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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勞動合同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為協議解除和單方解除。協議解除,即勞動合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而解除。單方解除即亨有單方解除權的當事人以單方意思表示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條規定: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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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玩忽職守罪是故意嗎? 對于玩忽職守罪是故意嗎?一、對于玩忽職守罪是故意嗎?本罪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對于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果,在主觀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過失造成的。也就是他應當知道自己擅離職守或者在職守中馬虎從事對待自己的職責,可能會發生一定的社會危害結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是雖然已經預見到可能會發生,但他憑借著自己的知識或者經驗而輕信可以避免,以致發生了造成嚴重損失的危害結果。行為人主觀上的過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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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手印的代書遺囑是否有效 只有手印的代書遺囑是否有效按照我國法律規定,遺囑是一種要式行為,非依法律規定的方式形成,不能發生遺囑的效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并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注明年、月、日。從法律設定代書遺囑形式要件目的來看,要求遺囑人在代書遺囑上簽名,就是為了防止由于遺囑內容非本人親筆所寫,出現內容與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關于按手印,我國民間對此一直有“簽字畫押”的習俗,即“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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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鑒定算證據的哪種類型? 在很多刑事案件偵查中,往往需要司法鑒定部門的配合和支持。由于司法鑒定涵蓋的項目廣闊內容繁雜,那么司法鑒定算證據的哪種類型呢?在案件中司法鑒定內容是作為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呢?我們在網上整理了相關資料,下面為您作一個解答。一、司法鑒定證據類型司法鑒定屬于直接證據還是間接證據,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只要是能夠直接證明事實存在的依據,都屬于直接證據;凡是需要結合其他證據串聯使用的,均為間接證據。舉例說明:強奸案:從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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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間雖然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間雖然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但是實際卻不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情況達到一定時間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動解除婚姻的。因為我國并不存在自動解除婚姻的說法,要離婚那么就必須要按照規定辦理手續才行。而對于分居離婚,根據我國的《民法典》規定,如果夫妻因為感情不好分居滿二年及以上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在訴訟中如果調解不能讓他們的婚姻破鏡重圓法院應當判決準予離婚。在這種感情破裂,法院調解沒有效果的情況下,基于以下幾點法官才能作出離婚判決,從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