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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司機醉駕就一定是全責嗎? 如果司機醉駕就一定是全責嗎?醉駕發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負全責,原因如下:1、根據交通法規定,事故責任劃分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2、除規定肇事逃逸負全責外,無證、無牌、酒駕、醉駕行為本身并不必然導致事故,不是造成事故發生的原因,只按無證無牌等處罰,不作為責任判定的依據。就算是逃逸,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也可以減輕責任。二、醉駕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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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協議”和“協議拆遷”是一回事嗎? “拆遷協議”和“協議拆遷”是一回事嗎?不是,協議拆遷和拆遷協議是不一樣的,協議拆遷可能并不是由市、縣人民政府實施的,而是由一些開發商私自進行的,存在違法的可能性,拆遷協議是協商好補償問題后簽訂的協議書。相關法律規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1、第二十五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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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關系嗎? 注冊資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關系嗎?一、注冊資本和上市公司市值有關系嗎?注冊資本和上市公司的市值并沒有關系,二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公司的注冊資本的公司的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資本額,也叫法定資本。注冊資金是國家授予企業法人經營管理的財產或者企業法人自有財產的數額體現。注冊資本與注冊資金的概念有很大差異。注冊資金所反映的是企業經營管理權;注冊資本則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財產權,所有的股東投入的資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財產權。注冊資金是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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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倍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 雙倍經濟補償金的情形有哪些??解除勞動關系違反法律規定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即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勞動法》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一)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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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馳名商標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申請馳名商標所需要的材料有什么《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的進一步細化根據《商標法》的規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2003年4月17日發布5號令,公布《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該令對《商標法》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的因素作了進一步的細化,明確了可以作為證明商標馳名的證據材料如下:(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