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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懲罰性賠償責任的規定有哪些? 消費者懲罰性賠償責任的規定有哪些?一、消費者懲罰性賠償責任的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對消費者懲罰性賠償責任進行了規定。第一款是關于欺詐行為的賠償。規定的具體內容是:“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一條規定實質上是關于經營者違約行為的懲罰性賠償。第二款是關于商品或服務存在缺陷的賠償,這一規定實質是人身損害賠償中的懲罰性賠償,屬于侵權行為的損害懲罰性賠償。規定的具體內容是:“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二、懲罰性賠償的特征1、懲罰性。補償性賠償金的主要目的和功能在于彌補受侵害人所遭受的損失,懲罰性 ·整形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整形前需要注意哪些事項1)留意醫師的專業資格證書。接受整形外科手術前,除了留意醫師診所之招牌,理應注意醫師到底是否曾接受完整的外科及整形外科訓練。一般情況下,合格的醫師會主動出示證明其專業資格的相關文件,但是也千萬不要被一些看上去十分不得了的頭手唬住。如果在診所內未見到相關證書,一定要仔細問清楚醫師的醫學背景。(2)術前照相。對任何美容整形手術都要進行符合醫學攝影要求的局部照相,一是作為院方資料保存,以便手術關后對比,供科學研究用;二是作為法律資料保存,一旦出現醫療糾紛可作為證據出示。(3)保存每次的就醫資料。當消費者決定進行美容手術后,一定要留下每次的就醫資料,例如收據、掛號單、書面就醫記錄等。這也是萬一糾紛發生時,當事人可以進行申訴、維護個人權益的基本證明。就診的病歷記錄也是很重要的證據,消費者若擔心自己的病歷被篡改,可以直接提起訴訟,由法院出面調走病歷。(4)消費過程中要主動審查美容機構提供的產品材料,對不合格的產品堅決抵制。(5)簽訂手術協 ·美容醫療糾紛原因? 美容醫療糾紛原因有哪些?一,美容醫療糾紛原因有哪些1、醫療失誤導致美容糾紛。一是醫生技術水平欠佳導致美容失敗。二是醫生未征得受術者同意而在手術中忽略了受術者的要求而導致的糾紛。三是醫生為了增加經濟效益或極力鼓動就醫者做美容手術而導致的糾紛。2、患者原因導致美容糾紛。此類糾紛可分為患者期望值過高和輿論影響了患者的美感兩類。3、因非法行醫導致美容糾紛。此類糾紛可分為因缺乏解剖學知識和基本技能導致手術失敗以及因缺乏藥理知識導致相關美容失敗兩類。二,醫療糾紛訴訟怎么請求回避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指回避適用人員,遇到法定應當回避情形時,主動提出不參與該案訴訟等活動。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勘驗人、訴訟代理人的;與本案的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 ·醫療美容糾紛? 醫療美容糾紛有哪些?一、醫療美容糾紛有哪些隨著美容業的蓬勃發展,美容導致毀容的案件不斷增多,醫療美容糾紛也隨之增多。醫療美容糾紛主要包括以下類型:1、醫療失誤導致美容糾紛。一是醫生技術水平欠佳導致美容失敗。二是醫生未征得受術者同意而在手術中忽略了受術者的要求而導致的糾紛。三是醫生為了增加經濟效益或極力鼓動就醫者做美容手術而導致的糾紛。2、患者原因導致美容糾紛。此類糾紛可分為患者期望值過高和輿論影響了患者的美感兩類。3、因非法行醫導致美容糾紛。此類糾紛可分為因缺乏解剖學知識和基本技能導致手術失敗以及因缺乏藥理知識導致相關美容失敗兩類。二、醫療糾紛訴訟怎么請求回避1、自行回避自行回避指回避適用人員,遇到法定應當回避情形時,主動提出不參與該案訴訟等活動。審判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有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及姻親關系的;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 ·一般醫療糾紛和重大醫療糾紛的區別是什么? 一般醫療糾紛和重大醫療糾紛的區別是什么?兩者之間的程度是不一樣的,一般醫療糾紛只是情況比較輕微的糾紛,但是重大醫療糾紛可能涉嫌違法犯罪了。(一)一般醫療糾紛:醫療糾紛是指發生在醫療衛生、預防保健、醫學美容等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的糾紛,目前中國的醫療糾紛是特別不好處理的事情。(二)重大醫療糾紛的情形;1、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來訪人數多于5人,情緒較激動。2、雖未造成患者死亡或重度殘疾,但一次來訪人數多于10人,情緒較激動。3、在醫療機構內或周邊身著孝服、靜坐、下跪、擺設靈堂、燒紙錢、擺花圈、拉橫幅標語、張貼大字報、圍堵大門、阻塞交通等,不聽勸阻,拒不按法律程序處置。4、患者死亡后拒不將尸體移放太平間,經勸說無效;或將尸體存放時間超過規定時間,又阻礙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處理;或將尸體從太平間移到醫療場所陳尸。5、出現打、砸、搶、燒醫療機構,刺殺、圍攻、毆打、恐嚇醫院工作人員或限制醫務人員人身自 ·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主要? 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主要有哪些一、解決醫療糾紛的途徑主要有哪些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醫患糾紛可以通過三種途徑解決:1、自行協商。醫患雙方可以自主自愿地進行協商處理,所達成的協議只要不是受脅迫所簽或存在重大誤解,其協議是合法有效的。這種處理方式對醫患雙方來說無疑都是最優選擇,不僅利于改善醫患關系,而且醫院的聲譽也不會受到太大影響。2、行政解決。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規定,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3、第三種途徑就是司法裁決。但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與非醫療事故引發的醫患糾紛的法律適用是不盡相同的,前者需適用醫療事故條例進行裁決,而后者則依照民法通則及相關司法解釋予以裁判。二、醫療糾紛相關的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有關事實、具體請求及理由等。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 ·醫療事故糾紛的起訴期限是多長 醫療事故糾紛的起訴期限是多長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愿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醫療糾紛的種類較多,醫療糾紛訴訟中涉及的法律關系也較為復雜,因此權利人可從兩個不同的角度選擇訴訟案由,即醫療侵權糾紛和合同違約糾紛。選擇的角度不同,則法律所規定的訴訟時效也就不同。對于醫療侵權糾紛,則適用1年的訴訟時效,而對于合同違約糾紛,則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二、醫療事故上訴期限有幾天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 ·醫療事故上訴期限有幾天 醫療事故上訴期限有幾天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著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這種申請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駁回申請。根據規定,上訴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用書狀或口頭兩種形式均可。當事人要求上訴,用口頭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制作筆錄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二、醫療事故其他期限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應當自受理醫療事故技術鑒定之日起5日內通知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提交進行醫療事 ·醫療損害案件由誰舉證? 醫療損害案件由誰舉證?1、在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中,患者一方應當首先證明其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醫療關系并發生醫療損害。醫療機構應當提交病歷及相關資料說明相應的診療過程。交費單、掛號單等診療憑證及病歷、出院證明等證據可以用于證明醫療關系存在。2、對于醫療產品損害以外的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患者一方認為醫療機構有醫療過錯,以及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機構是否履行了向患者一方說明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的義務,由醫療機構承擔舉證責任。3、發生醫療損害,患者能夠證明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范的規定;(2)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病歷資料;(3)偽造、篡改或者銷毀病歷資料。4、醫療產品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由患者一方對產品缺陷、損害結果、因果關系承擔舉證責任。因輸入的血液是否合格引發的損害賠償糾紛案件,由患者一方 ·醫療損害構成要件? 醫療損害構成要件有哪些(一)存在醫患關系患者對其與醫療機構之間存在的醫患關系負有舉證責任。患者應提供掛號單、交費憑證、病歷、出院證等單據證明與醫院之間存在醫患關系。(二)醫方存在過錯醫療行為具體包括:1、違反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實施診療活動;2、違反相關診療技術規范實施醫療行為;3、未盡與當時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注意義務;4、未盡法定告知義務及知情同意義務;5、未盡法定的病歷管理義務;6、未盡使用合格醫療產品實施醫療活動的義務;7、未盡合理檢查義務;8、未盡保護病人隱私義務。(三)醫方的上述過錯造成患者以下損害后果1、死亡。2、身體損害。身體損害應當包括兩個方面內容:一是組成人的身體的軀干、肢、組織及器官受到損害使其正常功能不能得到發揮的。二是雖然表面上并未使患者的肢體、器官受到損壞,但卻致其功能出現障礙。如大腦受藥物刺激造成的精神障礙。3、精神損害。精神損害,是指醫療損害所導致的受害人心理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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