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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關于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 隨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布,《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一、《民法典》關于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民法典》第1253條關于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閑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他人重傷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相關法律依據民法總則對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對于高空墜物砸傷路人的責任分擔,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筑物上的閑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若造成他人重傷或者重大事故,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民法總則對高空墜物的依據規定是什么,民事主體依照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履行民事義務,承擔民事責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擔按份責任,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 ·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有多久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并沒有對侵犯商標權的訴訟時效作明確的規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三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三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計算。此外,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二、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有哪些實際中,一般人是不知道商標被侵權,而有些人是不知道哪些行為屬于侵犯了商標。按照規定,以下幾種行為就侵犯了商標:1、在沒有經過商標注冊人的許可之后,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2、 ·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怎么分 事實婚姻能分財產嗎,怎么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對于事實婚姻的財產分割,也是將事實婚姻期間的財產依照夫妻共同財產來分配。具體分割財產時應照顧婦女、兒童的利益,考慮財產的實際情況和雙方的過錯程度,妥善分割;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一般按共有財產處理;在事實婚姻期間,雙方各自繼承和受贈的財產,一般按個人財產對待;為共同生產、生活形成的債權、債務,按共同債權、債務處理。三、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認定標準如下:事實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是指由雙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用于債務清償的財產,主要包括:(1)工資、獎金;(2)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 ·2023年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 2023年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一、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五十四條的規定,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就《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規定來看,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1、數額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2、數額巨大: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3、數額特別巨大:在五十萬元以上(二)惡意透支。本條規定的“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后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惡意透支的數 ·刑事訴訟法傳喚同案犯一起問嗎? 一,刑事訴訟法傳喚同案犯一起問嗎?這個沒有相應的規定所以看檢察院自己的安排了。依據新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二,傳喚程序(一)在消防執法過程中,需要傳喚的,承辦執法人員應當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報領導批準后,出具《傳喚證》。(二)承辦執法人員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被傳喚人應當在《傳喚證》回執上簽名 ·一、房屋租賃合同注意細節? 一、房屋租賃合同注意細節有哪些1、合同要寫明雙方當事人的情況。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4、合同要寫明租賃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6、住房修繕責任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7、住房狀況變更承租人應該愛護住房和各種設施,不能擅自拆、改、擴建或增加。8、合同應約定是否同意轉租。9、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10、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為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二、租房合同有哪些條款?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 ·一、醉駕的最新司法解釋是什么? 一、醉駕的最新司法解釋是什么?1、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2、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3、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二、醉駕拘役被判多久?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最高可處半年的拘役。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 ·刑事訴訟當事人有哪些? 刑事訴訟當事人,是指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而參加刑事訴訟的人員。包括:被害人、自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1、被害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為侵害的人。他所以參加到訴訟中來,是因為正當權益遭受犯罪行為的直接侵害,是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人。正是由于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中的特殊身份,刑事訴訟法為充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賦予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以當事人地位。被害人在刑事訴訟中的訴訟權利主要有:①控告犯罪行為;②依法申請偵查人員、檢查人員和審判人員回避;③參加訴訟;④委托訴訟代理人;⑤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時,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請求,請求人民檢察院通知公安機關立案;⑥對于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起訴;⑦提起附帶民事訴訟;⑧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 ·什么是贍養費 什么是贍養費贍養費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費用,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費用幫助。二、支付贍養費的條件是什么?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應是無條件的,即使子女無能力履行,也不能排除義務本身的存在;而父母要求子女給付贍養費則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1)子女須是成年并能獨立生活的;(2)子女須具有負擔能力;(3)父母須是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條件下都可以向子女提出給付贍養費的請求,也不是所有子女都負有給付贍養費的義務。三、支付贍養費的標準是什么?根據《民法典》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構成上述關系的贍養、撫養義務人,應依法承擔贍養或撫養責任,若被贍養人或撫養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贍養或撫養義務人應承擔的贍養或撫養費按以下方法計算:贍養費的計算:首先計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 ·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 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具體有哪些關于民事法律行為成立的要件存在很多爭議,就目前比較主流的觀點認為,一般成立的要件有以下幾點:1.當事人確定。(有的民民事行為的當事人只有一名)2.意思表示明確。(有的民事行為只須一個意思表示,比如拋棄動產;有的民事行為必須有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比如買賣合同)3.標的確定。標的是行為的內容。(值得注意的是要將標的與標的物區分開來,標的的外延比標的物的外延廣闊,即標的物是標的的物化。比如汽車,房屋等;而標的可以之權利或者義務等)。《民法總則》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是指民事主體(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民事法律行為以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具有法律約束力,屬于合法民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為《民法總則》所采用,民事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是民事行為,具有表意性和目的性,排除了事實行為;同時民事法律行為是合法行為,以適法性為特征,不包括無效民事行為、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以及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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