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 】第 號
公 安 局:
人民檢察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6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30條的規定,我所 律師擬前往 會見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 。
時間: 年 月 日 時
特此函告
律師事務所(章)
年 月 日
![]() 上海 唐敏峰律師 |
執行主任 執業14年 |
18501560386 |
![]() |
![]() 浙江 何強律師 |
副主任律師 法學碩士 執業14年 |
18868876507 |
![]() |
![]() 安徽 王慶磊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56899334 |
![]() |
![]() 上海 邱國開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2年 |
13052261268 |
![]() |
![]() 福建 陳建青律師 |
主任律師 執業22年 |
1856790637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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