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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訴訟的管轄權可以約定嗎? 建筑施工合同訴訟的管轄權可以約定嗎?1、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般由合同約定的履行法院管轄,但合同沒有約定時,由發包人接受圖紙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一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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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轉租需要哪些條件才合法有效(一)轉租須經出租 房屋轉租需要哪些條件才合法有效(一)轉租須經出租人同意承租期間,承租人在原則上不可以轉租。承租人想把租賃房屋轉租出去,必須經過出租人同意,沒有經過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叫不合法轉租或者違法轉租,為無效。對此,《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轉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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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哪些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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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試用期多久《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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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首付比例 二套房首付比例對于公積金貸款來說,9月新政后,對已經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環境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住房的,較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20%。現行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為2.75%,五年期以上為3.25%。至于商業貸款,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較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具體收付款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