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犯罪嫌疑單位的立案管轄權應與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立案管轄權相一致并同案追訴。
三、在劃分級別管轄時,應根據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因實施單位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管制相一致,也就是說如果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 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實施單位犯罪依法應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時,應有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那么對單位犯罪的追究也應由相對應的司法機關進行偵查 和起訴。
四、在地區管轄上。實行犯罪地管轄的原則,只有當犯罪地人民法院認為單位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更為合適時,才可以移交注冊地人民法院管轄。
![]() 上海 邱國開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2年 |
1305226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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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姜舂律師 |
副主任 執業15年 |
1826197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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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 黃賢柏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4年 |
15551750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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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朱效武律師 |
法學學士 執業18年 |
18501560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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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 魏向陽律師 |
副主任 |
1314709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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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 王慶磊律師 |
副主任 法學學士 |
18036231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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