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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繳納社保嗎?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我國正在推行的針對參與勞動的人的一種補償制度。在勞動合同中一般會寫明公司為員工購買社保。但是也會出現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那么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繳納社保嗎?公司為員工辦理社保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們為您解答。一、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繳納社保嗎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依據《勞動法》第72條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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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懷孕可以調崗降薪嗎? 女員工懷孕可以調崗降薪嗎法律上有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可以獲得相應的保護,要是原本的工作崗位不夠輕松,那么現在公司就有義務調整其到適宜的崗位上,但對應的崗位有其對應的工資標準,可是公司不能對懷孕女職工調整工資條件。我國法律規定,任何公司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公司不能隨意調整懷孕女職工的工作崗位,即使是為了保護女職工的原則將懷孕女職工調到相對輕松適宜的工作崗位,但也不能降低女職工的工資性收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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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罪的客體是什么? 誹謗罪的客體是什么?一、誹謗罪的客體是什么?誹謗罪(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并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于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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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期屆滿后能再延長嗎 試用期是單位試用勞動者的期限。那么,在實踐中,勞動者的試用期期屆滿后單位還可以再延長嗎?其實,大大多數勞動者之所以關心試用期的長短問題,不過是因為試用期的工資要低于轉正后的工資。那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有多少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具體的闡明。一、試用期期屆滿后能再延長嗎?仲裁委經審理認為,《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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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權轉移在哪里公證 當監護人有特殊情況導致無法對被監護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監護職責,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駛。那么監護權轉移在哪里公證呢?監護權轉移公證需要什么資料呢?我們為您解惑。一、監護權轉移在哪里公證?監護權轉移公證和監護公證都在當地有管轄權的公證處公證。二、監護權轉移公證所需資料(一)委托監護人:1、公民作為委托監護人的慶提交:(1)本人的《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委托監護人、受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