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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結婚有孩子返還彩禮嗎? 一、結婚有孩子返還彩禮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男女結婚辦理結婚登記后,有了孩子的,是不符合彩禮退還條件的,所以離婚時不能要求女方退還彩禮。《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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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定的合同總公司判決無效是否合法
分公司定的合同總公司判決無效是否合法一、分公司定的合同總公司判決無效是否合法?不合法,總公司沒有權利單方面的判定分公司定的合同是無效的,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二、分公司是否可以對外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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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搖撞騙罪和盜竊罪的區別是什么? 一、招搖撞騙罪和盜竊罪的區別是什么?(1)侵犯的客體不同,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產所有權,因此規定在現行刑法典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2)行為手段不同。招搖撞騙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或職稱;而盜竊罪的手段并無此限制,可以利用任何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進行,由此騙取被害人信任,“自愿”交出財物。(3)行為人犯罪的目的不同,盜竊罪中行為人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財物;而招搖撞騙罪行為人的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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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欺騙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會怎樣 一,公司欺騙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會怎樣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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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認定房屋租賃合同免責條款的效力 在房屋租賃過程中,出租方與承租方訂立房屋租賃合同,而房屋租賃合同中會約定一定的免責條款,約定免除某一方的某些責任,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這些條款是有效的,下面是的我們為您準備的與房屋租賃合同免責條款相關的內容。一、免責條款1、合同雙方可以自行約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責任,這是法律賦予合同當事人的自由,對方有義務遵守法律認可的免責條款。格式條款就是合同一方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訂好的條款,而且該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沒有和對方協商。2、擬定格式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