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民事訴訟二審如何收費? 民事訴訟二審如何收費?民事訴訟二審如何收費?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 ·保險代位權與委付的區別? 保險代位權與委付的區別?保險,已經滲透在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里,大多數人知道,民事訴訟中,有一個代為權。而保險同樣有保險代位權,關于保險索賠問題上經常會使用到保險代位權與委付。但很多人會將保險代為權與委付混淆,其實兩者間是有著明顯的區別的,下面從適用范圍講講保險代位權與委付的區別。一、保險代位權與委付的區別1、兩者的概念不同:保險代位權是指保險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造成保險標的損害而負有賠償責任的第三人的求償權的權利 ·債權撤銷權被告為債務人第三人怎么辦? 債權撤銷權被告為債務人第三人怎么辦?一、債權人撤銷權的成立條件是怎樣的?(一)債權人撤銷權客觀要件撤銷權成立的客觀要件為債務人實施了危害債權的行為。該要件包含以下意思:首先,債務人須于債權成立后實施行為。債務人的行為是合同行為還是單方法律行為,是有償還是無償,在所不問。但事實行為與無效民事行為,不在此列。因為事實行為無從撤銷,無效民事行為無須撤銷。其他的行為,諸如訴訟上的和解等凡屬于處分債務人財產的行為又是可撤銷的,皆屬之。 ·經銷商拖欠貨款怎么辦? 經銷商拖欠貨款怎么辦?一、經銷商拖欠貨款怎么辦?1、建議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一旦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2、勝訴之后,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后,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4、另外他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 ·農村征地拆遷維權過程中如何收集證據? 農村征地拆遷維權過程中如何收集證據?一、農村征地拆遷維權過程中如何收集證據?(一)要有“證據意識”,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證據“打官司打的是證據”,所以證據在依法維權中至關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證據是勝訴的保證,也會使自己在談判中處于有利的位置,是增加補償砝碼的不二法門。“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是司法活動的基本原則,但在現實生活中,往往由于舉不出證據,導致不利后果。在整個征收過程中,被征地、拆遷戶應該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能夠證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