應該怎么維權? 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員工應該怎么維權?(1)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不愿意續簽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的第46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1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本法第44條第1項”是指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2)若合同期滿后,本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是公司不續簽,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其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員工不續簽,需要補償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如果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公司是否補償需分兩種情況對待:(1)若用人單位降低原來勞動條件,員工不續簽的,則單位對員工還要進行經濟補償。(2)若用人單位已經 ·什么是股份兩合公司 什么是股份兩合公司一、簡介股份兩合公司,是指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出資組成,是介于無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的一種股份公司。無限責任股東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一般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必須達到法定最低人數,同時有限責任股東的資本部分均分為等額股份,且可以公開發行、買賣股票,但若要轉讓其擁有的股份,須征得半數以上無限責任股東同意。由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出資組成,并且有限責任股東的資本部分均分為等額股份的公司(兩合公司的一種特殊形式)。公司中兩種股東的權利和義務不同。無限責任股東管理和控制公司的經營活動,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必須達到法定最低人數,其一般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對公司債務僅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責任,其資本分為相等金額的股份且可以公開發行、買賣股票,但有限責任股東轉讓其擁有的股份,須征得半數以上無限責任股東 ·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會怎么處理 勞動合同到期后不續簽會怎么處理在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到期之后,員工想續簽,但是公司不想續簽,需要按照實際情況類決定是否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1)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因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2)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除去以上的情況,勞動合同到期,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需要按照勞動者工作的年限計算,即勞動者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按照以上的規定,如果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要不要續簽勞動合同,在通常情況下,用人單位不想續簽勞動合同就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如果用人單位給勞動者加薪或者維持原本薪資,勞動者不想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賠因交通事故受傷的一般交通事故 賠因交通事故受傷的一般交通事故,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的,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還可以主張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因交通事故致亡,可以主張醫療費、誤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 ·什么情況下合同到期必須續簽 什么情況下合同到期必須續簽按照我國《勞動法》中的相關規定,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時候,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應該續簽至情形消失:情形一: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情形二: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情形三: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情形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情形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情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根據現在的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的話只有用人單位給予補償的可能,勞動者不需要補償經濟損失。勞動合同期滿的,勞動合同終止。終止勞動合同有3種情形有:1、公司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終止勞動合同的,沒有經濟補償。2、公司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工資待遇等)續訂勞動 ·發生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理? 發生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理?法律依據是什么發生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理?輕微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不構成犯罪的交通肇事,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處十五天以下行政拘留。根據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第三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同時,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擔全部責任;保險公司對于肇事逃逸者,也可以免除理賠責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肇事者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會被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臨時工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嗎?臨時工的權益如何保障? 臨時工不簽定勞動合同不合法。要簽署勞動合同的。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勞動合同法開始實施。其中明文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不簽署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付雙倍工資給勞動者。超過兩個月不簽署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必須直接與勞動者簽署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也就是終身勞動合同了。臨時工與正式工是有所不同的,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是工資也是有所不同的,但是雙方都建立了勞務關系,所以還是應當簽訂相應的合同,這也是為了保證勞動者的利益。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制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于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臨時工是計劃經濟時代的名詞,《勞動法》實施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中,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于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罰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怎么處罰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應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1、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2、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4、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的;5、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6、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7、故意損毀、移動、涂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8、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會怎么處罰? 輕微交通肇事逃逸,會怎么處罰?許多人存在僥幸心理,特別是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犯罪情節輕微,比如撞壞了他人一點財物,剛好又4下無人時往往會選擇逃逸.交通肇事逃逸后以為輕微損害只是小事,他人也不會積極追究法律責任,即使被追查更不用承擔過重的法律責任.其實不然,即使是輕微交通事故,逃逸的話照樣會受到相關處分.按規定,交通肇事逃逸的,無論輕微還是嚴重,都要承擔以下后果:1、責任認定杭州交通肇事罪辯護律師:交通事故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都要負全部責任.2、損害賠償杭州交通肇事罪辯護律師:一般交通事故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第3者責任險,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用.3、罰款杭州交通肇事罪辯護律師: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尚不構成犯罪的,也會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 ·什么是肇事逃逸 什么是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一種對他人生命財產不負責的行為,交通事故當事人在事故發生后,為了逃避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離開事故現場,沒有積極履行搶救傷者和財產、向交通管理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事故情況、在現場等候處理等交通法規所規定的義務,以此作為判斷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標準。怎么做會被認定肇事逃逸?會被認定為肇事逃逸的情況如下: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行為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2.行為人有酒后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在報案后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的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后又返回的;3.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4.行為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系方式后離開醫院的;5.行為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6.行為人離開事故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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