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推薦
|
法律法律咨詢
|
熱心律師
|
| |
瑯琊區律師黃頁: |
瑯琊區法律咨詢 |
瑯琊區法律常識 |
·一、用人單位不簽合同隨時辭職可以嗎? 一、用人單位不簽合同隨時辭職可以嗎?1、這個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因為此時用人單位并沒有違法行為超過一個月的話,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個月開始。如果勞動者不想繼續在公司工作,是可以直接離職走人的,同時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綜上所述,就算你想直接走人,也要考慮你是否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如果不需要,你可以直接走。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哪些勞動合同不能簽1、口頭合同。這類合同一般由朋友、親戚、熟人介紹到用人單位,雙方只有口頭意向承諾,礙于情面覺得麻煩,沒有正式的書面合同文件, ·期滿未續展注銷商標可以注冊嗎 期滿未續展注銷商標可以注冊嗎?自注銷一年后可以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38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第46條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二、商標續展的流程1、準備申請資料,包括: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若是企業,準備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若是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商標代理委托書(若委托代理)、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各一式一份。2、提交申請材料:有兩種方式,直接辦理的,可前往商標注冊大廳受理窗口面交,或由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一套資料送達商標局。3、費用:根據最新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稅[2017]20號文件,每項商標續展的費用為1000元,若續展延遲,還需要繳納受理續展注冊延遲費250元,若是委托了代 ·一、公司未交社保可隨時辭職嗎? 一、公司未交社保可隨時辭職嗎?單位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可以隨時辭職,并且要求單位補繳社保。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的行政責任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 ·遺囑繼承的律師費用怎么收取 遺囑繼承的律師費用怎么收取1、不涉及財產關系,按件計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難,復雜的,雙方可以另行協商。2、涉及財產關系的,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計收:①1萬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計收;②1萬元以上至10萬元,按照5.2%計收;③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按照3.9%計收;④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按照2.6%計收;⑤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按照1.3%計收;⑥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按照0.65%計收;⑦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按照0.325%計收;⑧5000萬元以上的,雙方協商。本條所稱訴訟標的額,包括反訴標的額,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系的按較高者計算。3、本條規定系指一個審級計收標準,曾代理一審又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重審的,可按一審標準減收,減收比例由雙方當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約定。1、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6%,不足 ·一、抵押與買賣不破租賃有什么關系? 一、抵押與買賣不破租賃有什么關系?“抵押不破租賃”的前提是租賃權先于抵押權設立。《物權法》第一百九十條:“訂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財產已出租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抵押權設立后抵押財產出租的,該租賃關系不得對抗已登記的抵押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擔保法》第四十八條:“抵押人將已出租的財產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二、買賣不破租賃的例外1、動產租賃的限制適用從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產生的歷史條件及各國立法規定來看,該原則應當不適用于動產租賃。2、在不動產抵押權之上設定的租賃關系的限制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招搖撞騙的情形有哪些? 招搖撞騙的情形有哪些?一、招搖撞騙的情形有哪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定,招搖撞騙罪是指為謀取非法利益,假冒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進行詐騙,損害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動的行為。根據刑法第279條的規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應當立案。本罪屬于行為犯,只要行為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原則上就應當以犯罪論處,應當立案偵查。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威信及其對社會的正常管理活動。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冒充行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國家機關人員;二是此種國家機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冒充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職務低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冒充職務高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是指以假冒的身份進行炫耀、欺騙,關鍵在于“騙”,如騙取金錢、愛情、 ·一、自主遺囑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 一、自主遺囑怎么立才具有法律效力?(1)遺囑只能處分被繼承人死亡時合法遺留的個人財產,而不能處置他人財產,否則就屬于無權處分;(2)遺囑內容要明確具體。具體包括遺產范圍要明確具體,遺產處置方式要明確具體,繼承人要明確具體;(3)自書遺囑在書寫時要求被繼承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被繼承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所形成的自書遺囑也會因此而被認定為無效;(4)自書遺囑要求被繼承人親自書寫,不能采取他人代書、機打等方式形成。在現在的許多案例中,打印后再簽名的遺囑有許多被法院判決無效。二、遺 囑立遺囑人(姓名、別名、曾用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為了×××,特請×××和×××作為見證人,并委托×××律師事務所×××律師代書遺囑如下:1、立遺囑人所有的財產名稱、數額、價值及特征:×××2、立遺囑人對所有財產的處理意見:××× ·一、公司不發工資員工能隨時辭職嗎? 一、公司不發工資員工能隨時辭職嗎?可以,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包括:(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二、企業不按時發工資有哪些法律后果?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支付賠償金《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 ·一、店面租賃違約金為多少? 一、店面租賃違約金為多少?不動產出租的違約金,一般會參照每月的租金來約定,如:1~2個月租金。很少有人會以具體的金額,如:1~2萬元,作為違約金。合同違約金一般不得超過損失的30%。《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但是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在訂約時對一方違約后可能造成的損失的一種預先估算,與違約后守約方的實際損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規定預定違約金,除了給當事人施加心理壓力外,也避免了違約后損失計算的麻煩和當事人證明損失大小的麻煩,使當 ·一、出租人違約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可以要求違約金嗎? 一、出租人違約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可以要求違約金嗎?可以要求違約金,如果合同中只對違約金做了原則性的規定,沒有具體約定違約金的比例或數額,并且有關法律也沒有明確規定違約金比例或者金額的,則可按《民法通則》及《合同法》中關于承擔違約金責任的一般原則執行。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違約金可分為法定違約金與約定違約金。法定違約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規定了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約定違約金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自行約定適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額的違約金。二、合同法規定《合同法》第114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征,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一般來說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