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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前債務怎么劃分 夫妻離婚前債務怎么劃分1、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2、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于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婚前債務可否轉為共同債務根據《物權法》規定,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而不能在債務人結婚后向其配偶主張權利。另外,雖然對于婚前個人債務轉化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問題,《婚姻法》沒有規定,但根據《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有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奔慈绻环交榍八穫鶆张c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 ·在案件當中律師怎么辯護 一、在案件當中律師怎么辯護我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律師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的,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五條也作了內容相同的規定,只不過是該規定不僅對律師適用,對非律師的其他辯護人也同樣適用。對于律師辯護的法定理由,我歸納出以下四類。1、無罪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法定理由。在我國《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中,可作“無罪辯護”或不負刑事責任辯護的情形大致有三種:一是刑法不認為犯罪的,如《刑法》第三條法無明文不為罪,《刑法》第十三條“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為罪,《刑法》第十六條“不可抗力”或“不能預見”原因造成的危害行為不為罪;《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三)項“證據不足”的無罪推定;二是刑法規定不負刑事責任的,如《刑法》第十六條年齡方面未滿十四周歲的人犯罪的不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未滿十六周歲的除犯故意 ·房屋拆遷家庭財產分割需要寫明什么 房屋拆遷家庭財產分割需要寫明什么房屋拆遷家庭財產分割需要寫明的內容有:甲乙雙方的詳細個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遷的事實與經過;約定補償金的金額以及支付方式和到賬時間;雙方需要履行的義務;違約情況發生如何處理;產生爭議如何解決;其他內容;落款;簽字日期等內容。二、拆遷房屋分割協議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因政府舊城改造,坐落于五家渠房屋已于通知征收。該房屋房產證編號:,土地證編號:,土地面積:,房屋建筑面積:,房屋套內面積:。該房屋一直由甲、乙雙方父母持續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單位分配的房屋,現政府已經下達征收通知,并由甲方代表全體家庭成員在《征收補償協議》上簽字,現甲、乙雙及其他家庭成員共同協商,就房屋的征收補償后所得的財產分割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一)對價補償金及支付1、本協議簽訂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180000)。2、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壹拾萬 ·管制拘役拘留的區別是什么? 一、管制拘役拘留的區別是什么?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種類之一;行政拘留屬于治安行政處罰。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由法院適用,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4、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拘役主要適用于罪行較輕、但仍需短期關押改造的犯罪分子。二、管制的期限是多久?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數罪并罰時,可以延長到3年。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管制刑期的上限雖然比拘役長,但由于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而拘役是剝奪人身自由。從性質上講,管制仍輕于拘役。管制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2日,之所以規 ·檢察院不批捕是否結案? 一、檢察院不批捕是否結案?只有明確證明自己無罪的才會結案。人民檢察院做出不批不批準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對于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二、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情形人民檢察院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的類型及公安機關依法應相應采取的措施。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常見于以下三種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或者沒有逮捕必要的;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證據條件的;4、屬于罪當逮捕,但確系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婦女,可以不批準逮捕的。三、檢察院不批捕取保候審之后是否還會被判刑? ·工傷有何待遇包括號獎金嗎? 工傷有何待遇包括號獎金嗎工傷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包括獎金,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資”,《工傷保險條例》未定義,各地規定大致有以下三種計算方法,但都包括獎金:1、指加班費之外的工資;2、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3、受傷前12個月加班費之外的平均工資。用人單位不依法支付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的,工傷職工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維權?!豆kU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 ·兩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還可以起訴嗎? 一、兩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還能起訴嗎?‘要看具體案情,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不能簡單的用幾率來衡量,需要結合實際的案情和法律的規定來進行。一般情況下,不會退回二次。之所以退回,主要是為了爭取時間,這是大多數情況下的。確實有需要的,都是那些大型刑事犯罪案件。要看具體案情,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補充偵查指的是為案件的處理提供足夠的證據資料,在原有偵查工作的基礎上,對原有偵查 ·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醉酒駕車判斷標準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后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二、醉酒駕車怎么處理醉酒駕駛機動車,不管情節是否惡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將按照“危險駕駛”定罪,處以拘役,并處罰金。新修訂的刑法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危險駕駛”入罪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明顯加大了對醉駕、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的懲罰力度。2012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的醉駕案件進行調研,并醞釀出臺相關司法解釋。1、酒后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 ·房子遺產一直沒有過戶怎么辦? 房子遺產一直沒有過戶怎么辦?1、公證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之前,先要將進行遺產繼承公證,繼承人在辦理繼承過戶的時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區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屬性還是外銷商品房的話還需要去市公證處辦理公證。這里,公證處會按照受益額的百分之二來收取繼承權公證費,收取200元。2、房地產管理繼承人在辦理完遺產繼承公證的手續之后,需要帶著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繼承人的身份證、房地產權原件、房屋平面圖、契稅完稅證以及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到房地產進行繼承登記。3、費用交納繼承人在辦理房產繼承手續的過程中也會產生幾筆費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費用是:手續費、印花稅、測繪費。這過程中的收費也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的,使用的是差額定率累進計費法。也就是說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次計算各類檔次的收費,個檔次收費額累計之和就是收費的總額。房屋公證費用是由于房價決定的,并且采用分段累加的方式。少于20萬元:收取總房價的2%;20萬元至5 ·一、公司未簽定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公司未簽定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1、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秳趧雍贤ā返诎耸l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要是一直沒去簽勞動合同的,從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的,那么不僅得按規定支付規定的工資,還得額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資作為懲罰性賠償,并且這個情況下,支付的時間最多是11個月。2、沒簽勞動合同,將面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屬于第一種情況的,那么就是在從用人單位開始啟用勞動者之日起滿一年了,那么在這個時間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資了,而是直接要跟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了。二、公司不簽勞動合同怎么辦?簽訂勞動合同可以保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權利。但在實際生活中,一些用人單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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