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法人死了債務股東還嗎 需要分具體情況。一、通常情況下,股東對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法人是法律規定擬制的人,對于股東來說,公司這種企業法人就是別人,別人的債務當然不需要你來承擔。二、特殊情況下,股東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 ·自己的公司股權可以買賣嗎 可以,但是有限制條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公司法》第71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 ·破產清算怎么賠償債權人 要向破產管理人申報債權,在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人無法從公司得到清償或者得不到足額清償,有權向清算組成員要求侵權損害賠償。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企業破產法》第113條破產財產在優先 ·可以,只要在有效期以內 可以,只要在有效期以內,公證書是可以多次使用的,無需重新辦理。如果公證書已經過期,那么當事人只能重新申辦。公證書的有效期并非嚴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證書能夠被實際使用的時間期限。因為公證書被出具后,即具備了法律規定的證據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經法定程序,公證書是不能被推翻的。《公證程序規則》第六十一條當事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在收到公證書之日起一年內,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一人公司解散公司的錢怎么分 一人公司清算以后優先清償下列債務,剩余資產歸自己所有。公司財產法定分配順序為:1、支付清算費用;2、支付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3、繳納所欠稅款;4、清償公司債務后;5、清償完畢上述款項后的剩余財產,除公司章程另有規定外,一人公司剩余資產歸該個人所有。《企業破產法》第113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