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龍海區律師黃頁: |
龍海區律師咨詢 |
龍海區法律常識 |
·離婚案中公房財產分割規定是什么? 一、離婚案中公房財產分割規定是什么?離婚案中公房財產分割規定是將這樣的一種使用的權利,進行一個分割,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二、離婚時公房怎么分割?1、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在什么情況下,離婚后雙方均可承租?對該問題,最高院的司法解釋采取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原則。有以下九種情況,夫妻都享有房產承租權。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關系存續5年以上的;離婚時,另一方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注意,這里一方取得的時間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在婚后取得的,不論時間長短,另一方均有權要求分割公房權益。2)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單位公房;離婚時,雙方均為本單位職工的,也就是說,雖然夫妻雙方結婚不到五年,但調到同一個單位的,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分割公房權益。3)一方婚前借錢投資建房并取得公房承租權,婚后夫妻共同償還借款的;雖然公房所購 ·有婚內財產協議遺產怎么分割? 一、有婚內財產協議遺產怎么分割?有婚內財產協議遺產將會按照婚內財產協議及約定當中的內容來進行分割,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該協議受法律保護。二、離婚損害賠償訴狀內容如何?原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被告: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職業,住址。訴訟請求1、要求被告賠償原告(費用名稱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償金等)損失××元。2、本案訴訟費由全部由被告承擔。事實和理由:應寫明侵害行為的事實和侵害后果的事實。若是人身傷害的,應寫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的實地占有面積嗎? 城鎮土地使用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的實地占有面積嗎?就是;1.凡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3.尚未核發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稅,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后再作調整。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城鎮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城鎮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具體規定如下1.大城市1.5~30元;2.中等城市1.2~24元;3.小城市0.9~18元;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12元。三、征稅范圍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不包括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根據《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 ·申請再次工傷鑒定是否允許? 申請再次工傷鑒定是否允許?申請再次工傷鑒定是允許,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用人單位、工傷人員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或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鑒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鑒定申請。一般來說,如果當事人及其家屬對工傷鑒定不服的話就能申請二次工傷鑒定,可以說做二次工傷鑒定的條件就是有人對之前的工傷鑒定結果不服。提出再次工傷鑒定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1、書面申請。包括:申請再次鑒定的事實與理由、傷病治療情況、初次鑒定情況、申請時間(單位申請需加蓋公章、工傷職工申請需本人簽字);2、《工傷傷殘鑒定申請表(再次鑒定)》1份;3、認定工傷決定書;4、市級工傷傷殘鑒定結論及收到市鑒定結論時間的有效證明;5、被鑒定人身份證復印件;6、有關病歷材料(須加蓋醫療機構印章):醫學診斷證明、就診病歷、化驗報告、影像檢查報告及住院治療的出院記錄、手術記錄等;職業病應提交職業病診斷機構的診斷證明書、職業史、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等;7、醫療終結后受傷部位彩色照片(內傷和職業病可 ·私企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私企加班工資如何計算?私企加班工資按照加班的時間乘以加班的具體費用來計算,加班費是用加班時間乘以每單位工資標準(即加班天數乘以日工資標準,或者加班小時數乘以小時工資標準),再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乘以相應的倍數。但從《勞動法》第四十四條里,我們只能知道加班加點相對于正常工資的“倍數”,即: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以及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應分別按照工資的150%、200%和300%支付加班工資,而沒有每單位工資標準(即日工資標準或小時工資標準)的規定。所以,我國還應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加班費的計算標準,以免用人單位鉆法律不盡完善的空子,而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加班費(加班工資)的計算公式如下:1、延長時間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1.5×加班時間2、休息日的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8(小時)×2×加班時間3、法定休假日加班工資計算:加班工資=日標準工資(或計件工資)÷ ·受傷部位多怎么工傷鑒定? 受傷部位多怎么工傷鑒定?一、受傷部位多怎么工傷鑒定?如果有多處受傷,做工傷鑒定的時候會綜合評估計算的,符合晉級原則的,會給予晉級的。《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準》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二、工傷鑒定機構工傷待遇的享受,有賴于合理科學的工傷鑒定。基于當事人的申請,整個工傷鑒定程序就正式宣告開始啟動。不過哪些組織擁有進行鑒定的資格呢?這個我們則需要十分明確才行。勞動鑒定機構的組織形式一般為“勞動鑒定委員會”,在有的中小型企業稱為“勞動鑒定小組”。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一般由勞動、衛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門和工會的主管領導組成。少數地方還吸收物價、民政等部門的同志和大醫院院長參加。勞動鑒定委員會主任大都由勞動行政部門的主管領導擔任或由市、縣的政府負責人擔任。省、市、縣三個層次的勞動鑒定委員的職責范圍各有不 ·婚后贈予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后贈予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婚后贈予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給出了明確的答復。其中明確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對于上述條文的適用,首先要明確的一點就是該條是以父母對雙方購置房屋出資是確定了贈與行為成立為前提,即首先假設贈與成立,然后在此基礎上討論是贈與一方還是贈與雙方的問題。所以,要解決夫妻財產糾紛的第一個問題是正確認定贈與的成立與否。如果贈與合同沒有成立,那么父母贈與房產的歸屬問題便無從談起。對于房屋贈與問題,一般來說房屋贈與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即必須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這樣贈與行為才算成立。二、如何解決婚前父母贈與的房屋財產問題?一般來說,婚前父母贈與子女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這是沒有爭議的。若是父母想 ·企業高管加班工資規定是什么? 企業高管加班工資規定是什么?企業高管加班工資規定是必須按照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當中的規定來進行一個按時的支付,年薪高管加班工資也是需要依法支付的,職工是否享有加班費,與工資分配形式無關,按工時制度確定,出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外,其余標準工時制和綜合工時制職工,均依法享有加班費。《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二、加班后單位不給加班費怎么辦?如果節日期間 ·辭退福利可以算工資嗎? 辭退福利可以算工資嗎?一、辭退福利可以算工資嗎?辭退福利可以算工資。1、職工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2、職工福利費;3、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4、住房公積金;5、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6、非貨幣性福利;7、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8、其他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二、辭退福利的內容1、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不論職工本人是否愿意,企業決定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而給予的補償;2、職工勞動合同到期前,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給予的補償,職工有權選擇繼續在職或接受補償離職。三、確認條件1、在同時滿足下列兩個條件時,企業應當確認由于辭退福利而產生的應付職工薪酬,同時計入當期損益。2、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3、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自愿裁減建議。四、確認時應注意的問題:1、正式的辭退計 ·試用期工傷痊愈辭退是否合法? 試用期工傷痊愈辭退是否合法?試用期工傷痊愈辭退是不合法,試用期發生工傷,用人單位因為工傷辭退員工不合法,要支付賠償金,同時用人單位要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