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 |
| 婚姻.遺產.勞動.公司.合同.債權.投資.金融.房產.建筑.交通.醫療.索賠.刑事辯護.行政.知識產權.海事.涉外.國際貿易 |
| ·一、小孩不愿見中止探視可以嗎? 一、小孩不愿見中止探視可以嗎?可以終止探視。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一方探視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經人民法院判決可以終止探視權。”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條??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 ·樁基工程質量要求是什么? 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1、樁位的放樣允許偏差如下:群樁20mm;單排樁10mm。2、樁基工程的樁位驗收,除設計有規定外,應按下述要求進行:(1)當樁頂設計標高與施工現場標高相同時,或樁基施工結束后,有可能對樁位進行檢查時,樁基工程的驗收應在施工結束后進行。(2)當樁頂設計標高低于施工場地標高,送樁后無法對樁位進行檢查時,對打入樁可在每根樁樁頂沉至場地標高時,進行中間驗收,待全部樁施工結束,承臺或底板開挖到設計標高后,再做最終驗收。 ·一、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包括學費嗎? 一、離婚后小孩的撫養費包括學費嗎?"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我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 ·一、補繳社保政策有什么新變化? 一、補繳社保政策有什么新變化?1、新政策規定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補繳社保需要根據您上一年的平均工資的60%作為一個標準,補繳其中的20%。即使因為戶口轉移原因不能及時繳納社保也是沒有關系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補繳。2、超過社保繳費年齡還沒有交滿社保的,可以向單位提交超齡人員社保補繳申請,單位再向當地社保局遞交補繳材料,完成后即算完成社保,可在退休后領取社保待遇。超齡人員社保補繳流程:1.超齡人員補繳社會保險的需先經市、區兩級人力資 ·山東省征地補償流程是怎樣的? 山東征地補償流程是什么?根據山東省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據本級人民政府發布的征收土地公告,組織勘測定界,并會同財政等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及用地單位,與村民委員會、承包戶對擬征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面附著物的權屬、種類、數量等進行現場調查、清點、核實,填寫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市、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依據國家和省土地征收補償安置的有關規定,自勘測調查結束之日起15個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