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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頭威脅要殺人能立案了嗎 可以的。生活中遇到被威脅恐嚇的行為是可以進行報警的,公安部門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立案處理,情節較輕的會進行拘留或罰款,更嚴重者涉及刑事罪名則會受到相應的刑法處置。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 ·犯了重婚罪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繼承權嗎? 一、犯了重婚罪一方去世另一方有繼承權嗎?犯重婚罪的雙方之間婚姻關系自始無效,原始的婚姻關系一直生效,原始婚姻關系中未有過錯的一方與犯重婚罪的另一方仍然是法定的配偶關系,對于原始婚姻關系中未有過錯的一方去世,原則上犯重婚罪的另一方有權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其遺產,除非有遺囑,否則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作為繼承的配偶享有繼承遺產權利。同時被繼承人的父母、子女也享有繼承遺產權利。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催收威脅短信能報警嗎 如果情節嚴重的,干擾到正常生活的話可以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對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節嚴重者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5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 ·賭債法院如何處理有借條的情況 賭債法院如何處理有借條情況民間借貸案件中,存在下列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借貸行為,原告起訴要求償還借款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1)因非婚同居、不正當兩性關系等行為產生“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有損公序良俗的債務轉化的借貸;(2)因賭博、吸毒形成的債務;(3)因托人情、找關系等請托形成的債務;(4)其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借貸。上述款項已經給付的部分,資金提供者主張返還的,不予支持。賭債中借款即屬于此情形。1.對于非法債務是駁回起訴還是駁回訴訟請求,存在兩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當事人享有訴權,但實體上不應保護。第二種觀點認為,當事人不享有訴權,應從程序上駁回起訴。我們認為,當事人訴權不以請求事項合法為前提,而是以原告是否享有訴的利益為前提,故同意第一種觀點。2.關于已經支付的部分是否應當返還?我們認為,該類債務屬于自然債務,債權人不得請求給付;但對于已經給付的部分,雖然對于受領人而言屬于不當得利,但就資金提供者而言,因屬不法原因給付,不受法律保護,故不得主張不 ·自家宅基地最高能建幾層 1、農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房的,需要提前報經縣級規劃部門進行規劃許可,規劃完成后報鄉鎮政府審核,縣級政府審批。2、建房時,要在審批的規劃范圍內進行建設,只要在規劃范圍內,建幾層都可以。《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占用農用地;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后,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后,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 ·詐騙罪能夠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嗎 不能。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已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股東向公司借款借條范本是怎樣的? 股東向公司借款借條范本是怎樣的?一、股東向公司借款借條范本是怎樣的?借條今借到____公司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年利息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本息,共計____元整。特立此據為憑。借款人:(簽字)身份證號碼: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借條書寫的注意事項1、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特別注意:雖然都是錢在別人那,但在法律上結果卻是完全不同的;2、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注明大寫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3、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4、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什么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于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 ·詐騙罪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嗎 不能。詐騙罪侵犯的對象,僅限于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而不是騙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對象也應排除金融機構的貸款。因已特別規定了貸款詐騙罪。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欺詐行為從形式上說包括兩類,一是虛構事實,二是隱瞞真相,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欺詐行為的內容是,在具體狀況下,使被害人產生錯誤認識,并作出行為人所希望的財產處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椒江詐騙罪重婚罪的區別是什么 一、椒江詐騙罪重婚罪的區別是什么淑江對于詐騙罪和重婚罪的認定與全國其他地區沒有區別,均依據我國《刑法》規定進行認定。詐騙罪與重婚罪是沒有必然聯系的,所以詐騙罪與重婚罪一般不適用用于比較,兩者的犯罪要件是完全不相同的,但是隱瞞結婚事實進行騙婚的,可能同時構成重婚罪和詐騙罪。相關法律規定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三、怎么認定騙婚騙婚實際上是詐騙罪的一種,即借結婚名義以騙去對方一定數額的財物的行為。實踐中判斷是否是騙婚,首先應該從雙方是否結婚,其次要看對 ·酒駕后找人頂替還能報保險嗎 酒駕后找人頂替不能報保險,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如果保險公司已經賠償了,可以向被保險人追償。而且理賠后如果調查出來,酒駕駕駛員、車主、頂包駕駛員都可能要承擔法律后果。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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