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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評估需要哪些材料? 知識產權評估需要哪些材料?知識產權出資需要經過評估,評估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提供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商標注冊證,與無形資產出資有關的轉讓合同,交接證明等。2、填寫無形資產出資驗證清單。要求填寫的名稱,有效狀況,作價等內容符合合同,協議,章程,由企業簽名或驗收簽章,獲得各投資者認同,并在清單上簽名。3、無形資產應辦理過戶手續(知識產權辦理產權轉讓登記手續;非專利技術簽定技術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辦理變更土地登記手續)但在驗資時尚未辦妥的,填寫出資財產移交表,由擬設立企業及其出資者簽署,并承諾在規定期限內辦妥有關財產權轉移手續;交付方式,交付地點合同,協議,章程中有規定的,應與合同,協議,章程相符:“接收方簽章”欄,由全體股東簽字蓋章。4、資產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目的,評估范圍與對象,評估基準日,評估假設等有關限定條件滿足驗資要求的評估報告和出資各方對評估資產價值的確認文件。5、新公司法第二十七條刪去了舊款關于知識產權出資比例的要求,意味著企業可以 ·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能向員工收取押金嗎? 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能向員工收取押金嗎一般地,通過公司面試,順利入職的要盡快簽訂勞動合同。但是,有些不正規的公司,為獲得勞動力,跟員工約定一定工作期限,并收取一定的押金。那么,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能不能向員工收取押金,可以先確定公司可以收取押金的情況。按規定,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為保護公司貴重商品,收取風險抵押金的,滿足以下要件的,即可以收取押金:1、生產經營確有需要;2、員工本人自愿交付押金;3、必須在勞動合同簽訂之后。除此之外,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按規定,法律上不允許公司收取押金。具體而言,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受到以下的限制:1、公司不得扣押員工的身份證和其他證件;2、公司不得要求員工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名義向員工財物。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是被禁止向員工收取押金的。并且,公司若是違反規定,向員工收取押金的話將要受到以下的處罰:1、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押金給員工;2、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產品質量形成的過程是怎么樣的? 產品質量形成的過程是怎么樣的?(一)質量職能質量職能是指產品質量產生、形成和實現過程中全部活動的總和。質量職能所包括的各項活動,既有在企業內各部門所進行的,也有在企業外部的供應商、顧客中所進行的。所有這些活動,都對產品質量有貢獻或影響作用。一般說來,質量職能和質量職責既有區別又有聯系,質量職能是針對過程控制需要而提出來的質量活動屬性與功能,是質量形成客觀規律的反應,具有科學性和相對穩定性;而質量職責則是為了實現質量職能,對部門、崗位與個人提出的具體質量工作分工,其任務通過責、權、利予以落實。因而具有人為的規定性。可以認為,質量職能是制定質量職責的依據,質量職責是落實質量職能的方式或手段。根據質量職能概念,在產品質量產生、形成和實現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均分布在企業的各個主要職能部門,質量管理所要解決的基本問題,就是要對分散在企業各部門的質量職能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檢查和監督,從而保證和提高產品質量。質量職能幾個重要環節是:市場調查研究質量職 ·債權憑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債權憑證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一、債權憑證的法律特征債權憑證具有如下特征:1、債權憑證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放的,它沒有嚴格的審判程序。2、債權憑證是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后仍不足清償債務時發放的。3、債權憑證是法院向當事人發放的法律文書,具有法律效力,在權利人有證據證明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時,可以根據該債權憑證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4、債權憑證的內容是債權人據以申請執行的法律依據。二、債權憑證與執行中止的區別1、適用范圍不同。執行中止適用范圍廣,任何性質案件只要出現應當中止情形,都適用執行中止,而債權憑證僅適用于金錢給付案件。如涉及人身權執行案件均不能發放債權憑證。2、發放期限不同。對執行中止只要出現應當中止的情形,在任何時間內均可中止執行,不受執行期限的限制。而債權憑證原則上要在法定執行期限屆滿后發放,期限未滿不能發放。3、結果不同。債權憑證發放后案件終結執行,原判決效力被廢止。債權人的權利以債權憑證上登記的內 ·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種類有哪些? 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種類有哪些?一、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種類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水上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旅客運輸損害賠償糾紛;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雇員受害賠償糾紛;雇傭人損害賠償糾紛;產品責任糾紛;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糾紛;環境污染損害賠償糾紛;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建筑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堆放物品倒塌損害賠償糾紛;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駐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等。二、人身損害賠償協議的效力如何認定?1、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效力認定需要確保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是在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的情況下訂立的。根據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在訂立協議時如果是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應被認為是一種無效或者可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如果賠償協 ·破產債權糾紛怎么處理? 破產債權糾紛怎么處理?一、管轄及實際審理根據《破產法》第21條的規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應該由受理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管轄,這屬于一般性的規定,理論上應該屬于專屬管轄。對于這個一般性的規定,還有一些例外。1、如果債權人和破產債務人對債權債務糾紛約定了仲裁,那么當管理人對該債權不予確認登記時,債權人就應當向仲裁委提出債權確認申請,受理破產的法院沒有管轄權。2、實踐中,破產案件一般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如果破產債權確認之訴數量龐大,標的較小,爭議簡單的話,全部由中級法院審理,二審均由高級法院受理,不利于司法資源的有效配置。此時,受理破產申請的中級法院,可以利用《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的管轄權轉移制度,將本應由自己審理的案件,報請高級人民法院批準,交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破產法解釋二》第四十七條第二款也給予了肯定。具體操作時,職工破產債權確認糾紛可以全部交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普通破產債權確認糾紛可以根據標的額,按級別管轄的規定本應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的案件,交基層 ·常見的債權憑證有哪些? 常見的債權憑證有哪些?一、常見的債權憑證有哪些債權憑證是指在執行程序中,因被執行人暫無履行能力或人民法院采取各種強制執行措施仍不能實現債權,根據當事人意愿,人民法院制作一份以該債權數額為限的可據以再申請執行并發給申請執行人,由申請執行人簽收并由其在一定期限內,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時,據以行使再申請執行權的憑證。債權憑證著重強調和張揚了民法理論中當事人主義的基本原則,當事人處于積極的主體地位。首先,基于權利本位和市場主體意思自治的需要,執行法院發放或執行債權憑證必須根據當事人(主要指債權人)的意愿實施,即須經債權人作出書面申請或口頭同意的意思表示。其次,債權憑證突出要求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即積極履行執行舉證責任。權利人出于自身利益使然,時刻具備較強的責任感和風險意識,必然在一定期限內承擔舉證責任,無論是提交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的證據,還是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生產經營活動的線索,也可依執行法院的調查令主動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都始終貫穿于整 ·跟公司簽空白勞動合同有效嗎? 跟公司簽空白勞動合同有效嗎?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要從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有些公司為積極簽訂勞動合同,跟員工口頭約定了合同內容后,拿份空白的合同就讓員工簽名,即空白勞動合同,那么就得注意是否發生法律效力。首先,按規定,勞動合同要在公司與員工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一旦雙方簽字,勞動合同即生效,要履行約定的義務,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所以,即使是空白勞動合同,只要雙方達成一致簽訂的,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過,因為雙方對勞動合同內容只做了口頭約定,如果未在書面合同中寫明,有些不正規的公司可能會篡改合同內容,導致最終的合同會損害員工們的利益,比如將原定的工資寫少,將對員工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其次,若是公司任意篡改勞動合同內容,損害到員工的利益,建議可以積極申請勞動仲裁處理。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比如找第三人作證等。最后,找工作時被要求簽訂空白勞動合同的,建議最好是提高警 ·知識產權知名律師事務所怎么選? 知識產權知名律師事務所怎么選?一、知識產權知名律師事務所怎么選?判斷知識產權律師事務所是否是最優選百擇,建議大家從以下幾個方面去考慮:1、是否是國家商標總局備案代理單位。2、律師事務所的品牌商度標是否已經注冊。3、律師事務所成立運營時間是否有5年以上。4、律師事務所法人是否已過而立之年,同時看該法人是否有很強的人脈,看該法人的人品是否優秀。5、是否連專續在同一辦公地址經營3年以上。6、是否執屬行ISO體系管理。7、看是否有大量的成功注冊的商標案例。二、知識產權的律師人員收入怎么樣?通過幾個招聘平臺的數據顯示,拿北京地區來說,基本上知識產權律師的薪酬一個月都在一萬五千元以上,并且根據網友的反饋,這樣的結果其實是有點偏低了。將這一部分反饋考慮在內的話,可以簡單的估計,一個相對成熟的知識產權律師薪酬一個月大概在將近兩萬元或者更高。當然每份工作都和工作經驗、自身創造的價值有關,如果是剛進入這個領域的律師,由于還不太熟練,能夠拿到 ·勞動合同未約定期限有效嗎? 勞動合同未約定期限有效嗎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往往最關注的是薪資、福利方面的內容,而忽略了與用人單位約定期限,但是無約定期限,被用人單位突然通知要解除勞動合同,嚴重危害到勞動者自己的權益,那勞動者該怎么進行維權,是否可以主張合同無效以獲得賠償?首先,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勞動合同未約定期限并不屬于上述三類情形,因此不能主張合同無效。勞動合同期限是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如果合同中無約定,應按照以下方法進行補正:1、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2、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3、沒有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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