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誰有權利強拆?強拆的程序是怎么樣的? 誰有權利強拆?強拆的程序是怎么樣的?(一)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二)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三)依據《行政強制法》第三十四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行政機關決定的期限內不履行義務的,具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依照本章規定強制執行。”(四)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
·
所有知曉案情的單位及個人 所有知曉案情的單位及個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相關單位負責人應該對要作證的證人予以支持。但是,如果某人沒有辦法正確表達自己的意志,那么,他就不具備成為證人的資格。需要被證實的案件與某人的智力狀況、年齡、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么,就可以做證人。二、當事人提出申請,希望證人出庭作證的,應該于舉證期限滿十日之前申請并且需要得到人民法院的認可。如果人民法院批準當事人的申請,應該要在開庭審理之前就同志相關證
·
管轄權異議上訴客體是什么意思 管轄權異議上訴客體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管轄權異議上訴客體管轄權異議的客體,是指在哪些情況下當事人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也即在運用哪些管轄規則的情況下,一方當事人可以主張該法院無管轄權。管轄規則以法律規定和法院裁定為標準,分為法定管轄和裁定管轄。法定管轄包括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裁定管轄包括移送管轄、指定管轄和管轄權轉移。實踐中,當事人提出管轄異議的多數是針對地域管轄,對此,法律和相關的司法解釋有明確的規定;根據199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
·
下班途中自己騎車摔傷算不算工傷 下班途中自己騎車摔傷算不算工傷根據法律規定下班騎車摔倒不屬于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
·
一、誰贍養父母誰繼承遺產的自書遺囑是否有效? 一、誰贍養父母誰繼承遺產的自書遺囑是否有效?誰贍養父母誰繼承遺產的自書遺囑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2款規定:“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注明年、月、日。”根據這項規定,自書遺囑的要求是:1、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內容并簽名;2、須由遺囑人親自用筆書寫遺囑全文;3、必須注明年、月、日,三項缺一不可。除此之外,遺囑有效還有以下要求: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即年滿18周歲且精神狀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