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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對孩子的撫養義務,建立在雙方之間存在血親關系的基礎上,這樣的義務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免除的,不過要是父母一方真的經濟困難,甚至自己本身都難以糊口的話,此時可以考慮適當的減免撫養費。那一般父母
離婚了小孩撫養費給多少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
離婚了小孩撫養費給多少
根據我國《婚姻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撫養費包括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夫妻雙方原則上各承擔50%,但由于孩子隨夫妻一方生活,所以表現出來就是對方支付撫養費的50%給撫養孩子的這一方。生活費以當地平均生活水平為依據,教育、醫療憑
票據結算。如果有年滿18歲的子女,但由于還在接受高中教育,無法獨立生活,所以還是有權要求父母承擔教育、生活、醫療等費用。《婚姻法》子女撫育費的數額,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方面: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二、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
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這與夫妻雙方的
離婚方式存在一定的關系。如果夫妻雙方是通過自愿協議
離婚的,在
離婚協議中應該包含了孩子撫養費支付的安排,所以此種情況下,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實際上還是以協商為主,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依據
離婚協議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撫養費,如果不成,則可以向法院起訴索要孩子撫養費。針對“如何索要孩子撫養費?”這一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
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
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參照此規定,直接撫養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讓法院通過判決書的形式來確認
離婚協議中孩子撫養費的承擔約定,法院判決是具有法律強制力的,如對方再不主動履行,你可依據此判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另外,直接撫養孩子一方也可以根據
離婚調解書或
離婚判決書中關于孩子撫養費的條款,向另一方索要孩子撫養費,如果不成,則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給付孩子撫養費,當然也可以向法院另行起訴索要孩子撫養費。對于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而言,如果本身自己也不存在特殊情況的話,那在
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實際計算應該給孩子多少的撫養費,通過這樣的方式也是履行自己撫養義務的一種體現。至于
離婚了小孩撫養費給多少,由于各個家庭的情況不一樣,因此最終計算出來的數額也是不太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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